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司机吃午饭停应急车道被罚款200元,竟撕毁罚单撞击警车

雪峰说法 2023-09-13 17:37:52

江西,货车司机违规把车停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吃午饭,被高速交警开出200元罚单,但司机对此不服,不仅拒绝签字,还撕毁交警开具的罚单,而后更是驾车猛撞在场警车,最终因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

(案例来源:新闻报道)

袁某是名货车司机,主要跑长途运输,事发当天,他一大早就出发,开到中午时分已经饥肠辘辘,便将货车停在高速的应急车道上,随便吃点东西垫垫肚子。

高速交警在巡逻过程中,发现大货车停放的情况,对袁某展开询问,袁某表示自己肚子实在太饿,才会停车吃午饭,交警认为这是一个违规行为,应该受到处罚。

此言一出,袁某态度瞬间大变,他表示希望得到宽容,但交警表示“交通安全无小事”,决不能因为个人问题就损害公共安全。

交警认定袁某占用应急车道,任由交通可能因此受到威胁,依据法律规定,对其作出处罚决定,驾驶证扣6,并处罚款200元。

但袁某并没有就此罢休,他当场表示不服,并拒绝在罚单上签字,袁某没什么文化,他觉得交警就是在为难他,应急车道暂时也用不上,为何还要罚款?

更为恶劣的是,他竟然当着交警面,将这张罚单撕毁,还放出狠话,表示“现在把我抓去坐牢吧,把我抓去坐牢,拷起我来,拷起我来”。

这种恶劣的行为,已经让现场的执法警察感到非常愤怒,但警察还是保持克制,告诉袁某即使他拒绝签字,还是要接受处罚,而他的行为只会让情况更加糟糕。

一番安抚后警察开车离开,准备继续在高速上巡逻,万万没想到,袁某见警车启动,驾车紧跟在警车后面,而后突然加速猛撞警车。

事发地位于高速收费站附近,据现场工作人员介绍,袁某驾车的速度非常快,将收费站的栏杆直接撞毁,然后撞上前方的警车,使得警车被撞飞5米多远。

更可怕的是,袁某随后向右打方向盘,再次猛撞警车,直接将警车撞到旁边的护栏上,这一次撞击让警车受损更为严重,使得现场一片混乱。

热心群众报警后,当地派出所很快赶到,伤员被送往医院救治,袁某也被带走接受调查,本来只是简单的违章,现在却可能变成刑事案件,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厉制裁!

那么,此事从法律上该如何认定?

1.非紧急情况占用应急通道属于违法行为!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82条,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有下列行为: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

众所周知,应急车道也被称为“生命通道”,随意占用可能会影响紧急救援,还极易引起交通事故,违规占用的可处200元罚款、扣6分。

关于紧急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车辆发生紧急故障,导致行驶途中有安全隐患,如发动机故障灯报警;(2)车上有患者需要急救,突发疾病的时候;(3)根据交警指挥;(4)、救护车等特种车辆执行任务。

即便是上述情况,车停在应急车道,也要在后方150米处放置警示标志,夜间、雨、雾等天气,还要开启示廓灯、尾灯和后雾灯。

因为高速公路上都有服务区,吃饭、上厕所可在服务区解决,因此一般情况下,不会被认为是紧急情况,为吃饭而临时停靠,属于违法行为,理应受到处罚,交警处置并无不妥!

2.司机撕毁罚单涉嫌违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规定,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10日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袁某面对执法态度不好,还当警察面撕毁罚单,属于阻碍执法,可以依法处理,当然由于此行为尚不严重,可以只给警告处罚,现场交警也一直在做解释工作。

3.司机开车猛撞警车涉嫌犯罪!

刑法第277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涉嫌妨害公务罪,基本刑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属于加重情况,处3-7年有期徒刑。若认定袁某构成此罪,即便未造成严重后果,量刑也不得少于3年。

此外,也有人认为,袁某的行为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其在高速路上横冲直撞,不仅对警察有极大危险,还可能危及他人。

根据刑法第114条,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即使未造成严重后果,也应处3-10年有期徒刑,若造成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袁某的行为,已造成人员受伤和财产受损,若有人员达到重伤,或财产损失被认定为重大,基准刑就是10年以上,可以说他的一时冲动,把自己推向未知的深渊!

交通安全是我们所有人的共同责任,必须加以高度重视,交警的工作是维护公共安全,我们要与他们合作,遵守交通规则,在公共道路上保持安全。

袁某即便有万种原因,200元的罚款并非畸重,交警处罚也无不妥,可他如此过激实为不智,最终受伤的只会是自己和家人。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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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峰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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