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恒信律师|侯懿珊律师:网购“仅退款”纠纷案件的裁判思路

中恒信律师事务所 2024-10-15 14:01:11

如今网络购物成为大部分消费者不可或缺的购物方式之一,而“仅退款”规则从国内个别平台扩展为电商平台的标配。随着仅退款产品数量的增加,越来越多的商家将仅退款事件诉诸法院。北京中恒信律师事务所侯懿珊律师根据法律要旨及审理要点,对网购“仅退款”纠纷案件的裁判思路进行了分析说明,供大家参考。

一、商家的诉讼请求是否予以支持

首先,电商平台同意消费者的“仅退款”申请,符合其与商家之间合作协议的约定,相应后果应由商家承担;

其次,消费者基于信赖利益原则遵守电商平台的处理结果,并将案涉商品自行处理,而诉讼一般发生在数十天、数月乃至一年后,由其举证案涉商品存在问题符合“仅退款”规则的适用条件具有较大难度;

最后,申请“仅退款”系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途径之一,该行为并不具有过错。因此,在“仅退款”案件中,应驳回商家的诉讼请求。

二、“仅退款”模式的要点解析

“仅退款”政策能够成为行业标配,也反映出电商平台主观上更加重视消费者权益,但不可否认的是,“仅退款”纠纷频发,也提示各方需要注意,这项旨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措施还存在不完善的地方,需要加以改进。

其一,平台可以事先允许商家在上架产品时或者售后处理时确认是否开启“仅退款”模式。

其二,平台应制定出较为合理的评定标准并完善审查程序、加强审查力度。目前,对于商品不存在瑕疵问题的,消费者强制退款的行为明显有悖于诚实信用原则,平台作为中介方,在订立规则及审查相关请求中具有主导权,应细化“仅退款”条件的适用情况。

其三,平台应建立、完善商家申诉处理机制。充分吸收商家和消费者意见,平衡双方利益,在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同时,确保商家的合法利益得到保障。

其四,平台应加强技术投入和数据分析能力。在运用技术手段判断是否使用“仅退款”模式时,也应当综合考虑商家和消费者信用,更加精准地识别和处理恶意“仅退款”行为和不良商家,维护良好的交易环境,避免被误伤。

律师观点

目前,大多数电商平台均存在“仅退款”纠纷,该规则是对传统售后服务模式的创新和提升,确实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消费者的权益,但也容易滋生“羊毛党”,因此如何合理适用“仅退款”规则,不仅给各电商平台抛出了问号,更需要商家和消费者的共同努力,商家应诚信经营,严把商品品质关,确保提供的商品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等信息真实全面准确,避免矛盾纠纷的产生;广大消费者也要合理运用“仅退款”规则,诚信消费,共同促进线上消费售后规则的进步,实现消费者、商家和平台的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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