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华民族共同体是中国各民族构成的有机统一整体,是中国各民族在长期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中形成的文化共同体。当灾难事件发生时,在抗击灾难的过程中,中华民族文化共同体逐步形成并表现出独有的特性。古老的神话承载着民族历史记忆、文化观念和精神品格;特别是表现天地毁灭与重生的大洪水神话,反映了文化共同体的思想基础与精神渊源。大洪水神话数量众多,分布广泛,影响深远。中外洪水神话存在明显差异,国外的洪水神话多表现天神的权威,人类在灾难面前束手无策,只有逃避和挣扎;中国神话中的治水英雄,却是积极面对灾难,勇敢治理洪水,表现出团结一致、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中国各民族的洪水神话反映了中华民族交流融合的历史,表达了中国人同根同源的观念;中国洪水神话从民族历史与精神价值的层面,证明了中华民族是一个以文化为纽带、客观存在的、广大人民认同的、坚不可摧的共同体。
关键词:中华民族文化共同体;大洪水神话;大禹治水;同根同源;交往交流交融
中华民族共同体是中国各民族构成的有机统一整体,它是一个具有历史与现实双重维度、内涵丰富的概念,构成中华民族的各民族处于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水乳交融、不可分割的凝聚状态。中华民族共同体是文化共同体,它在中国各民族长期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发展中形成,以各族人民共同的心理基础与价值观念为核心纽带。人类历史上多次发生自然或人为的灾难性事件,在应对和战胜灾难的过程中,文化共同体得以形成并表现出深刻的认同意识。每个民族的神话,都有相当一部分是形象地反映人类经历的灾难事件的;大洪水神话是典型的灾难叙事,它提供了考察文化共同体的形成历史及其精神内涵的良好视角。从承载与反映民族历史记忆、文化观念和精神品格的神话中,可以探寻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基础与文化渊源,以中华民族的文化根基诠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时代精神。
一、中华民族文化共同体探源
“中华民族共同体”这一概念由“中华民族”和“共同体”两个概念复合而成。“中华民族”的概念最初由梁启超于1901年在其《中国史叙论》中提出,是指“历来生息于中国的诸族总称”;“共同体”则是德国著名社会学家滕尼斯提出的概念,指历史上形成的、由社会联系而结合起来的人们的总和。“中华民族”本身就具有民族共同体的含义。20世纪60年代,“中华民族共同体”一词在中国民族研究与实践中提出来,丰富了“中华民族”一词的内容与实质。与“中华民族”相比,“中华民族共同体”更强调了中华民族共同的历史记忆、精神文化、责任使命和前途命运,突出了中华民族的同一性、整体性、有机性,彰显了中华民族大家庭的凝聚力、融合力与生命力。20世纪80年代,我国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提出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理论,强调了中华民族是一个统一的民族实体,表明了多元一体是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内在结构与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高度,对中华民族共同体概念进行发展和深化,突出中华民族以共同体形式存在和发展的状态和实质,并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写入党章,使中华民族共同体成为中国各族人民认同和归属的精神家园。
(一)文化: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基本内涵
