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天天放大招,但对于楼市的好转,究竟谁能起到作用,尚不可知,所以试试又何妨?这个可以理解。现在的购房者最担心的是什么?一个是对未来挣钱的信心不足,第二个就是对开发商信心不足。
如果开发商承诺购房者可以无理由退房,那么能不能打消购房者的顾虑呢?
11月28日,在武汉市房地产开发协会的倡议之下,该市8个在售楼盘自愿参加“30天无理由退房”活动,并承诺:今年11月28日至12月31日之间,正常认购并签署《30天无理由退房协议》的购房人,自认购之日起30日内可享受无理由退房服务1次。
无理由退房不是什么新招了,最早我记得在2008年房地产困难时期,开发商曾经推出过,过去三年也因为特殊情况不少地方或开发商也都有过这样的承诺,这次武汉多个项目再次承诺无理由退房,其实也是为了迎合购房者的需要,希望借此能够给购房者树立信心,让购房者没有后顾之忧,踏踏实实买房。
无理由退房本身没有问题,尤其是不能所见即所得的期房预售背景下,购房者对自己的商品存在太多的未知,它不应该是30天的承诺,更应该是房子到手的一个承诺。如果是真正意义上的无理由退房,将是房地产巨大的变革。
现在的房地产市场就应该把无理由退房作为一个主要的生态环境推广下去,信心比黄金更重要,尤其是这几年,那么大的房企都出问题,这是之前想不到的,他们对购房者的打击是毁灭性的,信心一旦崩塌,很难修复,买房人不敢进场是有阴影的。
无理由退房,对楼市来说的确是一剂良药,如同给购房者吃下一颗“定心丸”,有了“后悔药”,再也不用担心因为决策或者对开发商的产品和服务不满而不能退房了。有利于房地产良好环境的构建,帮助开发商约束自己,从而对产品和服务负责。对保护购房者合法权益,让市场回归理性,对房地产的健康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但实话实说,现实中哪有什么绝对的无理由退房?购房者更不要太天真。过去承诺无理由退房的开发商不少,但让购房者轻松实现退房退钱的却寥寥无几。
本来是为买房者着想,提供一次反悔机会,可结果往往演变成纯粹的营销手段,或者本来人家就是一种营销手段。最后结果就是让购房者感觉变味了。你一定见过这样的案例,购房者本以为有无理由退房的承诺,结果退房后,开发商表示你不满足退房的条件,不是无理由退房吗?
钱到手了再想吐出来,不扒你一层皮怎么能心理平衡?每个开发商、甚至每个项目执行的标准不同,退款的时间不同,流程也不同。真有购房者想要退房时,开发商往往以口头承诺无效或者其他理由拒绝退款或长期拖延,也承诺退款,就是让你无限期等待。
当然,我不是说武汉这次也一定会这样,但至少我们要吸取教训,武汉开发商也承诺了,如提交无理由退房申请及相关资料后,由开发企业在约定时间内据实退还购房人已付的全部款项,且不收取任何违约金,具体时间在《30天无理由退房协议》中明确,需办理合同网签备案注销手续的,时间可适当延长。
所以,购房者一定要注意,开发商的所有承诺必须是书面的,必须加盖开发商的公章,而且一定要看清楚上面是否真的是无条件。因为往往达到无条件是需要一定条件的。
买房不容易,好不容易凑够好几个钱包买一套房,谁也不希望打了水漂。如果交了钱,还能给购房者设置一个“冷静期”,无疑是好事。现在离婚都还有冷静期呢。如果购房者在这段时间里,做了考察,想了更多,难免会改主意,等于退房无后顾之忧。
最后,还有一点,信心恢复还在于开发商的信用,收钱的时候怎么都好说,即使将来真的是无理由退房,开发商也想退,就一定真的有钱退吗?现在无理由退房对楼市能起到多大作用,就看开发商的信用还能转化成多少购房者的信任。
呦,墙上居然有个指纹印,不退![哈哈笑]
开发商: 房可退,定金首付,贷款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