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读懂国企改革的前世今生【纯干货】

职事拒华而不实 2024-03-13 19:45:02

大家好,这一期我们讲国资国企改革的前世今生,通过本期政策脉络的讲解,便于大家从宏观上了解整个国企改革的全景 。

我们从新中国以后,国企产生的方式开始说起。

概括说来,大致是四种方式:革命根据地的公营企业、没收/改造“官僚资本、外资及苏联移交企业和政府新建企业。

新中国成立以后,到改革开放前这一段,我们都知道以公有制 、计划经济为主导。那个时候没有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这个概念,更没有专门性的机构 。

一直20世纪80年代初(1980年代),这个阶段的国企改革可以说是“孔雀东南飞,五里一徘徊”,“小碎步”、“犹豫”、“徘徊”、“摇摆”…这些特别比较多 。如果你仔细研读政策,会发现这个期间经历了“集权-放权-再集权-再放权”。

1988年1月 ,出现了第一个专门性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成立的初衷是希望能够结束国资监管“九龙治水”的局面,由国有资产管理局统一行使出资人职能。

就在前一年,也就是1987年7月22日,深圳成立了全国第一家专门性的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探索国有资产收益的统筹管理和集中使用,实现政府所有者职能与公共管理职能的初步分离。在全国最早形成了“市国资委——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国有企业”三层面的管理机制。

1993年11月,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现代企业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并且界定了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明确指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点是明确产权关系,健全法人制度,分开政企职责,建立市场竞争机制。这是第一次明确的提出了“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并且清晰的对“现代企业制度”进行界定。这个判断和界定,直到今天都是适用的。

常听咱们节目的都知道,国企改革与发展的问题往往与法制是相关联的。

1993年11月确定了“现代企业制度”,同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公司法》,1994年7月1日施行。

1994年底,国务院选择了100家企业进行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加上各地方选择试点的企业,中央和地方共选择了2500多家企业。

为了加速国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进程,在这个时期,国家计委、国家体改委、国务院证券委提出,通过资本市场重点支持处于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的,主业突出、有发展潜力,并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的企业,特别是国家确定的1000家国有重点企业、123家企业集团、100家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的改制上市。

到1997年底,国企改造成股份公司的已上万家,其中在上海、深圳证券市场挂牌的上市公司达到745家。在国家512户重点企业中,已经挂牌上市的占36%;在国家120户试点企业集团中,核心企业已经挂牌上市的占42%;在100户现代企业制度试点的企业,已挂牌上市的占48%。

1998年,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撤销,这个机构运行了10年,划归财政部管理。

1998年7月,成立了中共中央大型企业工作委员会(中央大型企业工委),其主要的职责之一就是加强国有大型企业领导班子建设,由时任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吴邦国担任书记。

这个机构从规格上来讲,远高于之前的国有资产管理局。但是这个机构,存在的时间比较短,满打满算也就17个月。

到1999年12月,党中央撤销了中共中央大型企业工委,成立了中共中央企业工作委员会(中央企工委),除了负责骨干企业领导班子管理工作之外,还负责国务院稽察特派员的管理工作。

中共中央企业工作委员会(中央企工委)这个机构,一直存续到2003年,因为我们都知道这一年成立了国资委。

简单来说,这一时期,不管是国有资产管理局、大型企业工委、企工委,其主要工作还是集中在干部管理、班子建设、党建等方面,对于国有资产监督和管理问题,没有什么实质性突破。尤其是国资监管职能被分割在多个部委形式,导致多头管理、各自为政的局面依然存在。

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国家要制定法律法规,建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 ,享有所有者权益,权力、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这是中央第一次明确提出,中央和地方两级代表国家行使出资人职责,直到今天我们的国资管理,依然是这样。

第一次明确“管人管事管资产”,并且强调了“责权利”的统一。

“管人管事管资产”这思路,大家要放到那个时代背景下去理解,不要盲目用今天的情况,去判断当时的决策。之前我们讲了,那个时候,国资监管“九龙治水”多头管理,这个局面非常严重,从问题的解决层面一直没有突破。所以,在当时的时代背景下,国资委明确“管人管事管资产”,可以说是一种进步。

2003年3月10日,十届全国人大决定设立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4月6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挂牌。李荣融成为国资委第一任主任。

新成立的国资委集合了原中央企业工委、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等部委对国企的管理职能。希望通过这个新的机构,实现政府公共管理职能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的分离。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不行使政府的社会公共管理职能,政府其他机构、部门不履行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

2003年5月,国务院颁布了《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共计8章47条,法规里明确规定:国家实行由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坚持政府的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坚持政企分开,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

2003年11月,国务院国资委印发《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标志着国资委开始以出资人的身份,对中央企业负责人进行业绩考核。

在央企建立“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相结合,结果考核与过程评价相统一,考核结果与奖惩激励相挂钩”的经营业绩考核制度。结束了之前央企负责人“有任命没有明确任期,有职务没有严格考核,薪酬与业绩不挂钩”的历史,建立了与业绩挂钩的薪酬分配制度,严格实行“业绩上、薪酬上,业绩下、薪酬下”。

值得一提的是,这个时候已经明确提出了考核指标的“量化指标”的问题,考核结果刚性兑现的问题。直到今天,还有国有企业还在讨论“量化指标行不行”、“考核结果刚性兑现是否合理”的问题,大家看看,你这个想法,至少从思路上就落后了20年。