血缘共同体、地缘共同体和精神共同体是人类社会共同体的基本形式,三者具有紧密的联系。滕尼斯认为,作为本质的统一体,血缘共同体发展并逐渐地分化成地缘共同体;地缘共同体直接地体现为人们共同居住在一起,它又进一步地发展并分化成为精神共同体,精神共同体意味着人们朝着一致的方向、在相同的意义上纯粹地相互影响、彼此协调。所以,精神共同体在自身中结合了前两种共同体的特征,构成了一种真正属于人的、最高级的共同体类型。而在各民族长期交往交流交融中形成的、包含着各民族共同历史经历与记忆的中华民族文化,正是中华民族的精神内核,是中华民族这一共同体的思想基础和精神支柱。因此,中华民族共同体是一种文化共同体。
文化共同体是基于共同或者相似的价值观念和文化心理定式而形成的社会群体,是一种特定文化观念和精神追求反映在组织层面上的有机统一体。文化共同体以文化为纽带,整合并超越了血缘共同体、地域共同体和精神共同体的基本共同体形式,以及政治共同体、经济共同体、科技共同体、宗教共同体等单一共同体类型。作为具有文化民族与国家民族双重含义的“中华民族”,本身就是一个文化共同体的概念,其文化意义极为明显。清末民初政治家杨度在其《金铁主义者说》中这样解释“中华”一词:“中华之名词,不仅非一地域之国名,亦且非一血统之种名,乃为一文化之族名……华之所以为华,以文化言,可决之也。”以文化为核心构筑的中华民族文化共同体,意味着中华民族是中国各族人民在历史演进中形成的以同质性的价值观念和心理特征为基础的聚合关系实体。
(二)神话: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文化渊源
氏族、部落和部族及其联盟是共同体的早期形态。民族学认为,人类社会群体的发展历程正是从一个有着相同血缘关系的氏族阶段,到由氏族或胞族组成的部落阶段,再到同一地域数个不同血缘的部族或部族联盟阶段,最后发展为有着共同的地域、历史渊源、生产方式、语言、文化、风俗习惯以及心理认同的民族。在民族共同体形成的历史早期阶段,神话这一精神产品被创造出来,它是人类最早的世界感知和自我认识的表述,是人类精神文化的初始形态。作为民族文化的一部分,神话源于人们对自然、社会和生活的观察与理解,包含了文学、哲学、艺术、宗教、科学、政治的萌芽,承载着一个民族最稳固的文化因子,并持续影响着该民族文化的形成与发展。
神话起源于原始思维,是一种具有隐含的绝对权威的记叙文。它叙述超越尘世的事件或事态;所述事件发生的时间不同于人所经历的普通年代(并且多数发生在不可想象的很久以前);这种记叙文中的主人公通常是神或别的非凡之物(比如动物、植物、最初的人或者改变人的状况的特殊的伟大人物)。中华民族历史悠久,神话资源丰富、分布广泛。中国神话一部分被记载于各类书籍典册之中,一部分则以口耳相传的方式流传于民间。这其中既包含了中原汉民族神话,也包含了大量少数民族神话,它们是中华民族交流融合的文化共同体形成过程中,对生活经验和精神信仰等进行传承与积淀的结果,深刻地反映着构成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各族人民共同的历史记忆、文化观念、民族情感、理想追求与精神品格。因此,神话提供了一个探究中华民族共同体文化渊源、探知中华民族文化共同体形成与发展历程的重要窗口。
二、中华民族文化共同体的神话叙事
自远古流传至今的中国神话文本丰富、母题众多,依据不同的标准可对其进行多种形式的分类。一般来说,从主题的角度划分,中国神话主要包括创世神话、始祖神话、洪水神话、战争神话和发明创造神话五大类型。这些朴素艺术叙事的文本最初被记载于《诗经》《尚书》《礼记》《左传》《列子》《庄子》《楚辞》《国语》《吕氏春秋》《山海经》《淮南子》《史记》《水经注》等用古代汉语形式写成的典籍之中,成为中国古代神话经典;同时,亦有大量生动鲜活的口承神话文本流传于民间。历史上创制了文字的少数民族,如傣族、纳西族、彝族、蒙古族、满族、藏族等,也在各种古代典籍中,保存了不少的古代神话。有些民族尽管没有文字,却依然通过口耳相传的形式,将本族群的古代神话与历史传承至今,如苗族和侗族等民族世代传唱的“古歌”“创世记”等。在这些形态多样的神话中,洪水神话是一个重要类型。
