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医院不需要从医资格,你敢将生命和健康托付给这样的医院吗?但为什么没有任何专业要求的物业公司,能够承接千千万万业主核心资产的维护和管理?
取消物业从业人员的资格认证制度,导致大量杂牌公司、草台班子出现,低素质的员工、低水平的公司,“劣币驱逐良币”,不仅让业主安居乐业的基本愿望落空,让正规、正经的物业公司无法正常生存,而且由于缺乏专维护致使房屋正常安全使用寿命大大缩短,给人民群众生活、国家安全稳定埋下了巨大隐患。
因此,现在越来越多的有识之士,都在呼吁尽快恢复物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制度。回顾历程,可以吸取教训,更好地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为讨论这一问题,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物业管理师认证制度是怎么取消的(只当资料学习收藏)。
物业管理师制度是怎样一步步取消的?
早在 2014 年 7 月和 10 月,国务院已经分两批取消了一些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当时物业管理行业内就对物业管理师这一职业资格的前景进行过探讨。这也为后续物业管理师认证制度的调整埋下了伏笔。
2015 年 2 月,《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正式发布,其中明确取消了 “物业管理师注册执业资格认定”。这意味着物业管理师注册执业资格这一行政审批环节被取消,行政权力不再介入物业管理师的资格认定。
2016 年 2 月,《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 152 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明确要求,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对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的物业管理师执业资格注册的初审” 取消。至此,物业管理师注册证彻底废除。
2016 年 6 月 1 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再取消招标师、物业管理师等 47 项职业资格。这是对物业管理师资格认证取消的进一步明确和强调,至此物业管理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被全面取消。
这些理由真的能站住脚吗?
总结一下当年取消这项制度的原因,无外乎这就那么几条,现在看来,似乎并不能站住脚,。
例如,认为门槛太高,妨碍了物业企业的快速发展,取消的后果却是大量乱七八糟的物业公司充斥市场。
再如,认为资格评定不严格,专业性不权威,这其实等于是说“制度执行不好干脆就不要制度”了,放任自流的后果,就是完全放弃了专业性的约束,鱼目混珠,公司服务能力和水平一降再降。
还有个理由更是搞笑,说是取消这项制度是与国际接轨。这在当年真是个用得比较多的借口,实际上与中国境况相近的日本、韩国等,还有西方国家许多物业专业要求是非常严格和普遍的。不知道当年一些人是怎么找的这个借口。
还有种说法,认为取消物业从业 资格制度,是因为当年人社部、建设部机构改革的影响,是国家“放管服”改革的要求。这个理由更是莫名其妙,国家的行政机构改革的目的是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服务水平,而决不是疏于管理、放弃管理。
今年三中全会发出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号召,在制度建设方面更是提出先立后破的明确要求。吸取历史教训,物业行业的从业资格制度,确实需要认真反思了。
(信息来源:本文配图均来看月湖菊展现场拍摄,内容部分参考了豆包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