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男子痴迷未成年女友,却被对方迷晕搜刮大量财物

雪峰说法 2023-09-07 08:12:28

上海宝山,已婚男子出轨年轻女孩,交往2年期间,被对方以各种理由要钱,男子醒悟后向小女友提分手,没想到对方却给他下迷药,男子昏迷9小时后醒来,9400元不翼而飞,7天后还莫名背负8万元贷款,男子无奈报警!

(案例来源:新闻报道,人物均为化名)

林先生今年34岁,已婚并有一子,他事业有成,但是对妻子逐渐失去兴趣,有一次,在一个会所里,他遇见了年轻女孩婷婷。

婷婷很是温柔动人,而且年轻漂亮,林先生对她很有好感,婷婷也对资金丰厚的林先生印象深刻,在林先生的追求下,两人逐渐发展成男女朋友。

恋爱期间,婷婷常常向林先生要钱,金额不等,少则几百,多则几千,理由也千奇百怪,有时是买衣服包包,有时是过节费纪念日,有时是家人生病,有时是投资需要。

2年时间下来,林先生光转账花费就超过10万,还有吃饭、开房、逛街、购物等花费,可以说是挥金如土,但他沉迷在这感觉甚好的时光中,纵容着婷婷的行为。

林先生的纵容,让婷婷变本加厉,编造出更多的奇葩理由来向他要钱,林先生开始怀疑,婷婷是在骗他,对方根本就是为了他的钱。

尤其是林先生有了孩子后,想要回归家庭,于是决定向婷婷提出分手,两人选在情人节这天,在私人影院约会,一切看起来都那么美好。

就在林先生准备跟婷婷说分手的时候,婷婷拿着两杯奶茶过来,并递给他一杯,林先生饮下后不久,开始感到头晕脑胀,随后什么事情都不记得。

等他醒来,已经是9个多小时后,林先生惊恐地发现,他钱包里的400元已不翼而飞,再一看手机,微信里的9000元余额也被全部转走。

林先生赶紧联系婷婷,却死活也打不通电话,他怀疑问题就出现在奶茶上,不过9400不算多,林先生觉得,就当是分手费,便没有追究此事。

没想到过了几天,婷婷竟然又联系林先生,要求再给5000元,因为她手上有林先生和妻子的一段小视频,如果不给钱她就公开发布。

婷婷还威胁到,她现在只有17岁,属于未成年人,林先生出轨她,属于犯罪行为,林先生觉得很慌张,但不想这件事被其他人知道,于是他又给婷婷转了5000元。

3天后,他又收到一条网贷的消息,称他借了8万元,需要还钱,不用想,这8万元也被婷婷全部转走,林先生感觉,这样下去根本是个无底洞。

深思熟虑后,林先生决定报警,虽然两人是情人关系,但他直到此时才发现,自己不知道婷婷的真实姓名和住址,不过,警方根据她的联系方式,迅速锁定婷婷身份,并将她抓捕归案。

那么,此事从法律上该如何认定?

1.林先生出轨属于违法行为!

根据《民法典》第1043条: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

林先生违背夫妻忠诚义务,出轨未成年女孩,不仅有违道德伦理,还违反法律规定,应受到法律规制,妻子有权以此为由提出离婚,若法院认定为过错,还可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2.林先生恋爱期间的花销能否要回?

林先生出轨期间,开支费用主要有2项,一是正常消费,二是大额转账,由于正常消费的收款方是善意第三人,为保护交易秩序,这笔钱无法要回。

而林先生转账给婷婷的10万元,由于金额较大,已超出家事代理权,不当处置夫妻共同财产,妻子有权请求撤销,此外,从违背公序良俗角度,10万元赠与也应认定为无效。

3.婷婷的行为已经构成多项犯罪!

首先,婷婷编造各种理由要钱,涉嫌诈骗罪。根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有3档处理,主要根据金额认定,婷婷从林先生处索要10万,属于数额巨大,应处3-10年有期徒刑。

其次,婷婷以小视频威胁索要5000元,涉嫌敲诈勒索罪。根据刑法第274条,5000属于数额较大,应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最后,婷婷迷晕林先生拿走9400元,涉嫌抢劫罪。抢劫罪的手段包括暴力、胁迫和其他手段,使用迷药就是其他手段,根据刑法第264条,应处3-10年有期徒刑。

此外,婷婷假借林先生名义贷款,还涉嫌贷款诈骗罪。刑法第193条规定,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贷款,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20万罚金。

婷婷一人同时触犯4罪,即便是未成年,数罪并罚后处理也绝不轻,实际上警方调查发现,婷婷是个老手,专门针对中年男人,索要巨额财物挥霍,等待她的必将是严厉的惩处!

本案启示我们,色字头上一把刀,不要背叛婚姻,否则不仅破财,真相暴露后还会家破人散,若事情弄得人尽皆知,倒霉的只能是自己。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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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峰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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