中国的洪水神话数量众多,文本的地域分布范围广,且其产生与流传具有较大的时间跨度。作为中国各民族普遍具有的神话,洪水神话记录着各民族之间的文化交流与融合,投射出我国各族人民血肉相连的历史渊源。中国洪水神话在主题上与创世神话、始祖神话和战争神话等神话类型相交叉,内容上与“起源”“灾难”“秩序”等神话母题相结合,蕴含并反映了人们对世界与生命的认识,以及对自然、社会与文化的理解与思考。
(一)天地再造:女娲补天
在中国古代神话中,女娲炼石补天、抟土造人、始定婚姻、创制笙簧,被人们尊为创世神、始祖神和文化神。女娲补天这一广为流传的神话讲述了一个关于天地破坏与再造的故事,属于创世神话的一部分;而女娲“补苍天、止淫水”的事迹则属于中国洪水神话的一种。
女娲补天神话最早出现于西汉刘安主持编撰的《淮南子》中。《淮南子·览冥训》记载:
往古之时,四极废,九州裂,天不兼覆,地不周载,火爁炎而不灭,水浩洋而不息,猛兽食颛民,鸷鸟攫老弱,于是女娲炼五色石以补苍天,断鳌足以立四极。杀黑龙以济冀州,积芦灰以止淫水。苍天补,四极正,淫水涸,冀州平,狡虫死,颛民生。
在《淮南子·览冥训》记载的女娲补天神话中,因“水浩洋而不息”,故女娲“积芦灰以止淫水”,终使“淫水涸”,叙述了女娲治洪水的原因、经过和结果。但这一文本并没有对造成这场“四极废,九州裂”的天地浩劫的原因进行说明。有学者认为,《淮南子·天文训》从神话角度解释了女娲补天的起因:
昔者共工与颛顼争为帝,怒而触不周之山。天柱折,地维绝。天倾西北,故日月星辰移焉;地不满东南,故水潦尘埃归焉。
《淮南子·原道训》又言:“昔共工之力,触不周之山,使地东南倾,与高辛争为帝,遂潜于渊。”程憬在其《中国古代神话研究》中表示,《览冥训》和《天文训》(包括《原道训》)中的故事实为同一故事,它们共同构成天地再造神话,而大洪水的爆发及其治理则为天地毁灭与重造的一个重要部分。东汉思想家王充也强调了这两个神话文本的同一性,他在《论衡·谈天篇》中引《儒书》言:
共工与颛顼争为天子,不胜,怒而触不周之山,使天柱折,地维绝。女娲销炼五色石以补苍天,断鳌足以立四极。天不足西北,故日月移焉;地不足东南,故百川注焉。
关于两个神话文本的先后顺序和因果关系,战国列御寇和西晋张华在《列子·汤问》和《博物志》中则表达了相反的观点,认为“女娲炼五色石以补苍天、断鳌足以立四极”为先,“共工怒而触不周山”为后。但不论是哪一种观点,都强调了天地毁灭与再造两个神话文本的关联性,此二者复合而成的女娲补天神话,是中国洪水神话的最早文本。它反映了中华民族先民对其共同生活的地理空间的宏观认识,回答了在一场巨大毁灭性灾难之后的家园重建和生存延续的重大问题。
(二)人类再殖:洪水遗民
中国大多数民族将洪水作为灾难母题与人类再生相结合,形成了复合型母题。它以“洪水遗民再造人类”为主要内容,包含两个方面:一是洪水灾害的原因、现象、经过和危害;二是人类再造原委的追溯。其叙事情节可以概括为:人类的某种行为触怒了天帝(或其他超自然的力量,也有不少神话把起因归于自然灾害,而与天神无关);洪水(火山、地震等)淹没世界,人类毁灭;洪水遗民(两个异性青年)遵从神的意旨(由神或动物等传达),结为夫妇,生育子女或造人,繁衍人类,遗民青年被尊为人类始祖。洪水遗民神话大都保持了原始社会血缘婚的某些形态,特别是洪水后兄妹结婚再殖人类的情节在中国汉族、瑶族、壮族、布依族、侗族、苗族、毛南族、水族等四十多个民族中有广泛的流布。这些神话中的成婚兄妹,有的说是伏羲与女娲(如瑶族的《伏羲女娲兄妹成亲》、壮族的《布伯》),有的说是伏哥与羲妹(如布依族的《伏哥羲妹和洪水》),有的说是本民族所尊崇的文化英雄(如苗族的《兄妹结婚》、侗族的《洪水滔天》),其中以伏羲与女娲最有代表性。
伏羲与女娲同为古史神话中的中华民族人文始祖,居三皇之列,《通志·三皇纪》引《春秋世谱》云:“华胥生男子为伏羲,女子为女娲。”最早的女娲神话与兄妹婚并无关涉,直到汉代伏羲女娲神话流行,东汉应劭《风俗通义·佚文》云:“女娲,伏羲之妹,祷神祗,置婚姻,合夫妇也。”唐代,伏羲与女娲明确地成为洪水遗民神话的主角,李冗的《独异志》载:
昔宇宙初开之时,有女娲兄妹二人,在昆仑山,而天下未有人民。议以为夫妻,又自羞耻。兄即与其妹上昆仑山,咒曰:“天若遣我二人为夫妻,而烟悉合;若不,使烟散。”于烟即合。其妹即来就兄,乃结草为扇,以障其面。今时取妇执扇,象其事也。
神话学家张振犁认为,“女娲抟土造人”是中原地区地道的洪水后造人的神话,它与“兄妹配偶婚型”神话的融合是中国洪水神话与原始社会的婚姻制度融为了一体。因此,没有必要把“洪水”与“造人”神话分为两个类型,或区分出它的主从关系。这也反映了神话在叙述世界毁灭与重建后,紧接着描述人类生产问题的思维逻辑。中国各民族的紧密联系,正体现在洪水神话所反映的中华民族具有共性特征的神话思维模式与认知观念上。
