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泰顺廊桥——文兴桥等10座廊桥灾后修缮工程立项的批复

聊聊新条 2024-09-22 00:15:11
关于泰顺廊桥——文兴桥等10座廊桥灾后修缮工程立项的批复文物保函〔2016〕1915号 浙江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要求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泰顺廊桥灾后修复保护工程予以立项的请示》(浙文物发〔2016〕310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同意泰顺廊桥——文兴桥等10座廊桥灾后修缮工程立项。 二、在编制工程技术方案时,应注意以下方面: (一)该工程属修缮工程,应遵循不改变文物原状、最小干预等文物保护原则,保护文物及其历史环境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二)工程范围为文兴桥、薛宅桥、文重桥、三条桥、普宾桥、南阳桥、霞光桥、毓文桥、城水桥和池源桥等10座廊桥。 (三)应加强现状勘察和研究,系统梳理工程地质水文资料,全面搜集、整理历史文献、勘察测绘和各类影像资料,进一步研究和分析廊桥的建造工艺、传统做法、建筑材料和构造特征等,认真做好原构件的登记、记录和测绘工作,明确已垮塌廊桥的桥台地基现状,为制定具体工程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四)坚持最小干预原则,严格控制工程范围、规模与工程量。应尽量使用原构件,最大限度的保留历史信息。同时,注意妥善处理新构件与原构件的衔接问题,保持廊桥原有风貌。 (五)应加强文物所在区域的自然灾害评估,制定必要的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提高文物抗灾能力。可考虑增加燕翅墙,保证桥台安全。同时,进一步明确水道整治、建筑拆除、路面修整的具体范围和措施,确保文物本体与周边景观风貌相协调。 (六)根据工程量合理编制经费预算,确定取费项目,补充取费标准。 三、请你局指导项目单位根据上述意见和《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试行)》的有关规定,组织编制工程技术方案;并组织或委托第三方咨询评估机构进行方案技术评审,依据专家评估意见进行审批。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16年11月29日
0 阅读:0

聊聊新条

简介: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