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阳在逝世之前将全部财产都留给了自己女友,而没有给自己的父母一分钱,让我们看一下到底怎么回事!
案例回顾
(真实事件改编,文中皆为化名)
高阳今年40岁了,一直是单身,他高学历、工作也很好,就总是遇不到合适的人。
家里的亲朋好友也给他介绍,但总是各种方面不投缘。
就当高阳打算一个人过一辈子时,一个偶然机会认识了王雨。
王雨性格内向,但有自己的想法,很勇敢也很善良,高阳对她很有好感。
就这样二人通过经常接触,彼此都心生好感,不久后,就确定了恋爱关系。
就当二人恋爱一年准备结婚时,高阳的身体却出了问题。
高阳一次体检中发现,自己的得了不好的病,高阳没有告诉父母,怕父母担心,但他选择在人生的最后时间内与王雨相伴。
王雨对高阳无微不至的照顾,二人还外出旅游,高阳觉得很幸福。
高阳觉得既然自己不能陪伴王雨度过余生,就想将自己名下的财产都留给王雨。
高阳名下有一套价值400万的房子,这套房子当时是父母拿出所有积蓄给他买的,当时是为了他结婚准备的婚房。
高阳还有一辆100多万的奔驰轿车,名下还有100万的存款。
虽然高阳和王雨没有结婚,但高阳已经将王雨当成自己的妻子,于是他将这些财产都留给了王雨。
还特意起草了一份遗嘱。
不久后,高阳就逝世了,高阳的父母知道后痛哭流涕。
王雨也继承了高阳的车和存款,就当打算拿着遗嘱将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时,却遇到了困难。
房管部门要求高阳的父母签字,才能为王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就这样,王雨拿着遗嘱去找了高阳的父母,但高阳的父母却说:“这房子是我们老两口省吃俭用买的,花了我们全部的积蓄,这房子不能给你”
王雨看高阳的父母不配合,就拿着遗嘱将高阳的父母告上了法庭,要求确认该房子归其所有,并要求高阳父母配合房产过户手续,那法院会支持她么!我们一起看一下。
法律分析
王雨认为,高阳已经将这套400万的房子立遗嘱赠与给她了,高阳的父母就应当配合办理过户手续。
高阳的父母认为,这套房子是自己老两口花钱买的,所以不同意给王雨。
庭审中,王雨向法院提交了高阳生前亲笔书写的遗嘱。
那法院会如何认定呢!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王雨提交的高阳生前立的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自书遗嘱,所以应当真实有效。
虽然高阳的父母对该自书遗嘱的真实性不予认可,但根据笔迹鉴定,该自书遗嘱内容均为高阳亲笔书写。
虽然该遗嘱有效,但是高阳的父母年岁已大,而且其中高阳所有的400万房子为高阳父母出资购买,如果按照遗嘱的内容由王雨继承,明显不符合公序良俗。
所以法院,根据高阳的意愿,以及考虑到高阳父母的养老问题,酌情认定,该400万的房子归高阳父母所有,
所以最后法院判决,这400万的房子归高阳父母所有,奔驰车及100万存款归王雨所有。
判后,王雨以及高阳的父母对该判决结果都很满意。
个人观点
本案发生后,有的人说,高阳真是大孝子,自己不在了一分钱没给父母留。对于本案,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