陈建宪通过对中国各民族洪水神话的搜集与研究,将其分为神谕奇兆、雷公报仇、寻天女和兄妹开荒等亚型。其中,神谕奇兆型起源并流传于汉族聚居区,分布于吉、辽、冀、鲁、豫、苏、浙、皖、鄂诸省,如今在回族、满族、白族中亦有流传的文本;雷公报仇型源于中国西南少数民族,文本主要分布于贵州、广西、湖南、四川、云南等地,流传于苗、瑶、布依、侗、仡佬、哈尼、汉、毛南、仫佬、羌、畲、水、土家、壮、黎民族之中;寻天女型洪水神话由古代氐羌人创造,并随氐羌人的南迁与分化而流播到中国西南地区,现分布于四川南部的凉山彝族聚居地区、云南四川交界处的纳西族聚居地区以及云南中部的一些地区,流传在彝、纳西、藏、普米、德昂、独龙、拉祜、蒙古等族中;兄妹开荒型是前三种亚型的复合形态,集中分布在川、黔、滇交界处和云南中部楚雄、弥勒彝族聚居地区,在苗、仡佬等民族中亦有流传。除了上文中提到的作为神谕奇兆型洪水神话重要母题的伏羲女娲神话,贵州苗族古歌《洪水滔天》、云南纳西族史诗《创世纪》,以及四川凉山彝族史诗《勒俄特依》中讲述的洪水遗民故事,则是其它三种亚型洪水神话的典型。
苗族古歌《洪水滔天》追述了远古时代,姜央与雷公兄弟因分家产而产生冲突。姜央设计智擒了雷公,雷公则诓骗姜央的子女相两、相芒兄妹将其解救。雷公逃脱后即发动洪水淹没人间,相两、相芒兄妹则躲进雷公所赠种子长成的葫芦中躲过灾难。洪水过后,兄妹成婚,繁衍后代。纳西族史诗《创世纪》中的洪水神话讲述了人类先祖崇仁利恩兄弟与其姐妹互为婚姻的行为触怒了天神,于是天神以洪水毁灭人间。在董神的指点下,崇仁利恩躲在牛皮鼓里得以幸存。后来,一位天女变为白鹤下凡来与崇仁利恩相恋并将他带回天上。天父对崇仁利恩进行种种难题考验,但都在天女的帮助下顺利通过。最终,他们成为夫妻,在人间繁衍人类。彝族史诗《勒俄特依》中的洪水神话讲述了人间勇士赫体拉巴因打死了天神使臣而触怒天神,于是天神放洪水淹没大地。洪水泛滥时,辛劳开荒、心地善良的居木武吾得到神启,躲进木柜子得以幸存。后来,他上天求得天女为妻,重新繁衍出人类。
中国北方少数民族的洪水遗民神话亦丰富多彩,如蒙古族的《巴巴额吉造人》、鄂温克族的《索伦人姓氏的传说》、赫哲族的《姐弟俩》、鄂伦春族的《大水的故事》和朝鲜族的《树的儿子》等。无论是汉族神话还是少数民族神话,共处于中华民族神话体系当中的洪水神话在主题、情节、结构、表达方式等方面都表现出很大程度的共性。而洪水灾难叙事所反映出的先民对中华大地自成单元的地理空间的认知、神话形象(伏羲、女娲、雷公等)在不同民族群体中的流传与共享、兄妹成婚情节中设定成婚条件所表达的伦理观念等,都反映了中华民族共同的心理特征与文化基因。
(三)文化重建:大禹治水
中国洪水神话虽然叙述远古之事,涉及“创世”“造人”等母题,但大多数洪水神话蕴含着这样的一个文化信息,就是人类克服了洪水灾难后,进入新的社会历史发展阶段。在神话中,洪水之后农业与农业社会的出现,使人类得以逐渐结束不断迁徙的狩猎、采集生活而进入定居的生活状态,伴随人类的定居,另外一些重要的文化产品也被创造出来。而各民族洪水神话中英雄的伟大业绩不仅表现在救民于灾难,给人类带来和平安定的生活,同时他们还是人类社会文化的创造者与守护者。中国神话史上著名的大禹治水神话就传达了这种社会秩序重整和人类文明重建的深层文化意义。
大禹治水的事迹在《诗经》《尚书》《山海经》《国语》《墨子》等先秦古籍中皆有记载。《诗经·商颂·长发》载:“洪水芒芒,禹敷下土方”,《尚书·吕刑》载:“禹平水土,主名山川”,《山海经·海内经》载:“洪水滔天。鲧窃帝之息壤以堙洪水,不待帝命。帝令祝融杀鲧于羽郊。鲧复生禹。帝乃命禹卒布土以定九州。”春秋战国时期,“禹疏水”传说盛行,《国语·周语下》载:(禹)“疏川导滞,锤水丰物”,《墨子·兼爱》中则详述了大禹所采用的“泄”“注”“洒”“凿”“漏”“流”等治水方法。此外,大禹治黄河、导淮河、决济水等治水之事亦记载于《楚辞》《左传》《论语》《孟子》《庄子》《荀子》《韩非子》《吕氏春秋》等先秦典籍的篇章中。到了汉代,先秦古籍中的大禹治水事迹被整合于《史记·夏本纪》之中:
