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瓯东岳庙保护规划的意见

聊聊新条 2024-09-27 00:30:45
关于建瓯东岳庙保护规划的意见办保函〔2016〕1254号 福建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建瓯东岳庙文物保护规划的请示》(闽文物字〔2015〕614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所报规划保护对象认定不清,价值评估和研究不足,规划深度不够,我局暂不同意建瓯东岳庙文物保护规划。 二、所报规划应做以下必要修改和完善: (一)关于文物认定 应进一步厘清文物构成和保护对象,明确建瓯东岳庙的总体布局、历史沿革和周边历史环境特征,区分文物建筑与非文物建筑,厘清圣帝殿与金刚殿、阎罗殿、大奶殿之间的历史和空间关系,在此基础上科学确定文物构成清单。“建筑基址”应纳入文物本体。 (二)价值评估和现状评估 1.深化价值评估,分析建瓯东岳庙在我国南方地区古建筑史研究和闽北道教信仰体系中的重要价值,做到客观、准确、科学。 2.应进一步扩大现状评估范围,客观评价西侧城市建成区对文物安全的影响,补充相关山形水系、自然环境、地质灾害等方面评估内容。 (三)关于保护区划与管理规定 应根据文物分布情况和保护管理需要,结合地形地貌特征和建构筑物现状,科学调整保护区划及其具体边界,建设控制地带西侧应以公路为界。同时,进一步完善保护区划管理规定,明确建设控制地带内新建建筑高度、体量、外观、色彩等具体控制性指标。 (四)关于保护措施 应针对现状评估结论,明确保护工程的类别、内容和要求,研提恰当的文物保护措施。文物本体和文物环境应分别制定保护措施,重点保护建筑格局和历史环境风貌的真实性、完整性。 (五)关于环境整治和专项规划 应合理制定专项规划。深化管理规划,明确文物部门与宗教部门之间的责权关系,制定具体管理措施,落实日常管理与巡护责任,妥善处理文物保护与宗教活动之间的关系。同时,针对地质灾害评估结论,明确防震减灾措施,制定应急预案。 (六)应加强所报规划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及相关上位规划的衔接。 (七)应根据《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要求》,进一步规范文本和图纸,补充地形图基础信息,并注意引用法规文件的时效性。 三、请你局指导有关单位,根据上述意见对建瓯东岳庙文物保护规划进行全面、认真的修改完善,按程序另行报批。 专此函。              国家文物局             2016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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