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化集团原董事长蒋远华与金沙窖酒及新疆宜化矿业股权往事

迈顺谈商业 2024-09-13 18:34:39

蒋远华,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文简称宜化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

蒋远华1966年3月出生,湖北省宜昌市宜都人。他1988年6月从武汉化工学院(现武汉工程大学)毕业分配到宜昌地区化工厂(为宜化集团前身),从基层技术员做起,历任车间主任、总经理助理等职,27岁就成为宜化集团领导班子成员,担任副总经理。蒋远华很好学,在工作的同时还继续深造,获得了经济学博士学位,此后还到美国进修。

回国后的蒋远华发现宜化集团经营已经一落千丈,连续亏损四年,2000年亏损高达3800万元,职工每月只有350元保底生活费。在蒋远华毛遂自荐下,2001年2月,组织上任命蒋远华出任宜化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

据称蒋远华上任时,宜化集团账上只有一万元资金。蒋远华先向人事下手,免去了宜化集团70%的中层干部职务,将向自己靠拢且能干的人员提拔起来,收拢大权,自此在宜化集团说一不二,无人敢于监督。

除了用能人外,蒋远华还任用私人,此后十几年里他先后安排妹妹、妻舅、侄女婿、原司机等20多名亲戚、亲信出任高管、财务、销售等关键职位,借此强化对宜化集团的私人控制。

蒋远华经营上确实有一套,宜化集团2001年就迅速扭亏为盈,当年便盈利900万元,之后快速壮大。2010年的一篇报道显示,蒋远华为国家盘活不良资产近200亿元,为社会创造、新增就业岗位超过40000个,为国家上缴税收近30亿元,使宜化集团销售收入由36亿元发展到突破400亿元。宜化集团当时已经是全国最大的化肥制造企业、全球最大的多元醇生产基地,旗下有2家上市公司,湖北宜化(证券代码000422)和双环科技(证券代码000707)。

而蒋远华自己也荣誉加身,曾是中共十八大代表、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荣膺“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最受关注企业家”“全国时代先锋人物”“全国优秀创业企业家”“中国经济十大新闻人物”等荣誉称号。

被视为“宜化之神”的蒋远华,在掌权后不久就有了贪腐的苗头。

2002年3月,蒋远华上任刚一年,经营状况明显改善的宜化集团有关人员,为了吹捧蒋远华,为其隆重庆祝了36周岁生日。此后,宜化集团每年都要为蒋远华庆生。特别是在2015年4月,经蒋远华授意,宜化集团办公室以下属企业房产推介会的名义在宜昌一处高档别墅为他操办生日宴。他和妻子柴某某以及公司高管、中层干部100多人赴宴,宴会上播放了对蒋远华进行个人崇拜的歌曲。整个活动花销30多万元,都由宜化集团公费报销。

宜化集团甚至为蒋远华量身定制了《董事长服务工作手册》,要求其个人秘书每天按手册要求为蒋远华提供衣食住行全方位服务,就连什么时间服用多少虫草燕窝等细节都规定得一清二楚。

被照顾得无微不至的蒋远华甚至放言,自己的身份不是宜化集团的党委书记,是宜化集团的老板。

2008年开始,蒋远华开始“不信苍生信鬼神”,每年都要到道观烧香拜神,总计110万元的香火钱也不是他自己掏的。

2017年1月13日,宜化集团孙公司、湖北宜化全资子公司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下文简称新疆宜化化工)发生一起承包商灼烫事故,造成1人死亡。

2017年2月12日凌晨3点30分许,新疆宜化化工电石事业部5号电石炉处理料面时发生空间闪爆。事故造成2人当场死亡、3人重伤、5人轻伤。

2017年6月22日,新疆宜化化工发生承包商高空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

2017年7月26日18时56分许,新疆宜化化工再次发生重大恶性事故,在管道防腐保温作业中发生了高温气体泄漏,事故造成1人死亡、18人重伤、13人轻伤。

连续四起事故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发出通报,3年内暂停审批宜化集团及其所属企业新建、扩建,宜化集团所有相关企业全面停产整顿。

此时的蒋远华不从内部管理和设备维护上找原因,竟然归结于风水问题,在公司内大摆风水阵,邀请“大师”作法驱邪,摆放风水石、麒麟和照妖镜,组织班子成员集体跪拜关公像,以求转运保平安。

蒋远华对中央规定置若罔闻,在国企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三重一大”问题上,不经集体研究,大搞“一言堂”。