当帝尧之时,鸿水滔天,浩浩怀山襄陵,下民其忧……禹乃遂与益、后稷奉帝命,命诸侯百姓兴人徒以傅土,行山表木,定高山大川。禹伤先人父鲧功之不成受诛,乃劳身焦思,居外十三年,过家门不敢入。薄衣食,致孝于鬼神。卑宫室,致费于沟淢。陆行乘车,水行乘船,泥行乘橇,山行乘檋。左准绳,右规矩,载四时,以开九州,通九道,陂九泽,度九山。令益予众庶稻,可种卑湿。命后稷予众庶难得之食。食少,调有余相给,以均诸侯。禹乃行相地宜所有以贡,及山川之便利……
《淮南子》也在继承先秦文献的基础上,在《本经》《齐俗》《修务》《人间》《要略》等篇章中记载了大禹治水神话,如《本经》记载:
舜之时,共工振滔洪水,以薄空桑,龙门未开,吕梁未发,江、淮通流,四海溟涬,民皆上丘陵,赴树木。舜乃使禹疏三江五湖,辟伊阙,导廛涧,平通沟陆,流注东海,鸿水漏,九州岛干,万民皆宁其性,是以称尧舜以为圣。
魏晋南北朝时的《水经注》《拾遗记》《述异记》及后世的古书文献中也有大禹治水神话的相关记载。
从神话叙事的时间上来看,大禹治水神话讲述了女娲时代之后的又一次洪水灾难故事。女娲补天治水、与兄成婚、再殖人类,使中华大地成为文明得以产生与发展的土壤,大禹理水敷土、锤水丰物、教民耕种,为中国农业文明的开创与繁荣打下了基础。如鹿忆鹿所说,中国洪水神话的主旨往往在于治水和农耕文明的获取。顾颉刚总结大禹之神迹道:“从全体上说,为铺地,陈列山川,治洪水;从农事上说,为治沟洫,事耕稼”,因此,大禹被尊为中华之社神。《淮南子·氾论》云:“禹劳天下,死而为社。”
同时,大禹治水的成功,不仅促进了中华农业文明的发展,也为中国古代社会由原始公社制度向奴隶制的过渡创造了物质与文化条件。大禹划九州、定五服、制规矩,使疆域不断扩大、人口不断增加,也使九州各地居民随治水而往来迁徙,加速了各民族间的交流与融合,而随着夏部族的发展壮大与民族融合的不断加深,大禹治水神话也成为华夏民族共同的神话,从而使各民族从血缘、地缘、文化与精神情感上凝聚为一个整体,中华民族天下一家的华夏观与多元一体的统一格局初步形成。
三、洪水神话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文化形塑
中国各民族在长期历史发展与文化交融中形成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一种抽象的集体意识,它是各族人民对中华民族这一共同实体在价值观念、情感体验等主观层面的认知结果,代表着中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与身份认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包括行为、情感和认知三个维度,它通过语言文字、文学艺术、传统风俗、民间信仰、历史事件、典型形象等文化事项得以表现与表征。作为中华民族最早的文化记忆与精神产品,中国神话一方面是在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形成的、被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塑造的文化结晶,呈现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原初形态;另一方面,中国神话所叙述的民族文化记忆、价值观念与精神品格,是形塑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文化力量。中国洪水神话是中华民族初民对万物存在与变迁、人类生存与繁衍、民族形成与发展之认识与理解的“真实”话语。作为古史神话,它承载了民族交流融合的历史;作为族源神话,它反映了民族同根同源的观念;作为英雄神话,它彰显了民族自强不息的精神。
中国洪水神话在文化层面对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表征与形塑,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与现实意义。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 中华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记忆
