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秦始皇到宣统退位,中国一共有408位皇帝。但要说哪位皇帝对贪腐容忍度最低,那无疑是朱元璋,他规定贪污超过60两就把官员剥皮揎草,而且要把这个皮草人放在公堂上,以震慑后来的官员,但即便如此,贪官仍旧前仆后继。有人说官员贪污,是因为明朝俸禄太低,那么明朝的俸禄真的有那么低吗?
明朝官员正式俸禄朱元璋建立大明后,制定了大明的官制、军制、税制等一系列制度。为了大明江山永固,也吸取元朝“百官未给俸,多贪暴”的教训,朱元璋制定了严格的明朝的官员俸禄规格制度。但或许是朱元璋出身贫苦,看惯了元末的腐败吏治,对官员有深深的厌恶,所以朱元璋制定的官员俸禄很低。
明朝官员等级森严,官员等级有九等,每一等又有正从之分,所以明朝官员一共有九品十八级,从中央到地方,大明充斥着庞大的官员,此外地方还有数量庞大不入流的吏员,这些一同组成了大明的统治阶级。而且永乐迁都北京后,实行两京制,北京和南京两套领导班子,一般北京的官员俸禄比南京官员高一些。
朱元璋
明朝官员的俸禄有几部分构成,法定正俸、优免、皂吏银、赏赐等,这些是合法收入,当然也有不合法的贪污,对于贪官来说,这些合法收入都是小钱,贪污来的才是大头,毕竟是拿着命贪钱。
朱元璋制定的官员俸禄标准,一共经过三次改变,才成为明朝官员俸禄的定制。最早是在洪武四年(1372年),朱元璋命令中书省和户部一同拟定了大明官员俸禄标准:
“正一品九百石,从一品七百五十石;正二品六百石,从二品五百石;正三品四百石,从三品三百石;正四品二百七十石,从四品二百四十石;正五品一百八十石,从五品一百六十石;正六品一百石,从六品九十石;正七品八十石,从七品七十五石;正八品七十石,从八品六十五石;正九品六十石,从九品五十石。”
由此可以看出,明初官员的法定俸禄只有米俸,而且是按照等级逐月发放的,但规定是规定,实际上官员发放俸禄的时候,通常领不到足额,因为有让人发狂的复杂的折色制度,用现代的话来说就是,法律条文的解释权在我这里。
明朝版图
但后来洪武八年(1376年)爆发了明初第一贪污案“空印案”,朱元璋开始了全国范围内肃贪,朱元璋认为俸禄低是贪腐的一个重要原因,于是在洪武十三年(1381年),提高了俸禄标准:
“正从一二三四品官,自千石至三百石,每阶递减百石,皆给俸钞三百贯;正五品二百二十石,从减五十石,钞皆一百五十贯。正六品一百二十石,从减十石,钞皆九十贯。正从七品二百石,钞六十贯。正八品七十五石,从减五石,钞四十五贯。正从九品七十石,钞三十贯。”
这次俸禄的修订,增加了各级官员的俸禄收入,还缩小了正从一品与正二品之间的差距。只不过,这次增俸的重点主要集中在四品以上高官,四品以下的中下级官吏的俸禄依然偏低。
大明宝钞
这次改革的重点是,部分米俸用宝钞替代,按照规定,钞一贯,抵米一石,各级官员的收入有了非常大的提高,这些实在的增加了官员的俸禄,哪怕低级官员,也能过得很滋润,这也是明朝官员俸禄最高的时候。
洪武二十五年(1393年),朱元璋再次改革了俸禄规格:“正一品月俸八十七石,从一品至正三品,递减十三石至三十五石,从三品二十六石,正四品二十四石,从四品二十一石,正五品十六石,从五品十四石,正六品十石,从六品八石,正七品至从九品递减五斗,至五石为至。自后为用制。”
明朝正式俸禄的变迁
这次改革再次取消了钞俸,规格也彻底从年俸改为月俸,而且对比洪武十三年的俸禄是降低了,最重要的是这个制度一直延续到明朝灭亡。朱元璋之后到正统年间,明朝官员俸禄多有调整,主要还是以部分钞俸折为米俸,但纸钞不值钱从朱元璋到规则制定者没有金融知识,没有用宝钞与金银或者粮食挂钩,所以宝钞不值钱,而且注定会飞快贬值。