2002年,宜化集团想收购一家破产的化肥厂,未能获得宜昌市政府批准。蒋远华决定由宜化集团管理层、部门骨干和个别私企老板共同筹资,私下收购该化肥厂成立了化工有限公司,并安排多名业务骨干从集团虚假离职,组建管理团队,并同意这家实质上的私营企业打出宜化集团子公司的招牌,拿到优质资源后再交由该公司经营谋利。

蒋远华等落马后,该化工公司股东、宜化集团一名高管称:“到2008年市场行情一直较好,该公司每年利润超过1亿元,分红非常可观。”

2002年到2010年,蒋远华复制上述“挂羊头卖狗肉”的模式,先后收购了10余家化肥、化工企业,急剧扩张自己的私营版图,造成了严重的同业竞争情况,损害了宜化集团和上市公司湖北宜化的利益。除了非法经营同类产品,蒋远华及其亲属还在各关联企业分干股、拿分红,大肆索取和收受巨额贿赂。

2005年至2016年,蒋远华利用担任宜化集团董事长、总经理的职务便利,为宜昌某公司在矿山入股、借款投资、分包开采等方面谋取巨额利益,伙同其妻收受巨额贿赂和干股分红。

2016年初,蒋远华在财产申报时填写了持有5只股票。但其落马后调查发现,彼时蒋远华和妻子持股达28只,且有一只股票市值超过1000万元。

蒋远华不仅自己持股、炒股,还利用身为宜化集团和上市公司湖北宜化决策人的便利,与公司多名高管密谋,挪用巨额资金进行内幕交易牟利。2005年至2007年,在蒋远华安排下,相关人员13次挪用宜化集团下属公司或其控制的私营企业资金进入股市,通过与宜化集团高管无关联的证券账户买卖湖北宜化股票,获利丰厚。

蒋远华还瞒天过海,私设贸易公司“低买高卖”。他利用国内对磷化肥销售限价“商机”,在境外设贸易公司,私下倒卖宜化集团旗下磷化肥到国外以赚取价差。2006年至2011年,在蒋远华安排下,宜化集团相关人员、利益关联方在境外以个人名义注册了6家贸易公司,通过承接海外磷化肥订单,再从宜化集团下属公司订购磷化肥进行倒卖,获取巨额利润,全部作为宜化集团账外资金留存海外,成为其个人掌控的资产。

蒋远华垄断宜化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垄断三个职位长达十六七年。其担任宜化集团总经理直到2017年9月。2018年1月,蒋远华被免去宜化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职务,随即落马。

2018年9月,蒋远华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被移送司法机关。

2019年4月2日到3日,蒋远华在湖北省汉江中院(管辖区域为天门市、潜江市、仙桃市三个县级市)出庭受审。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3年1月30日《以有力监督守护“三峡门户”,记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湖北省宜昌市纪委监委》的文章,蒋远华因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等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宜化集团其他23名高管也因受贿等犯罪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分别被判处2年至2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蒋远华将实质上的私企“挂羊头卖狗肉”,打出宜化集团子公司、孙公司的旗号,骗取到优质资源后,再交由该公司经营牟利。最有名的有两起,涉及金沙窖酒(贵州金沙窖酒酒业有限公司)及新疆宜化矿业(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的股权。

金沙窖酒位于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曾经被评为贵州八大名酒之一。原是金沙县属国企,2007年生产能力为1000吨,当时经营状况良好。

金沙县政府意图向外招商做大做强金沙窖酒。2007年4月,宜化集团时任董事长蒋远华以宜化集团的名义对金沙窖酒进行了考察,同时邀请当地政府部门和企业到宜化集团进行考察。

但在2007年7月7日签订协议时,却发生了“狸猫换太子”事件,与金沙县人民政府、贵州金沙窖酒厂签约的变成了宜昌财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文简称宜昌财源)。根据投资协议,宜昌财源投资持股2/3,剩余股份由金沙窖酒厂员工及金沙县国资持有。

此后多年,包括宜化集团和金沙县政府均称金沙窖酒是宜化集团控股子公司。宜化集团也派人员对金沙窖酒进行管理,如2013年宜化集团下属上市公司双环科技董事长张道红调任金沙窖酒主管生产,后任金沙窖酒党委书记、董事长。

但实际上宜昌财源是私营企业,股东李长红、陈仁玉、刘玲、赵大河分别出资2530万元、1840.8万元、463万元、110万元,持有约51%、37%、9.4%、2.2%的股份。其中李长红曾任宜化集团董事长特别助理、总经理助理、南方采购部部长,赵大河曾任宜化集团董事、副总经理。而宜昌财源历任法定代表人李先军、熊立、孙长旭曾任宜化集团监事、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职工监事。宜昌财源实际上是蒋远华团伙“挂羊头卖狗肉”的企业。

