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网上有个挺有意思的说法,说是咱们国家腐败问题严重,是因为定义腐败的范围太宽了。
悟道琢磨了一下,觉得这个话题还真值得说道说道。
咱们得承认,腐败确实是个顽疾,它像蛀虫一样啃食着社会公平正义的根基,损害了政府公信力。
但如果把一些正常的社交人情、一些约定俗成的办事方式,甚至一些政策执行过程中的灵活性,都一股脑儿算作腐败,那这“腐败”的帽子是不是扣得有点大?
比如说,逢年过节,亲戚朋友之间送点礼,表达一下心意,这在中国几千年的文化传统里是很正常的。
老百姓讲究个人情往来,图个吉利热闹。
如果非要把这种人情往来和腐败划等号,那恐怕大部分人都得“躺枪”。
悟道老家那边,每年过年走亲戚,提点水果点心是基本的礼节,难道这也算腐败?
这显然不合适。
再比如,有些地方办事,可能需要找找熟人,托托关系。
这当然不是理想状态,但很多时候,它是因为办事流程复杂、信息不对称造成的。
办事的人为了提高效率,少走弯路,不得已而为之。
当然,如果这种“找关系”变成了赤裸裸的权钱交易,那性质就变了,必须严厉打击。
但如果只是正常的请人帮忙,说几句好话,就上纲上线到腐败,那也未免矫枉过正。
还有,政策执行过程中,也需要一定的灵活性。
咱们国家幅员辽阔,各地情况千差万别,如果政策执行僵化、一刀切,反而会造成新的问题。
基层干部在执行政策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这本身是为了更好地服务群众。
当然,这种灵活性不能成为徇私枉法的借口,必须要有明确的规定和监督机制。
但如果把一切政策执行中的变通都视为腐败,那也会束缚基层干部的手脚,影响政策的有效落地。
悟道相信,绝大多数公职人员都是勤勤恳恳、兢兢业业为人民服务的。
他们工作压力大,待遇也不算高,但依然坚守岗位,为社会发展做出了贡献。
如果因为一些模糊的界定,就给他们扣上“腐败”的帽子,这不仅对他们不公平,也会打击他们的积极性。
当然,悟道并不是说腐败问题不严重,或者不需要打击。
恰恰相反,我们必须对腐败保持高度警惕,坚决惩治各种腐败行为。
但打击腐败也要讲究方式方法,不能扩大化,不能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要区分正常的社交人情、办事习惯和真正的腐败行为,不能混为一谈。
网上有人说,现在一些地方“不敢为、不愿为”的现象比较突出,这跟腐败定义过宽泛也有一定的关系。
一些干部担心被误解、被举报,干脆什么都不做,这实际上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
所以,明确腐败的定义,划清界限,不仅有利于保护干部队伍的积极性,也有利于更好地打击真正的腐败分子。
悟道认为,反腐败是一场持久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既要严厉打击腐败行为,也要保护干部队伍的积极性,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关键是要把握好度,不能矫枉过正,也不能姑息养奸。
咱们国家正在进行全面深化改革,其中也包括反腐败制度建设。
相信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反腐败工作会更加科学、更加有效,最终实现标本兼治的目标。
话说回来,悟道觉得,很多事情的关键在于平衡。
人情社会有它自身的运行逻辑,完全否定也不现实。
如何在维护人情世故的同时,又防止其变质腐败,这才是我们需要思考的问题。
生活不是非黑即白的,很多事情都处在灰色地带。
我们既要坚持原则,也要灵活变通,这样才能更好地解决问题,推动社会进步。
歇着吧,別累着。
只要是犯罪份子,给人民造成伤害和损失,一律坚决打击制裁,让犯罪分子无所遁形,让人民安居乐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