洪武八年,朱元璋开始发行大明宝钞,规定宝钞1贯折合铜钱1000文,还禁止使用金银,对于伪造宝钞者,抓到就是斩首,但朱元璋阻止不了宝钞飞快贬值,洪武二十三年,1贯宝钞折合铜钱250文,洪武二十七年,1贯宝钞折合铜钱160文,50年后的正统十三年,1贯宝钞折合铜钱2文,彻底成为废纸。纸俸在很多时候对官员来说远不如米俸来的划算。
所以明朝官员的正俸确实不高,而且米家高低还影响着官员的生活质量,当然这是对于清官或者没法贪污的官员而言。
明朝的市井生活
补充俸禄明朝官员合法俸禄除了正俸外,还有优免、皂吏银、赏赐等。封建社会有众多的徭役杂役,一般来说16岁到60岁都在服役范围内,对于农民来说,徭役是他们最头疼的事情,尤其是农忙时期。但很多时候,官员会享有部分特权。洪武年间,优免仅限于官员,而且京官全免,外官只免一半,但实际中这些很难把握。
到弘治十七年,免优扩大了群体,吏员、世人也加入了这一特权群体,到嘉靖年,官员有了具体的优免标准,而且田亩和丁数可以相互转换。以一品官为例儿,可以优免的田超过1066亩,万历十四年,彻底将优免标准固定下来,同行全国。
有丁免丁,不者以田准;有田免田,不者以丁准。其有丁多粮少者以丁准粮,丁少粮多者以粮准丁。这是优免的规则,按照规定,一丁可以优免田亩20亩。而且丁、田、粮可以相互折算,举个简单的例子,一品京官优免田亩1万,各级官员和有功名的士人都可以优免,这个庞大的利益集团成为维护明朝统治的拥趸。
然而这就造成民间投献成风,因为可以免除徭役和杂役,这就是赤裸裸的特权,后期国家能从田亩上征收的税和徭役杂役更少,而且只能从贫苦百姓身上征收,国家财政困难,才是明朝灭亡的根本原因。
优免的变迁标准
皂吏是专供官员和衙门的差役,起初是国家给每个有职务的官员配备的,最早是由犯了笞打的囚犯充任,后来规模扩大后,并入徭役中。一二品有12名皂吏,七到九品有2名皂吏,其余有1名皂吏,后来官员们为了增加收入,就想出了歪招,让皂吏回家,只要缴纳银两即可。这种钻空子的手法,出现后很快就蔚然成风了,到永乐年间,已经成为官场潜规则。
弘治年间,规定公使皂吏不愿当者,岁出工银十两,也就是说一个皂吏每年出钱10两就可以免除这项徭役。听起来不多,但却是普通九品官几个月的月俸,官员品级越高,这种加成就越明显,因此皂吏银成为官员的重要收入来源。
赏赐就不用多说了,这是皇帝的特权,一般来说京官被赏赐的几率远大于外官,官员等级越高就越容易获得,京官逢正旦元宵等岁时节日,会获得皇帝的赏赐,可以是田地、房屋、银两、车马、衣服、酒食、珠宝等,当然这些其实大部分都是高品级官员,一般五品一下是不会享受这样的待遇的。
明朝官员的生活水平在明朝初期,贪腐没有大规模盛行时,大部分官员都是以俸禄为主,当然如果家中是世家豪门,良田家资富裕那就另说。从永乐时期,官员的俸禄开始折俸,当然这是针对两京官员,郑和下西洋,带回大量的胡椒、苏木等奢侈品,于是朱棣就用这些东西冲抵京官的七成俸禄,其余三成还是米俸,当时京官是“春夏折钞,秋冬则苏木、胡椒”。
郑和下西洋
后来藩属国朝贡带来大量稀奇的玩意,国库里缺钱缺米,但不缺稀奇玩意,朝廷就把番贡的东西发给官员折俸,但这些东西很多官员不知道怎么用,也不会用,拿回家要么束之高阁,要么拿市场发卖,这个折俸制度最坑的是,官员拿到远高于市价的苏木胡椒冲抵俸禄,但发卖却远低于市价,让无数京官痛骂这种坑人的折俸制度。
明朝的物价米价很多时候都是偏低的,从洪武年到万历年200年间,大多数年份米价是一石不超过4钱的,大多数是保持在2钱左右一石的价格,到明朝中后期,天灾遍布,米家才开始飙升,崇祯之后,北京米价就没有低于1两银子一石,高的时候甚至超过3两银子一石。