2015年左右,金沙窖酒的多个酒品曾销售不畅,蒋远华严令将宜化集团及下属企业全体员工工资的40%抵酒,被媒体报道后出现了不小的风波。原因是这家酒企的收益可以进入自己一伙的腰包。

2017年后酱酒大火,金沙窖酒董事长张道红顺势推出摘要、金沙回沙等酒品,将金沙窖酒经营得红红火火。

在金沙窖酒的经营过程中,其股份逐渐向宜昌财源集中,金沙县国资和原酒厂员工的股份渐渐被清空,原酒厂员工还和宜昌财源打了多年的股权官司。2012年6月,因增资宜昌财源持股增加到90%。2018年11月,金沙县国资退出,宜昌财源持股变为96.15%。2021年6月15日,金沙窖酒成为宜昌财源全资子公司。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1年4月19日消息,宜昌财源大股东、宜化集团原高管李长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煤炭供应商等人财物700余万元,挪用资金500万元,还长期通过开办物流公司承接宜化集团运输业务,获取不正当利益。

直到蒋远华、李长红等落马,宜昌财源及其持有的金沙窖酒股权才被认定为是国有资产流失。

2021年6月25日,宜昌财源的股权被过户到宜昌市国资委名下。6月28日,又过户到宜昌宜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名下(该公司是宜化集团全资子公司)。这时,金沙窖酒才宜化集团的真正控制。

宜化集团真正掌握金沙窖酒后,很快就将其控股权卖掉了。2022年10月25日,华润啤酒(港股证券代码0291)发布公告,其全资子公司华润酒业将收购金沙窖酒55.19%股权,总价格为123亿元。华润啤酒先以10.3亿元参与金沙窖酒增资,获得4.61%股权;随后,华润啤酒出资112.7亿元从宜化集团及宜昌财源手中收购金沙窖酒50.58%股权。交易完成后,华润啤酒持有金沙窖酒55.19%股权,成为其控股股东。2023年1月10日,股份转移完成。

金沙窖酒原董事长张道红没有卷入蒋远华窝案,控股股东换成华润后,就逐渐退出金沙窖酒管理。2024年3月,跳槽湖北枝江酒业。

宜昌财源在新疆宜化矿业的股权迷案中也有出场。

2006年4月27日,蒋远华未经宜化集团集体研究,以宜化集团的名义承诺在新疆投资140亿元建设相关项目,同时要求在准东煤炭资源富集地区为宜化集团划定一块煤炭勘查开发区域,即现在的准东五彩湾矿区一号露天煤矿区域。

2006年9月15日,蒋远华违规决定由民营资本控股两家公司出资成立新疆宜化矿业,其中湖北华恒矿产投资有限公司(2008年6月前名称为湖北宜化矿产投资有限公司,下文简称湖北华恒)持股51%,北京华易隆鑫贸易有限公司(下文简称华易隆鑫)持股49%。

湖北华恒虽然名义上是宜化集团的子公司,但实际上它是湖北大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下文简称大江化工)的全资子公司,而大江化工则是宜昌财源的全资子公司。所以,大江化工、湖北华恒都是蒋远华团伙“挂羊头卖狗肉”的企业。

而华易隆鑫的股东为胡耀尹等7个自然人,其中胡耀尹持股20%。

据计算,新成立的新疆宜化矿业其中民营资本实际占股93.92%。

2006年11月17日,蒋远华以欺骗的方式,为民营资本控股的新疆宜化矿业得到了准东五彩湾煤矿一、二区探矿权证。

蒋远华对新疆承诺的140亿相关项目,就是前文里提到的2017年连续发生四次安全事故的新疆宜化化工。新疆宜化化工位于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已建成年产40万吨合成氨、60万吨尿素、50万吨烧碱、60万吨聚氯乙烯及配套工程(90万吨兰炭、90万吨电石)、年产200万吨电石渣制水泥综合利用等项目,还拥有20MW自备热电厂。新疆宜化矿业为新疆宜化化工的煤炭来源,与其构成了一个巨型煤电化一体企业联合体。

2010年6月,华易隆鑫的胡耀尹等7名股东将自己的持股转让给了黄伟控制的“新湖系”。“新湖系”以2.2亿元的代价(股权转让金2.045亿元,代偿还欠款1538.4万)从而间接持有了新疆宜化矿业这个“金娃娃”的股权。“新湖系”进入后,新疆宜化矿业的股权变为华易隆鑫和湖北华恒对半持有,且新疆宜化矿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财务总监等为“新湖系”派出,总经理由宜化集团派出。

