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二岁小孩将货架上商品扔满地,母亲拒不认错,称会照价赔偿

雪峰说法 2023-09-07 18:23:51

浙江宁波,一女子带着2岁的孩子逛商场,孩子十分调皮,将货架上的商品扔了一地,售货员发现后,让女子管好自己的孩子,别再乱扔商品。谁料,女子却表示:孩子不懂事,等他扔够玩够了再捡起来!

这天晚上,一女子带着她2岁的孩子逛商场,母子俩有说有笑,孩子也蹦蹦跳跳,似乎对商场内琳琅满目的商品,很感兴趣。

此时,一位女性售货员正在上货,突然身后不远处传来一阵阵“噼噼啪啪”的声响,她误以为货架倒了,赶紧循着声音上前查看。

然而眼前的一幕,却让售货员大为震怒,只见那名2岁的孩子,将货架上的商品一件件的往地上扔,奶粉、卫生纸、饼干等物品散落一地,凌乱不堪。

售货员大声呵斥孩子赶紧住手,并对一旁的女子埋怨道:你是怎么管教孩子的,怎能让他在商场乱扔东西呢?

谁料,女子竟然表示,贪玩是孩子的天性,不应该去干涉和阻扰。听了这话,售货员驳斥说:就算孩子贪玩,也不能乱扔货架上的商品,万一损坏了怎么办呢?

没曾想,售货员的话激怒了该名女子,只见她理直气壮,对售货员说道:孩子不懂事,要等他扔够玩够了才能捡起来,要是扔坏了卖不出去,我会照价赔偿的。

说完,女子还走到售货员旁边,摆出一副不依不饶的样子,不得不说,女子这样的态度,实在令人咂舌!

孩子的教育,应当从小抓起,可这位女子倒好,身为母亲,居然纵容孩子在商场乱扔东西,简直就是溺爱过度,其教育方式的不当,必然会对孩子造成误导。

视频在网上引起了热议,一些网友表示:这事还真不好办,孩子才2岁,就算把商品给扔坏了,恐怕也不能问责吧!

那么,这起事件该如何评价,被损毁的商品又应该由谁来承担责任呢?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实施法律行为。

这起事件中,扔东西的孩子才2岁,属于幼儿,明显是属于未成年人,无民事能力,而女子身为母亲,则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

《民法典》第1188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孩子将商品扔得到处都是,四周一片狼藉,按理说只要母亲及时出手制止,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可遗憾的是,女子没有这样做,而是一味的在纵容孩子。

商场是公共经营场所,里面的每一件商品都挺值钱,属于商家的私人财产,女子及其孩子无权对他人财产进行支配和损毁。

现如今,被孩子扔在地上的商品,不计其数,依法依规,身为监护人的女子,必须为孩子的过失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一点不容抵赖。

具体在司法实践中,未成年人因损坏他人财物而没有经济赔偿能力的,由其父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是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还可能会面临刑事处罚。

商场内的一些顾客见此情景,都忍不住责备女子,孩子不懂事,难道大人也不分轻重,放纵孩子肆意乱扔商品吗?

女子见自己遭受众人指责,顿时画风一转,摆出一副委屈的样子说,她态度是有的,自己也知道孩子这样做不对,可她已经尽力在阻止了。

可不管怎么说,在涉及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或财产损害的,都应该由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

常言道:有教养的父母,不一定就能培养出优秀的孩子,但可以肯定的是,父母缺乏素养,孩子就一定会深受影响。

总而言之,孩子犯了错误,家长一定要第一时间给予纠正,让孩子对事物有一个正确的认知,并勇敢地承担起责任。

在现实生活中,父母对年幼的子女不应该无限度的溺爱纵容,而是应更好地尽到监护、教育义务,帮助孩子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法律观、以及责任观。

最后,对于事件中女子的态度,大家有什么看法?欢迎一起留言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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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峰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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