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八一”起义指挥部旧址——贺龙指挥部旧址修缮工程立项批复

聊聊新条 2024-09-23 00:10:11
关于“八一”起义指挥部旧址——贺龙指挥部旧址修缮工程立项的批复文物保函〔2016〕1405号 江西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呈报〈“八一”起义指挥部旧址——贺龙指挥部旧址修缮工程立项报告〉的请示》(赣文物局字〔2016〕137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同意“八一”起义指挥部旧址——贺龙指挥部旧址修缮工程立项。 二、在编制工程技术方案时,应注意以下方面: (一)该工程性质属于文物修缮工程。 (二)该工程实施范围为“八一”起义指挥部旧址——贺龙指挥部旧址文物建筑。 (三)加强现状勘察。评估第一进四角攒尖顶小亭的结构安全性及风雨的影响;评估礼堂七架梁的糟朽开裂程度,论证更换构件的必要性;明确首层地面原始状态以及地下防潮层的原始做法;在此基础上制定科学合理、有针对性的保护措施。 (四)坚持“最小干预”原则,以现状修整为主,严格控制工程范围和工程量。明确围墙的原始做法,进一步论证凿掉现有墙面、增加水泥砂浆抹灰的可行性,为避免对原砖体造成新的损伤,建议保存现状。 (五)礼堂早期如确有吊天花,须依照当时的材料和工艺设计和施工,天花与屋顶之间保证通风透气,并设置检修通道。 (六)补充白蚁防治专业措施,与修缮工程同步实施,避免对文物的反复扰动。 (七)修缮设计应充分考虑文物建筑今后的展示利用需求。 三、请你局指导项目单位根据上述意见和《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试行)》的有关规定,组织编制工程技术方案;并组织或委托第三方咨询评估机构进行方案技术评审,并依据评估意见进行审批。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16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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