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这门源远流长的中国艺术,从实用工具到审美艺术,经历了怎样的蜕变?
魏晋时期,一位名叫王羲之的书法家,凭借其独特的书法意识,将这门艺术推向了新的高度。
他的作品不仅展现了精湛的技艺,更蕴含了深厚的思想内涵。
从“意在笔先”到“气韵生动”,王羲之的书法理念究竟包含了哪些深刻见解?
——【·何为书法意识·】——
书法作为汉字书写最具代表性的艺术,书写者通过书写活动产生书法作品,是对文字书写最基本的认识。
而所谓书法意识,莫小不提出“书法意识就是人脑对于书法的心理反映,是人们关于书法及其审美因素的感觉、思维等心理过程的总和。”
因此对于书法意识的理解,主要是强调其审美方面。俄罗斯思想家普列汉诺夫针对审美意识曾提出,美感和艺术起源于生产劳动,使用价值先于审美价值。
原始艺术不仅来源于实用的功利活动,而且又反过来服务于生产活动。语言文字是人类思维的外在表现,文字作为文化的载体,其工具性是主要功能,也是其审美意识的基础。
毋庸置疑,中国人对汉字书写的审美意识是自汉字的书写之后,汉字书写审美一定同时伴随着中国文字书写的整个历史。
众所周知,中国古代书法史经历了从“实用性”向“审美性”的整体转变。实用性主要表现为日常书写,而审美意识的表现形式则是艺术。
殷商甲骨和两周金文是我们目前可见的最早书法形态,此时的文字以象形为特征,书写目的也多为占卜、巫术及祭祀等实用目的。
但甲骨文中的参差错落、金文线条形象的饱满丰富,同时也表现出了审美追求,为后世书法的审美意识流变开创了先河。
汉代是书法审美意识唤醒的时代,隶书取代了篆书的主导地位,书体由繁入简,字形基本摆脱了象形的局限,并随着隶书的快写又产生了章草,楷书、行书也随之初露端倪。
东汉学者蔡邕、崔瑗等人还从理论的角度对书法艺术的价值地位、审美本质等进行了初步的论述。自此,书法开始以一种独立的艺术形态进入到人们的精神生活。
而真正进入到审美自觉时代的则是魏晋时期,今体书的产生及楷行草书体的完善,书法开始有了自身的价值,逐渐从文字学中分离出来成为一种有独立审美价值的艺术,写字不再仅是表功立传,而是重在自身情感的抒发,书法审美意识完全走向自觉。
正是书法作为日常书写的催化,才激化着字体、书体的演变与发展,书法才走向了自觉的艺术追求之旅。
而理论上实用向审美的递变,更准确地来说是“由实存性表义的附庸美向价值性表意的自由美转化。”
只有书法演变为艺术行为,形成独特的审美范式,才具备了艺术的性质,从而标志着书法意识的真正觉醒。
——【·王羲之书法意识·】——
魏晋是继春秋战国后又一个分裂割据的时代,也是书法意识空前觉醒的时代。东汉统治的崩溃使固有的政治、经济、文化观念和制度遭到破坏并面临着重建。
以老子、庄周道家思想为基础的玄学,一度取代谶纬经学成为社会的主流思想。
社会的动荡为书法艺术的创造与发展提供了更加宽松自由的环境,促进了人性的觉醒,激活了人们的思考力。
而玄学的盛行则使书法家们不再专宗儒学经术,而是选择逃离现实生活转向对自我本身的思考以及个性的追求。
出身于士族的王羲之也受到了当时时代风气的影响,崇尚创作的精神自由,书法审美从写形转向写神,从氤氲取象转向人格象征。
其书法作品中无不体现出魏晋时期的人文特点,成为魏晋时期最具代表性的书家之一。
其次,魏晋时期统治其次,魏晋时期统治者提出“九品中正制”人才选拔原则,魏晋士族登上历史舞台,在书法领域中出现了书法世家这种独特的景象。
书家成为上层阶级的身份特征,书法成为士人们表达性情志趣的一种重要方式,从而形成了浓厚的书法氛围。
新书体新书风的广泛传播,书艺美学地位的上升,都与魏晋以来大批文士贵族游手于斯,逐渐形成上层社会雅玩翰墨的风气相表里的。
而王羲之生长于名门世家,其优渥的环境自然培养了他不慕金钱与权利的高洁风骨及追求洒脱自然的品格,这都是促使王羲之书法意识产生的重要原因。
最后,楷行草等书体在广泛应用中得到迅速发展,推进了书法本体化的进程。