产生于远古时代的中国洪水神话与中华上古历史是分不开的。古史辨派神话学者认为,许多中国古代神话形象被人化而进入古史系统,从而使神话历史化。如顾颉刚所说:“古人对于神和人原没有界限,所谓历史差不多完全是神话……自春秋末期以后,诸子奋兴,人性发达,于是把神话中的古神古人都‘人化’了”。但在神话学界,“究竟是神话先于历史,还是历史先于神话”始终是一个存在争议的问题。大禹治水神话就常作为学者们论证其观点的经典范例。顾颉刚在《古史辨》中指出:“西周中期,禹为山川之神,后来有了社稷,又为社神(后土)……又因当时神人的界限不甚分清,禹又与周族的祖先并称,故禹的传说渐渐倾向于‘人王’方面,而与神话脱离”。但亦有学者从古人“社稷山川之神,皆有功烈于民者也”的观点出发,认为上古之神并不是凭空而造的,大禹之所以成为被人们祭祀的神,是因为他有功于民。然而不论是神话的历史化,还是历史的神话化,这两种观点都说明了神话与历史紧密关联的事实。
《史记·夏本纪》记载:“禹之父曰鲧,鲧之父曰颛顼……禹者,黄帝之玄孙而帝颛顼之孙也”。黄帝、颛顼、帝喾、尧、舜是中国古史中的“五帝”,从人类史的角度来说,他们是中国上古时期的五位最具影响力的部落或部落联盟首领。出黄帝一脉的禹因治水有功,受舜禅让而继承帝位。“禹合诸侯于涂山,执玉帛者万国”,建立多民族统一的夏朝。后来禹的儿子启即位,开启“家天下”的世袭制。可以说,大禹治水是夏王朝建立的直接源起。五帝时代,处于低生产力水平阶段的人类往往无力应对经常爆发的洪水灾害,而大禹则以规模空前的工程治理洪水,改善了人民的生活环境,促进了农业发展,提高了社会生产力,更重要的是使华夏先民成为团结统一的整体。而随着大禹治水成功并走上帝位,大禹治水神话也流传到九州大地,成了全国全民族的神话,并在流变中染上不同色彩。如湖南九嶷山的“紫霞岩里流黄河”、江苏淮阴的“大禹治淮大战无支祁”等,而在河南、陕西、甘肃、山西、山东、江苏、浙江、湖北、湖南、四川等地的大禹像、禹王城、禹王陵等与大禹有关的地点非常多,这些都是大禹治水神话传播的结果。所以,不论是神话中的大禹,还是历史中的大禹,这位兼具神性与人性的帝王治理洪水、统一民族的事迹,承载了历史上各民族交融的集体记忆。而中华各民族在长期的交往交流交融过程中形成的公共记忆,是理解中华民族共同体认同的重要基础。从这一意义上说,大禹治水的集体记忆,促进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形成与加强。
中华民族交流融合的历史不仅体现在洪水神话文本的流传与扩布,也体现在多民族神话之间存在的共性。这种共性主要体现在神话类型与母题、神话形象以及神话所反映的价值观念等方面。从类型上说,洪水神话在各民族中具有普遍性。除了发源于华夏民族的女娲、大禹治洪水神话和洪水遗民神话,中国各民族也在其古歌、史诗、典籍及口头文本中保存了丰富的洪水神话,如苗族《苗族古歌》、纳西族《创世纪》、彝族《勒俄特依》、撒拉族《洪水破天》、布依族《洪水潮天》、独龙族《半边刀壳》、满族《人的来历》、景颇族《人类始祖》、羌族《造人类》、藏族《洪水泛滥,姐弟成亲》、仫佬族《伏羲兄妹的传说》、白族《创世纪》、佤族《司岗里》和哈尼族《洪水滔天》等。这些洪水神话也多具有相似的情结与母题,如洪水产生、血亲婚姻、人类再殖等,且顺序相对统一。同时,也存在同一神话形象在不同民族间流传的现象,如洪水神话中的女娲、大禹、伏羲、祝融、高辛、雷公等人物的事迹在江汉、湘水流域都有生动的传述。各民族洪水神话的血亲婚母题中都通过“询问天意”“设置难题”和“生下怪胎”等情节解释其合理性,反映了人们相同的伦理道德观念。
这些洪水神话的共性特征既与神话产生和传播的时空环境有关,也与各民族的文化背景及交流融合有关。一方面,共同生活在中华大地上的各民族具有相同或相似的心理特征,这种心理特征反映在神话的创造上,就成为“神话思维”或“原始思维”,其本质是以感性为主的思维。正如郭沫若所指出的,“神话的世界是从人的感性产出,不是从人的智性产出。”洪水神话反映了人们对世界秩序与生命问题的终极性思考,这是人们共同的思维模式与真实的情感关切。另一方面,中华各民族历来不是孤立的,早在上古时代,尧、舜、禹,同古冀境内的猃狁、荤粥、西羌不仅同时并存,而且交错杂居。在早期的氏族、部落阶段,群体间的通婚也非常普遍。加之大禹治理洪水、划定九州,促进了各民族的迁徙与流动,从而形成了中华各民族血脉相连、交错杂居、相互依存的共同体关系。