2004年,我认为,在国企改革当中有三件大事:董事会(独立董事)、聚焦主业和国企党建问题。

2004年2月,国务院国资委提出,在中央企业国有独资公司进行建立和完善董事会试点工作,报经国务院同意。

2004年6月,国资委印发了《关于中央企业建立和完善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试点工作的通知》(国资发改革[2004]229号),明确了试点的主要思路和措施,并确定神华集团、宝钢集团等7户企业为第一批试点企业。

从2003年国资委成立之后,能明显看出当时国资委把国企董事会建设,当成国企改革最关键、最核心的问题之一。而外部董事问题,是作为政企分开、政资分开、规范决策的一个关键性举举措。

前面我们讲了1993年新中国第一步《公司法》就诞生了,但是对于国企的法人治理机构问题,核心问题,比如我们今天说的“三会一层”如何分工协作、权限划分等,一直没有得到重视。

我国的公司法,奉行的是“董事会中心主义”,董事会是决策核心。但是在此之前,“董事会中心主义”停留在文字层面,实践中是“厂长经理负责制”,以厂长为首的经营层可以通过对经营、财务、人事等方面的掌控,形成实际上的“内部控制”。从而客观上导致了“强经理层”,“弱董事会”的局面。

2005年10月17日,时任国资委主任李荣融向宝钢5位外部董事冯国经(香港)、李庆言(新加坡)、吴耀文、杨贤足和夏大慰,正式颁发了聘书,宝钢集团成为国资委第一批11家董事会试点企业中第一家正式运作的企业,是我国第一家外部董事超过50%的企业。李荣融当时评价说:“这是国资委成立以来最大的新闻,意义非同一般。” 当时宝钢的董事会将被赋予足够的职权,其中包括重大投融资决策权、挑选经理人员、考核经理人员、决定经理人员薪酬的权利,而国资委将只对董事会进行考核。

简单介绍下宝钢第一批外董,他们在中国国企改革史上也是留名的人物:

(1)冯国经,来自香港,祖籍广东鹤山,利丰集团董事局主席,香港历史最悠久的出口贸易商号,世界最大的贸易商之一;

(2)李庆言,来自新加坡,宝钢唯一的外籍董事,担任过新加坡港务集团主席(全球第二大港口运营商)、新加坡航空公司的董事局主席(全球十佳航空)等职务,既有经营管理企业的经验,又有国际化的视野;

(3)吴耀文,是原中石油副总经理,有着丰富的国际化经营经验;

(4)杨贤足,是原联通集团董事长,有大型企业经营管理经验;

(5)夏大慰,是上海国家会计学院院长,有助于强化宝钢集团的风险管理。

其实这个外部董事的配置,放在今天说,也是比较豪华的。

同年,国务院国资委要求聚焦主责主业,主业辅业分离。然后分批核定央企主业,对辅业进行剥离。

这个举措,大家不要觉得很简单,有限的资源如何提升利用效率,如何提升国有资本的效率和回报,聚焦主责主业这个思路是绕不过去的。其实,直到今天“聚焦主责主业”仍然是很多国企急需解决的问题。

但是这里要说一句,“主责主业”绝对不是说的“一个产业”,因为企业在不同时期、不同发展阶段,“主责主业”的含义肯定是不一样的。举个例子,营收100万的企业,主业可能只有一个;营收100亿的企业,主业不可能只有一个,可能2-3个都是合理的,因为这个时候考虑的是如何掌控产业链资源,如何通过产业链资源的协同,稳定的去获取高附加值的利润。

2004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意见》共9个部分、29条,明确了国企 “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凡符合条件的,党委书记和董事长可由一人担任,董事长、总经理原则上分设。

2008年,国务院国资委在部分重点行业启动了工资总额预算试点,着手建立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制度体系,希望建立一套工资总额与企业效益联动的薪酬管理机制,以体现“多劳多得、少劳少得”。(直到2014年,才实现了中央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全覆盖)

2009年,国务院国资委印发 《关于深化中央企业劳动用工和内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以市场为导向、以岗位管理为基础、以绩效考核为依据的收入分配体系,形成市场化用工机制,即强化岗位绩效管理,加强岗位分析、岗位评价,以岗定薪,动态考核,有序进退、拉开差距。

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组建若干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准确界定不同国企功能分类(公益类和商业类),健全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等内容。

功能分类这一条,是后续(国资发研究〔2015〕170号)《关于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的指导意见》的起草的基础。

2014年,国务院国资委在中央企业开展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先后分3批在央企层面开展21家试点工作,通过横向组合、纵向压缩、授权放权,市场化等方式促进改革实施落地。同时30个省级国资委也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120余家。

2015年8月,在国企改革方面有个重磅文件,就是咱们节目里常说的“中发[2015]22号”文,文件全名叫《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国企改革政策咱们简称为“1+N”,这个“1”,就是这个文件,后续“N”的文件,都要围绕这个“1”开展开。

从这个地方开始,我们就不再单独讲了,后续的所有政策,只要是“大政策”,咱们微信公众号“国资国企研究”,都有转载,需要的话,你直接打开看就可以了。相信大家听到这里,对于新中国到今天的国企改革脉络,应该有个宏观上的认知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有所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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