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焉能直接套用红头?通过一篇实例看复体行文的基本要义
下面所附图片,是***县委办公室所制发的文件,是对一份工作方案的印发。从表面上看似乎并无不当,但是认真揣摩便可发现,其在行文方式上存在非常不合规范的问题,那就是违反了复体行文的基本规则,属于方向性的错误。把方案直接套用红头,是绝对不可以的。
这里,我们首先需要弄清楚复体行文的基本要义。公文行文有单体行文和复体行文两种形式。其中党和国家公文法规中所规定的15种正式公文(决议、决定、命令、公报、公告、通告、意见、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议案、函、纪要)需要单独行文,即单体行文,而且要采用国家标准的公文格式;除此之外的诸多事务性文书诸如计划类文书(计划、纲要、规划、方案、要点、安排、设想等)、总结类文书(总结、典型材料、述职报告等)、会议类文书(开幕词、主持词、讲话稿、闭幕词、会议简报等)、书信类文书(感谢信、慰问信、公开信、倡议书等)、凭证类文书(大事记、组织鉴定、干部考察材料)等等,尽管使用频率很高,但是它们不具有独立行文的资格,也就是说不可以将其直接套用红头文件。而要想行文,就必须从15个正式公文中找出一个文种来作为引领性文件来载运着其行文,亦称“以文载文”“文后有文”,即我们所说的复体行文。
用来作为引领性文件的文种,上行时只能使用“报告”;下发时则使用“命令(令)和”通知”。
比如某单位要把2023年的工作总结上报给上级单位,就应当使用报告作为引领性文件,标题写为:***关于呈送2023年工作总结的报告;而如果要下发给所属各单位,就需要使用通知作为引领性文件。把标题写为:***关于印发2023年工作总结的通知。被呈送和下发的总结要直接附在报告和通知之后并与其一起装订,页码连续编排。
需要明确的是。采用这种复体行文的方式,引领性文件之后所附的文件不是公文的附件,而是正文的有机组成部分,所以就不可以标注附件说明,即“附件:***2023年工作总结”。
本文中的工作方案属于事务性文书,需要采取复体行文的方式,即用报告引领上报或者使用通知引领下发,就是规范的了。
在当前的公文实践中,类似的不规范行文不是个例,很值得我们引起重视并切实做到正确使用,以确保公文处理工作的规范化,充分发挥公文的应有效用。
这张图片是某某县委办公室制发的一篇文件。文种是方案,但是方案属于事务性文书,不可以直接套用红头,只能采用复体行文的方式。很值得我们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