以钟繇为代表,其楷书和行书开启一代新风;张芝则是汉末草书流派的代表人物,二人都在将汉隶转向魏晋楷、行、草的发展过程中起到了重要作用。
此后的王羲之更是在继承钟、张的同时进行变革,将楷行草推向历史的高峰,脱去汉隶质朴
滞重的笔意,创造出流美飘逸的新书风,也将汉字的书写提高到了更高的审美层次。
——【·意识具体体现·】——
王羲之作为今体书的代表人物,其书法意识蕴藏在他的书学思想及书法创作之中。
他的理论及实践使书法之审美达到顶峰,书法的审美价值也达到了空前的影响,书写的实用目的性降到了最低,审美价值发挥到了最高。
它是在技法纯熟与心灵放松状态,丝毫不考虑其实用性的状态下挥洒而成。同时,它与诗与歌的美是相通的。就是黑格尔所说,艺术是真(认识)、善(伦理)、美(审美)的统一。
康德认为,审美判断具有一种必然性,每个人必须同意我的判断。这种必然性不是知识的必然性,也不是一个实践的必然性,更不是一个从经验的普遍性里推出来的必然性。
这种必然性是主观的,但又不是私人的,是建立在一种“共通感”的基础之上。
一种不通过概念而普遍令人必然愉快的情感的普遍传达是以共通感为前提的,共通感是可以传达,也是普遍的,人人必然赞同的。
这也就可以解释人们对王羲之书法经久不衰的迷恋,后世认为王羲之是“书圣”,强调的是其作品的形式美。
但它的价值更在于建立了一种大家对书法的“共通感”,也就是后人竞相模仿的典范和准绳。而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说,自王羲之始中国人有了书法审美自觉。
清代书法家梁巘说道:“晋尚韵,唐尚法,宋尚意,元、明尚态。”。
而所谓“晋尚韵”,表现在书写过程中便是书家挥毫时所表达出来的“意”。古人亦有讲究“意”“象”的表达,并往往用笔墨技巧的“象”来表达书家情感修养的“意”。
魏晋玄学大盛,书法创作不再只是单纯的模仿艺术,而是随着文字脱离象形的阶段而加重了表意的成分,书法与书家主体精神开始紧密相联。
因此,“心”“意”逐渐成为书家论述中十分重视的范畴。如西晋书论家索靖《草书势》中提到:“蝌蚪鸟篆,类物象形,睿哲变通,意巧滋生。”
从中都可以看到“象”对“意”的表达以及书家对书法艺术以物像来表现思想意识的作用的重视。
王羲之尚意的美学思想便是在此基础上发展而来的。王羲之论书十分重意,并成为其理论的核心。王羲之认为“意”有两层含义:指书家的主观意识和指书法的意趣。
首先在作者思想感情、品格修养等情感心态方面,王羲之提出了“意在笔先”的观点。
“夫欲书者,先乾研墨,凝神静思,预想字形大小、偃仰、平直、振动,令筋脉相连,意在笔前,然后作字。”这里的“凝神静思”便是书家的创作心态,即“意”。
字形的大小、用笔变化等都需要书家在进行书法创作之前的“凝神静思”,也就是聚精会神的安静的思考,只有重视书家的思想心理,才能将书家自身的情感融入到作品之中。
其次,在书法本身的意趣上,王羲之提出了“气韵生动”的要求。王羲之《论书》中提到:“须得书意转深,点画之间,皆有意,自有言所不尽,得其妙者,事事皆然。”
可见他认为书法中的点画是书意的直接表达方式,意趣都存在于点画之间,如果能把点画写好,那么其中的“意”也便能表达出来了。
而王羲之的“气韵生动”则更要求书法在笔墨之外具有情趣,书法具有动态变化之美、含蓄之美等审美要求,这也是王羲之“意”的一种体现。
——【·结语·】——
王羲之作为魏晋书法的领军人物,使书法在形式、功效、美学的价值观念上都具有了主体意义上的艺术内涵,使书法向自觉迈出了重要的一步,对中国书法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作用。
也正是王羲之这种寄情于书、借书喻情的书法意识不断激励着他对艺术的追求,创造了更具有艺术价值、内涵意境更加充沛的书法作品,为中华民族留下了宝贵的艺术财富,对后世影响深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