华易隆鑫前股东胡耀尹拿到股权转让款后,于2010年7月至2013年2月,先后5次向蒋远华的妻子转款2555余万元。蒋远华落马后,行贿情况暴露,胡耀尹的转款行为被认定为华易隆鑫向蒋远华的单位行贿罪。

2014年1月14日,新疆宜化矿业发生股权变更,华易隆鑫、湖北华恒的持股各减少8.925%,双双降至41.075%。其中,双方各有2.5%的股权转让给新疆国资的新疆能源集团;另各有6.425%的股权转让给了新疆宜化化工。新疆宜化化工持有新疆宜化矿业12.85%的股权,新疆能源集团拥有5%股权。

2017年7月25日,湖北华恒的41.075%的持股被转让到其母公司大江化工名下。

“新湖系”为新疆宜化矿业出力不少。在2011年至2018年,新湖集团累计为新疆宜化矿业提供配套借款资金4.6亿元,包括2018年为办理2000万吨产能许可证资金资信证明需要单方一次性向新疆宜化矿业公司提供借款3.3亿元,单方为新疆宜化矿业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1亿元的最高额连带责任担保。这些借款均已经归还。

2010年11月,新疆宜矿取得国家发改委正式颁发的准东五彩湾矿区一号露天煤矿150万吨/年采矿许可证。2017年取得700万吨/年采矿许可证。2018年,该煤矿就擅自扩建到2000万吨/年。据生态环境部2022年4月1日的一份批复,该违法行为被查处后,2022年批准了2000万吨/年的产能。

2023年,该露天煤矿的产能提高到3000万吨/年,2024年进一步提高到4000万吨/年。该煤矿储量高达22亿吨,2023年占新疆煤炭年总产量的6%,为全国排名第六的单体巨型煤矿。

据有关信息,该煤矿从2017年起就连续盈利,2023年盈利23亿元,预计2024盈利超20亿元。

新疆宜化化工连续发生多起安全事故后,新疆宜化矿业及准东五彩湾矿区一号露天煤矿也在停产整顿行列。

宜化集团时任党委书记、董事长蒋远华在倒台前,还为新疆宜化矿业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进行了说项,称新疆宜化矿业不是宜化集团控股企业,理由是彼时华易隆鑫持股41.075%,与大江化工并列第一大股东,且公司由“新湖系”在管理,从而顺利地将新疆宜化矿业从停产“黑名单”中解救出来。且大江化工41.075%的持股差一点被卖给了“新湖系”,但因蒋远华倒台而被终止转让。

2020年9月28日,追查蒋远华窝案导致的国有资产流失追溯到新疆宜化矿业,大江化工持有的41.075%股权被归并到新疆宜化化工名下,新疆宜化化工持股增加到53.925%,成为控股股东,但公司治理结构没有变化。湖北方面也没有停止对“新湖系”及华易隆鑫在新疆宜化矿业41.075%股权的追索。

2022年10月,湖北省天门市(县级市)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华易隆鑫“犯单位行贿罪,免予刑事处罚”、对华易隆鑫“行贿违法所得暨在新疆宜化矿业有限公司持有的全部股权及孳息予以追缴,返还宜昌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年1月,华易隆鑫不服原一审判决上诉后,湖北省汉江中院因二审期间发现胡耀尹漏罪需并案审理,将刑案裁定发回重审。

2023年8月,天门法院重新作出一审判决,涉及华易隆鑫的判项与原一审判决相同。

华易隆鑫再次上诉后,2024年4月,湖北省汉江中院作出二审判决,维持了一审判决结果。认为华易隆鑫的股东主体变化及“新湖系”的善意股权收购,并不能阻止对华易隆鑫公司股权的追缴。

2024年6月20日,天门法院到新疆准东经开区市场监管局要求强制执行股权,将华易隆鑫的股权变更至宜昌市国资委名下。因这部分股权当时被质押给了信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实控人为央企中信集团),在质权人的反对下,股权未能完成变更。

2024年8月24日,天门法院再次来到准东经开区市场监管局,要求强制执行股权变更。新疆宜化矿业随即发生了股权和高管人员信息变更,“新湖系”委派的高管被强行解职。“新湖系”不仅失去了股权,也失去了公司的经营管理权。

2024年9月初,“新湖系”掀起了一波舆论战,将本不紧密相关的新湖集团员工信托暴雷和新疆宜化矿业股份强制转移联系在一起,有媒体还称股份强制转移是湖北的“远洋执法式捕捞”。

“新湖系”也在浙江进行新一轮法律战。2024年9月2日,宜昌市国资委持有的41.075%新疆宜化矿业股份被杭州市中院冻结。

股权争夺战还没有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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