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广州一老太太在路边捡到女孩掉的200元,因不肯归还,女孩下跪恳求,视频中女孩一直大哭都快急死了,双方各执一词争吵不休,知情人称女孩父母不在身边,和爷爷奶奶生活,最终在路人的劝解下老人才还钱。
很多网友也说到,对于现在的很多老人来说,真的是成了众人眼中的恶人,什么超市里偷东西,公共场所偷卫生纸,郊区偷蔬菜,大马路上占道跳广场舞等行为,都是一些老太太在兴风作浪,而且还没有人敢对她们动粗。
自古以来我国就有尊老敬老的优良传统,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这些老人不仅不把这当成一种洁身自好的资本,反而还成了他们兴风作浪的本钱。
所以坏人变老了,也是一种可悲的现象,因为有着“老人”的身份保护着他们做坏事。
200元的生活费,叫孩子都无奈的放下自己的自尊跪下来求这个老太婆,说明这钱对孩子的重要,未来的生活就靠这个钱来支撑,但是这个老太婆却为老不尊,道德感丧失。
如果老人铁了心不还,女孩真的会没了这两百块。这还是法律实践的普遍做法和原则:货币占有即所有!即便是小偷,偷钱,拿去花,他这钱也是花的出去的,法律追究的是他“偷钱”的行为,并不是追究他“占有钱”和“花钱”的行为。
拾金不昧,捡到钱要还这个道理,是幼儿园小朋友都知道的道理,但这个老人却偏偏做不到,那还有什么说的?问题在于,你明知道老人做的不对,能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