众所周知,当下很多国家的法律都不相同,且一些国家的法律并不存在“死刑”。这也就导致了有一些人在犯罪之后,通过这个途径来钻空子,逃避法律的制裁。其中厦门“远华案”中的主角赖昌星就是利用这种手段,在加拿大待了长达十多年的时间。不过,最终在我方有关部门做出了很多让步之后,这才让加拿大同意遣返赖昌星,让他回国接受应有的法律制裁。
而我方一定要让赖昌星遣返回国,是由于这一次案件的规模庞大,据悉涉案的金额高达530亿。与此同时,这件事情还牵扯到了很多官员,涉及到“走私”、“保护伞”、“行贿”等多种情况。最关键的是,这件事情还涉及到了娱乐圈,所以大量的媒体对此事也基于了高度的关注。
所以,赖昌星哪怕是潜逃到了加拿大,我方依旧长期关注他的行踪,并且要求加拿大必须要遣返赖昌星。那么,在这一场故事当中,又有着怎么样让人深恶痛绝的事情发生?
接下来,让我们一起走进这一场历时多年的“走私案件”。
01 赖昌星的“走私”赖昌星出生在一个非常贫困的家庭,从小经历过很多贫苦的他,深刻的认识到了贫穷有多么磨难。所以,在很小的时候赖昌星就开始了自己的闯荡,他收过废品,也开过小饭馆,甚至也开过工厂。赚到的钱并不多,不过在那个时候比普通家庭还是要富裕不少,至少可以让他们一家脱离贫困的沼泽。可赖昌星并不满足现状,他想要赚更多的钱,给自己和家庭更加富足的生活。
于是,在偶然的机会中赖昌星辗转去了香港。然而他的香港之行并不顺利,一去到香港就被别人骗走了所有的钱,差点就要饿在香港的街头,后来也是遇到了同乡的好友,给他提供了一些帮助,这才给了他在香港奋斗的机会。
从商人的角度上来说,其实赖昌星确实是一个在商场上吃得开的人,算不上什么传奇人物,但他打拼奋斗的过程还是让人佩服,不仅在香港立住了脚,更是赚到了不少的钱。后来,赖昌星又找到了好时机,国内正在积极的吸引投资,有点小钱的赖昌星也抓住了这个机会,从香港返回大陆。
也是在那个时候,赖昌星有了想要“走私”的野心。他先是建立了远华集团,将自己包装成一个成功的商人,表面上做着所谓的对外贸易出口业务。实际上,他们做的全是走私,什么赚钱就走私什么,其中包括汽车、芯片、烟草和古董等等。随着集团的业务越来越大,赖昌星的魔爪也开始伸向了周边的官员。
有关系好办事,这是深耕了社会多年的赖昌星非常明确的认知,因此他们通过“红楼”腐蚀到了不少的官员,其中还包括了一些红二代,很快他的保护伞就越来越多,而他的生意也越做越大。据知名的媒体报道,在曾经最巅峰的时候,赖昌星的集团每天走私超过20个集装箱。难以想象,这是一笔多么庞大的资金。
可事情总有败露的一天,随着赖昌星等人的猖狂,他们的走私案也被摆在了台面上,引起了上级高度的重视。1999年4月,上级就专门成立了有关小组,对赖昌星等人进行了深入调查,并对赖昌星实施抓捕行动。可意外的是,如此周密的计划却依然让调查小组扑了个空。原因很简单,那就是赖昌星的保护伞在发挥着作用,提前给赖昌星透露了口风,要赖昌星潜逃。
也正是因此,赖昌星才有了逃到加拿大去的机会。
02 远逃加拿大是早早的谋划赖昌星选择逃往到加拿大,并不是一时兴起,而是早早就有了谋划。
赖昌星心里很清楚,纸总是包不住火,他们如此庞大规模的走私案,对官员的腐蚀程度如此之深,迟早都会有暴露的一天。所以,在他生意越做越大的时候,他就采取了多个手段把自己大量的资产都转移到了加拿大,以便今后的逃亡生活依旧过得富足。与此同时,他很多时候也不待在大陆,而是选择留在香港。因为这可以给他争取更多的逃跑时间。
而选择加拿大,也是赖昌星深思熟虑之后的结果。因为在加拿大没有“死刑”,不仅对本土的民众很宽容,就是他们这些潜逃者加拿大也依旧很宽容。当然,还有很重要的一点,那就是加拿大的律师常年都游走在灰色地带,只要你足够有钱他们当地的律师就可以帮助你们找到各种各样法律的漏洞,让他的客户在加拿大依旧可以活得如鱼得水。
