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轩辕宫正殿保护规划的意见

聊聊新条 2024-09-22 00:16:14
关于轩辕宫正殿保护规划的意见办保函〔2016〕1208号 江苏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审批〈轩辕宫正殿保护规划〉的请示》(苏文物保〔2015〕350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所报规划的文物构成和保护对象不明,前期勘察和研究不足,保护区划不当,我局暂不同意轩辕宫正殿保护规划。 二、所报规划应做以下必要修改和完善: (一)关于文物构成和保护对象 进一步梳理文物构成和保护对象,科学确定文物本体、附属文物及历史环境要素。同时,系统收集、整理相关历史文献和考古资料,确定轩辕宫的分布范围和历史沿革,科学论证轩辕宫正殿与城隍庙及周边环境的关系,建议将城隍庙、古道、相关遗址等历史遗存纳入保护对象。 (二)关于现状评估 完善现状评估内容,客观评估历次修缮工程效果,避免评估结论前后矛盾。补充相关历史遗存保存状况、洪涝等自然灾害情况的评估内容。 (三)关于保护区划和管理规定 1. 结合文物的分布范围、地形地貌特征和文物保护管理需要,科学确定保护区划。建议调整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和边界,合理进行建设控制地带分类,建议将东侧、南侧山体区域设为禁建区,西北侧村庄居住用地设为限建区。 2. 进一步细化管理规定,明确新建建筑的高度、体量、风格、密度等具体控制指标,以及山体环境保护的具体要求,增强可操作性。 (四)关于保护措施 1. 根据现状评估结论和文物类型,有针对性地研提文物保护措施,明确保护工程的性质和要求,科学确定工程类型和内容。 2. 进一步明确轩辕宫正殿日常养护和岁修的措施和要求、附属文物保护措施。 3. 保护性规划用地建议、游客影响防治内容应纳入相关专项规划。 (五)关于环境整治措施和专项规划 1. 完善环境整治规划,充分尊重和保持文物的历史氛围、自然环境,新建建筑与景观设计应避免现代化倾向。梳理环境整治对象,轩辕宫正殿殿内环境整治应纳入保护措施;新建区域展示利用、保护管理等设施建设内容应纳入展示利用规划,并明确新建设施的高度、规模、体量、外观等要求。 2. 应根据现状评估结论,合理研提自然灾害防护措施,科学论证设置截洪沟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3. 应删除管理规划中工程分类部分。 4. 增加土地利用调整专项规划,明确规划范围内土地利用类型的调整建议。 (六)加强本规划与相关规划的衔接。 (七)应进一步规范、完善文本;精简规划图纸,分析图应纳入规划说明;补充图纸的技术性指标说明。 三、请你局组织有关单位根据上述意见对所报保护规划进行修改、完善,按相关程序另行报批。 专此函。              国家文物局             2016年11月17日
0 阅读:0

聊聊新条

简介: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