明朝的一石是150斤,1斤是590克,所以明朝一石粮食在188斤左右,以最低从九品为例,年俸60石,养活一家6口,没什么问题,但关键就在于明朝复杂的俸禄制度,米俸只有3成,其余的一折俸,就大大减少了官员的俸禄,而吏员就更惨了,仓官年俸12石,驿丞年俸7两银子,这根本养活不了一家人,所以贪污或者经商就在所难免了。
明朝货币银两
而且明朝的俸禄经常拖欠,不收商税,又没有出口贸易,没有关税,国家财政困难,只靠正常税收,根本养活不了庞大的官员体系以及宗室和百万军队。身处官场,和人打交道在所难免,上级官员纳妾生子,儿女生日,父母去世,逢年过节,都少不了这些人情世故,指望合法收入得饿死。
这些都是明朝官员的日常支出,以明朝李乐《见闻杂记》为例。他在任任福建按察司佥事(正五品官)去地方出差,每月伙食费才2两多,包含肉菜鱼等,这样算下来,一年一个人伙食费不到30两,但官员的主要消费还是一些人情往来,尤其是搞好和上级的关系。
京官的花费普遍要高,北京城一个普通读书人,家有8口人,即便节俭,一年也要消费50两,更何况京官。这些显然不是官员俸禄可以负担的,所以明朝官员“哭穷”成为了一种现象,在公众面前,大家都是一副廉洁的形象,演戏也成为一种官场行为。
明朝官员
官员非法收入所以就衍生了灰色收入和黑色收入,灰色收入也是潜规则,是钻法律的空子,明朝的官俸之低,为历代之最,就连编纂《明史》的清朝官员都看不过眼,明朝中期后,社会稳定,商品经济繁荣,奢靡成风,官员自然不能免俗,于是他们开始拼命捞钱,不过当时还算有节制,后来则干脆直接贪污索贿,几乎到了无官不贪的地步。在官场,清官永远被人所排挤,永远穷困潦倒,如海瑞那般的清官历朝都罕见。
明朝官员灰色收入,有兼并土地,有了功名和当官后,就有人投献土地,或是将土地挂靠或者直接献给官员,只是为了免除徭役杂役以及胥吏的盘剥,农民将土地投献给官员,就成为官员的佃户,失去了土地,从此要么永远成为佃户,要么进城做工,没有其他出路,而挂靠也要向官员,交租或者服役。但总归比被底层胥吏盘剥强。
此外还有经商,明朝官员嘴上看不起商人,动辄开口与民争利,其实自己也经商,这种选手和裁判一人当,只会损公肥私,官员、商人、将门相互勾结,长期以往,维护大明帝国的中坚力量彻底腐化。后期整个帝国都是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明朝官员
明朝是没有养廉银的,而且合法正俸太低,所以不管是为了维护官僚集团利益,还是为了帝国稳固,朝廷和官员都会想方增加官员俸禄,于是就出现了津贴,差旅费,官员到任离任,都会有地方下级官员以及地方士绅打点,道里费,盘费,程仪,这些都是官场潜规则。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这不是玩笑话,许多穷京官想法外放就是因为外边好捞钱。
此外还有柴薪银,也就是为官员提供衣食住行的补贴,这些可远比正俸高的多,廪给银算是伙食津贴,这也是一笔不菲的收入,而且这些津贴远远超过官员正当俸禄,官员等级越高越明显。
黑色收入就更多了,直接贪污索贿就不说了,京官尤其是御史科道言官,这些没有实权的穷京官,为了赚钱,只能成为豪商或者地方士绅的代言人,他们弹劾奏章,更是明码标价,这些也算是官场潜规则。
明朝官员
此外也衍生出了孝敬上级官员的,冰敬炭敬(类似现代取暖费和高温补贴),年敬节敬(过年给上司送礼),喜敬丧敬(官员红白事送礼),门敬(给官员门房或者管家送礼),相当于找中间人的中介费,妆敬文敬(给上司子女送礼)。这些在很多人看来是人情往来,但实际上这是变相的受贿,而且当所有官员都习以为常时,文官贪钱,武官怕死,那么距离这个帝国亡国也不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