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抖音平台上找网红博主给自家装修,对方干活时一拖再拖,导致工程结束遥遥无期。这位博主不但“干活不积极”,还以母亲生病需要手术、公司进货等各种理由要钱……记者了解到,还有其他业主找该博主给自家装修,工程同样“烂尾”,无奈业主只得到法院起诉。记者对此事进行了采访。
找网红博主装修,对方拖延工期
邵女士与丈夫刘先生在大连市中山区金城街有一套房子,之前一直用于出租。夫妻俩准备明年自己住这套房子,于是就找人装修一下。此前这套房子出现过漏水的情况,于是夫妻俩在抖音上找了一位网红博主蔡某维修,“当时对方活干得不错,也挺会说的,因此我们对他的印象比较好,于是就准备把这套房子的装修工作交给对方。”
今年5月,刘先生和蔡某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约定蔡某包工包料。合同约定,开工日期为2024年5月24日,竣工日期为今年9月24日,工程造价一共12.8万元,按照工程进度分四期支付。
出于对蔡某的信任,夫妻俩签合同时,没有注意到合同上承包人一项签的是蔡某的个人名字,而不是装修公司的名字,“也就是说,蔡某就是一个包工头。”
夫妻俩满心欢喜地期待着装修结束后入住,可没料到,几个月后,开心事就变成了糟心事。
按照约定,邵女士方先交了3.64万元的工程款。开工后,装修进度一度比较正常。第一阶段工程顺利结束后,邵女士方又交了5万元装修款,自从交了第二期工程款后,邵女士发现装修工作断断续续存在工期拖延的现象,“要么家里有事,要么工人不舒服,要么供货方出了问题……总之蔡某以各种理由一拖再拖。”
“干活不积极”以各种理由要钱
此时,邵女士和丈夫还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真的以为蔡某方面确实有事儿,才导致工期拖延。而蔡某开始以各种理由朝邵女士方要钱,在第二阶段工程没有完工的情况下,蔡某表示新店开业进货,急需用钱,邵女士丈夫出于好心,提前支付了2万元。
一段时间后,蔡某又表示自己母亲突发疾病,急需用钱,邵女士方支付给蔡某5000元。
合同上约定的竣工日期到了,但距离装修工作结束还“遥遥无期”,经过协商,今年10月13日,双方又签订了一份补充协议,对各种装修项目的完工日期进行了约定,如果未能及时完工,蔡某赔偿相应的损失……
但随后的一段时间,蔡某仍然没有按照约定施工,“我们这时已经清楚蔡某这个人有问题,但没有办法,为了尽可能减少损失,我们只能花钱‘哄’着他,于是又给了他两次钱,一次1000元,一次1500元,这种情况下,对方把我家大白刷完了,但没有刷乳胶漆。”
直到11月17日,邵女士家的大白才刷完,而她家房子的装修只完成了一半左右,此时邵女士已经支付了11.39万元,“按照工程完成量,我们核算了一下,大概多付了3.85万元。”邵女士气愤不已,蔡某既不施工也不退钱,自己的房子怎么办?多付的装修费怎么才能要回来?
有同样遭遇业主已到法院起诉
“目前我们已经到公安机关报案。”因为急于入住这套房子,目前,邵女士已经重新找了装修公司,对自家进行装修。
维权过程中,邵女士发现除了自家外,还有多位业主将自家装修工作交给蔡某,这些业主也遇到了同样的问题。有的业主已经到法院起诉,去年7月份,家住甘井子区华润二十四城的郑先生和蔡某签订装修合同,把自家装修工作承包给蔡某,总工程款近30万元。
装修过程中,郑先生遇到的问题和邵女士家一样,“我们已经支付了24万多元,根据工程完成量,我们多付了七八万元。”郑先生说,目前他已经到法院起诉,要求蔡某返还自己多付的装修款并赔偿相应损失。“12月4日开的庭,蔡某没有到场。”
律师:业主可起诉要求赔偿损失
12月6日下午,记者多次拨打蔡某的两部手机,但一直无人接听。记者又通过短信发送了采访诉求,但截至发稿时一直没有得到回复。
邵女士应该如何维护自身的权益呢?记者就此采访了北京市盈科(大连)律师事务所的王金海律师。他表示,承包人没有按照装修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完成装修。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因此,邵女士可以主张自己的权益,要求按照合同约定赔偿相应损失。
来源:半岛晨报、39度视频首席记者佟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