(二)中华民族同根同源的文化观念
中华民族洪水神话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融合了“多民族同源”神话母题。“多民族同源”母题属于人类起源神话母题中的一种类型,主要讲述民族的来历及民族始祖的诞生。它大致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是神话叙事中把多个民族的产生表述为具有同源共祖关系,即具有血缘关系,为一母所生;二是不同的民族来源于同一个地方,产生时具有某种关联性。从客观上讲,中华各民族自远古时起就建立了密切的联系,“多民族同源”母题是我国各民族间相互融合、长期交往而形成血缘关系与友好关系的客观反映;从主观上讲,“多民族同源”母题反映了同一个地域下的多民族、同一民族不同支系之间的亲密关系,折射出各民族情感与观念层面的共同体意识。
在中国少数民族洪水神话中,“同源共祖”的神话十分丰富。彝族神话《梅葛》中,洪水后,兄妹成婚生下一个大葫芦,葫芦剖开后从中走出八个人,他们分别是汉、傣、彝、傈僳、苗、藏、白、回族的祖先。哈尼族神话《兄妹传人》中,大火与洪水后,兄妹成婚生了七十七个小娃,后来成为苦聪人和倮倮(彝族支系)、摆夷(傣族)、布孔(哈尼族支系)、路别(又名腊路,彝族支系)、卡别、碧约、哈尼、阿且、阿矢黑玛(又名西莫洛,均属哈尼族支系)、民家(白族)、阿哈(汉族)。纳西族史诗《创世纪》中,经历洪水后的崇仁利恩与天女生下三个儿子,各自成为藏、纳西、白三个民族的祖先。侗族神话叙述说,洪水过后,幸存的匠良、匠美兄妹成婚,生出一个肉球后,把肉球剁碎,其中肉变为侗族,骨变为苗族,肠变为汉族,肝变为瑶族。还有布朗族洪水神话中,兄妹成婚生彝、哈尼、傣和布朗族祖先;独龙族洪水神话中,两兄妹结婚生汉、怒、独龙等民族祖先;黎族洪水神话中,四对男女成婚生汉族、黎族祖先等。这些洪水神话中,遗民互婚生育各族,或遗民与动植物婚后生育各族,或生下肉团而化生成各族,或者从葫芦中走出各族等。此类母题都反映了中华各民族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观念。这种观念是基于中华各民族和睦共处的事实。神话中,各民族在表达人际间的密切关系时,“兄弟”关系最为常用。至于这个“兄弟”,是真正血缘关系背景下的“兄弟”关系,还是交往交流背景下的“兄弟”,他们没有刻意争议。总之,“多民族同源”的洪水神话母题反映了中华民族同根同源的文化观念。
洪水神话中各民族同源共祖观念的表达,还体现在同一个始祖神的形象在多民族神话中共存。有些神话学者认为,女娲、伏羲的形象本来源于西南少数民族(尤其是苗族),在民族融合的过程中,它们渐渐被汉族文化所吸收接纳,才成为汉语典籍中人类的始祖。由此可以理解,西南少数民族洪水遗民神话中,再殖人类的兄妹为何也是伏羲和女娲。汉民族先民是黄帝一脉的中原华夏族,事实上,华夏族最初是以黄帝部落集团为中心,由黄帝、炎帝、蚩尤九黎三大部落集团相互融合而形成的。广西百色地区的壮族神话《花和姓》反映了这一民族观念与文化事实。这则神话讲述洪水后,叫“花”的妹妹和叫“姓”的哥哥结婚,生了一个儿子因为皮肤是黄色取名黄帝,后来兄妹俩嫌怀孕太慢,就用播撒芝麻籽的方法生出许许多多的人,为了区分他们,“花”和“姓”兄妹就用百家姓给他们命名,并让他们男婚女嫁,朝贡黄帝,于是天下就有了黄帝的子孙。
总而言之,中国洪水神话叙事往往关涉到民族起源问题,它反映了民族和谐共处的事实,更反映了民族同根同源的观念,而这种民族文化认同的观念对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具有积极的影响。
(三)中华民族自强不息的精神品格
洪水神话是世界范围内流传最广的叙事作品之一。斯蒂斯·汤普森在其《民间文学母题索引》中将“大洪水——世界性或地区性的洪水泛滥”列入“世界的灾难与更新”的神话母题之中。《旧约·创世纪》中的诺亚方舟神话是为人熟知的。它讲述了上帝耶和华因为看到人的罪恶,所以在地上降大雨四十昼夜,用大洪水毁灭世间一切生灵;只有义人诺亚一家按照上帝的吩咐建造了方舟,并携带着畜类、飞鸟和昆虫每样各一公一母,在方舟中得以逃生。洪水泛滥了一百五十天后方才止息。诺亚想知道洪水是否已经退尽,就放一只鸽子出去试探,后来鸽子衔着一根绿色的橄榄枝飞回了方舟,表明洪水已退。从此,世界上的人类和各种生物重新开始繁衍。这一神话在希伯来《圣经》以及伊斯兰教的《古兰经》中都有类似记载。希腊的洪水神话亦与此相似:由于人类堕落不堪,宙斯决定发洪水灭绝人类,只有丢卡利翁和皮拉夫妇得到父亲普罗米修斯的警告,预先造了一条船。洪水到来时,他们躲进船里在洪水中漂了九天九夜,最后得以幸存。洪水退去后,他们听从忒弥斯女神的神谕,以扔石块的方式重新创造了人类。