别的什么不好说,但要说到钱赖昌星有的是。因此,他第一个选定的地方就是在加拿大,并且在收到了抓捕的风声之后,赖昌星就快速的逃往了加拿大。
但他的好日子也仅仅限于旅游签证在期阶段,对于一个没有移民身份的他,在签证到期之后就只能被加拿大政府给软禁。那个时候,我方就已经多次沟通他的遣返问题。本以为这一次会很顺利,但没有想到赖昌星的“金钱”发挥了作用。
据了解,赖昌星找到了当地有名的律师,要求律师帮他申请到难民条件。因为只有这样赖昌星才可以继续留在加拿大。就算加拿大不同意,这也可以给赖昌星拖延足够多的时间,毕竟只要有上诉加拿大政府就没有办法将赖昌星给遣返回国。
这一场上诉直到2009年才结束,不过结果对于我们来说并不是一个好消息。因为当地的律师给赖昌星打了一场漂亮的官司,不仅解除了对赖昌星的软禁,更甚至还为赖昌星提供了工作的签证。这就意味着赖昌星在加拿大完全恢复了自由身。值得一说的是,加拿大还拒绝了我方要求引渡赖昌星的事情,同意赖昌星继续留在加拿大“耀武扬威”。
03 我国做出多个让步,加拿大终于松口很多人可能好奇,为什么加拿大并不想配合我们,其实很简单因为在当时我们并没有建立引渡条约,与此同时加拿大的本土本就没有“死刑”。所以对于我们来说是十恶不赦的人,在加拿大的眼中他就是一个普通的正常人,更何况加拿大对有钱人一向都很友好,赖昌星去加拿大可是转移了不少的资金,这对于加拿大来说,送上门的财不要白不要。
所以在过去,加拿大一直都不想就赖昌星的问题上,有任何商量的余地。双方一度就此问题僵持了十多年,也让赖昌星在加拿大痛快的活了十多年。
但我们不可能那么轻易就放弃这件事,“打击违法犯罪”并不是一个摆设,而是要落到实处,更何况赖昌星的行径过于恶劣,如果不加以打击,那么赖昌星不会是个例。最重要的是,赖昌星此案涉及的范围和人员都相当广泛,如果不把他带回国,那么这一个案子根本无法结案。所以,为了赖昌星一事情,我方是十多年的时间都还在和加拿大不断的沟通,不断的协调。
可加拿大一直不妥协,难道我们就只有让赖昌星在加拿大逍遥法外吗?
并不是如此,时间线拖得太久,我们谁也等不起,所以我方为了让赖昌星遣返回国,不得不对加拿大做出了妥协。一方面,我们接受加拿大的意见,对赖昌星不再判处死刑。与此同时,我们也表示不再追回赖昌星在加拿大的产业,这一切都将留在加拿大。另外,对于赖昌星一家的资金和财产,已经转移到加拿大的也不给予收回。也是因为最后一条,后来赖昌星遣返回国之后,他的情人和他的儿子还在加拿大凭借这一笔财富继续“逍遥”。
在我方的多个让步之下,加拿大也终于对赖昌星一事情松口了。在2011年7月7日的时候,加拿大方正式对赖昌星实施了逮捕,并且下达了遣返的判决,赖昌星也是那一天搭乘上了回国的飞机,并和我方工作人员成功交接。最终,赖昌星回国,经过一个多月的审理之后,最终对赖昌星下达了他的结局——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终身权利以及没收个人财产。
就这样,一场长达了十多年的追逃,和涉及了上百亿走私资金的案件,终于落下了帷幕。而赖昌星等人,也都遭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尽管如此严重恶劣行径的赖昌星,并没有如愿的被判“死刑”,但他有这样的结局也还是让很多人心满意足了。毕竟,赖昌星终于被抓捕归案,而不是背着无数的罪名还依旧逃脱法律的制裁。最重要的是,这长达十多年我们看到的是“打击犯罪”的强硬态度,有这样的态度我们又何愁担心黑恶势力不断的猖獗?而违法的人,必将受到严惩,这是不变的态度和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