叶舒宪推论,世界各地的洪水神话除了少数例外(如中国的鲧禹治水型),大都与美索不达米亚的早期文明有直接或间接的关联。公元前三千年代苏美尔人的泥板文书中记载的洪水故事可以视为世界洪水神话的原型范本。其后,经过巴比伦的中介,这一原型几乎走遍了世界。这个故事讲述了国王吉尔伽美什去见祖先乌特纳皮什提姆,询问他是如何获得永生的。乌特纳皮什提姆讲述自己曾经住在一个芦苇棚里,有天他听到神谕说洪水将临,让他毁掉房子,建造大船,并将一切活物之种放进船中。后来果然天降暴雨,洪水毁灭了世界。幸存下来的乌特纳皮什提姆将船停在尼尼尔山顶。在第七天,他分别放出鸽子、燕子和乌鸦探查水情。得知洪水退去后,他下船来向诸神献祭。主神恩利尔为乌特纳皮什提姆和他的妻子赐福,使他们得到了永生,并让他们在诸河入海口永久居住。印度《百道梵书》中,摩奴也是在神灵的提示下建造大船,躲过洪水,繁衍人类。可以看出,中外洪水神话在叙事结构方面具有相似之处,然而,在神话所反映出来的人类精神与价值观方面,中外洪水神话存在明显的差异。这种差异集中体现在人们面对洪灾的态度及行动上。在国外洪水神话中,受到神助的个体逃生,是人类得以继续生存的关键。作为具有绝对权威的宇宙主宰,神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力,控制着洪水的爆发和消退。在这种神力面前,人类对洪水束手无策,只有卑微的逃避与绝望的挣扎。而洪水中的幸存者,不过是天神对其网开一面的结果。但在中国神话中并没有出现天神干预使洪水消退的情节,取而代之的是英雄人物积极治理洪水、中华民族共同战胜灾难的叙事。
中国洪水神话中的女娲和大禹,是救民济世的治水英雄,是贤能与美德、勇敢和无畏精神的化身。作为创造人类的始祖神,女娲如母亲一般爱护着人类。面临毁天灭地的灾难,女娲毫无畏惧,她断鳌足、杀黑龙、补苍天、止淫水,救民于水火,表现出心系民生、英勇无畏的精神品质。而大禹作为部族领袖,继承其父鲧未完成的使命,治理洪水,疏导河流,“劳身焦思,居外十三年,过家门不敢入”,体现出极强的奉献意识、责任担当与奋斗精神。伴随着大禹治水神话的不断传播,大禹因其为民族大业舍弃自我幸福的品质而成为“贤君”代言人。鲁迅在《故事新编》之《理水》一文中将大禹塑造为一个吃苦耐劳的实干家,字里行间表达出对大禹的钦佩。
同时,中国洪水神话表现出中华民族勤劳务实、自强不息、团结奋进的精神品质。面对洪水泛滥的生存考验,中华民族先民不求于神灵,而是以人力积极治理洪水。在治理洪水这个宏大而艰辛的工程中,在大禹的带领下,华夏联盟之部族邦国共同参与、相互支持,体现了中华民族团结一致、攻克灾难的决心。正如范文澜所说:“这种克服自然,人定胜天的伟大精神,是禹治洪水神话的真实意义。”许多少数民族洪水神话中,经历洪水灾难后幸存的先民,不仅繁衍了人类,更用其勤劳的双手开荒种地、织布、盖房,重建被洪水毁灭的家园。中国洪水神话叙述的先民治理洪水、重建家园的历程,体现了中华民族勤劳自强、团结勇敢的精神品质。
总而言之,神话是中华民族文化的结晶,从自然到社会,从物质到精神,凡是先民所实践、思考和体验的一切,无不囊括在庞大的神话中。中国洪水神话历史悠久、文本丰富、流传广泛,具有极高的文化价值,它投射了中华各民族共同生活、交流融合的历史事实,反映了各族人民同根同源、亲如一家的情感观念;尤其是彰显了面对灾难时,中国人团结奋进、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它从民族历史与精神价值的层面,证明了中华民族是一个以文化为纽带的、客观存在的、广大人民认同的、坚不可摧的共同体。
原文刊载于《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 》2023年第3期,注释从略,详见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