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昆明两名警察被杀,嫌疑人屈打成招,两年后获赔3万元

审时度势历史说 2023-09-28 06:06:02

1998年,云南省昆明市发生了一起离奇命案:市戒毒所一位民警被指控枪杀出轨的妻子与妻子的情人。被告矢口否认,却没能通过测谎。

审判时,公诉人列出了详尽证据,还请出11位刑侦技术专家出庭作证。然而,被告律师却指出这些证据漏洞百出。

面对公诉方有制造伪证嫌疑的行为时,法庭居然选择了默许,反而当被告试图呈上自己的证据时,法官却说“不要再纠缠这些问题了”。

被告民警最终被判处死刑,案情却在两年后发生巨大转折:后经证实,被告系屈打成招,改判无罪并获得赔偿3万元;而此案的真凶,居然也是一名警察。

对于这桩如小说一般曲折离谱的事件,我们不妨从头讲起。

1998年4月20日,云南省昆明市戒毒所民警杜培武出差回来后便一直与妻子王晓湘失联。他向单位请了假,在家里苦等了两天仍不见妻子音讯,反倒在22日14时左右等来所里的一位领导。

领导名义上是来关心杜培武的,说是要一块吃个饭,怎料车子却直接开到了云南省交警培训中心大院里。当车门突然打开,两名警察一左一右将杜培武夹在后座中间时,后者突然反应过来,自己这是被诱捕了。

比起妻子下落不明,眼下杜培武又陷入了更麻烦的处境中——他被当成了犯罪嫌疑人。而在审讯中,他得知结婚4年且素来恩爱的妻子出轨了,出轨对象还是他们要好的朋友、时任昆明市路南县(今石林彝族自治县)公安局副局长的王俊波。

两人于当天上午被发现死于一辆警用白色面包车里,经技术检测确定系一把77式警用手枪射杀。现场状况十分惨烈,车里到处都是鲜血,浓浓的腥味令人作呕。

专家认为,一般情况下歹徒不会去铤而走险抢劫警车,况且依据常识判断,出来执勤的警察身上不但不会带有太多财物,通常还会有配枪。因此,警方一开始便排除了“正确答案”,初步将此案定性为仇杀或是情杀;再考虑到王俊波、王晓湘被杀时,杜培武并没有充分的不在场证明,因此后者便成了警方的重点怀疑对象,便有了文章开头的那场诱捕行动。

此案被昆明市公安局称为“4.22枪杀案”,案子的侦查工作交由市局刑侦三大队负责。显然,大队长宁兴华似乎咬定了杜培武就是真凶,靠一张传唤证强行将后者留置10天。1998年5月2日,杜培武被暂时释放,可以正常上班,但下班后却不准离开单位,实际上被软禁了。

这种状态一直持续了近2个月,刑侦第三大队那边迟迟找不到案子的突破口,恰在此时,他们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

1998年6月30日,杜培武被要求前往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受测谎测试,结果令警方欣喜若狂,但让他大吃一惊:自己如实回答的问题,居然被仪器判定为在说谎!

警方查案是讲证据的,这样一来,杜培武掉进黄河洗不清,而警方却有了正式拘捕他的理由。再次被请进刑侦三大队的审讯室后,审讯人员就没有上次那么“好脾气”了,尤其是宁兴华,一旦杜培武不肯“说实话”,前者上去就是一耳光。

面对迟迟不松口的杜培武,宁兴华不惜撂下狠话:不说就把你打到半死,只给你留一口气,让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即便如此,杜培武依旧咬牙坚持。

从1998年6月30日到7月5日,整整6天时间里,宁兴华变着法子折磨杜培武,不妨后者吃饭睡觉,用手铐把他胳膊铐在门框上,使其悬空,整个身体的重量全部压在手腕上,每隔一段时间才在杜的脚下垫上凳子,让他缓一缓的同时也逼迫他“认罪”。

接连几天的折磨后,杜培武终于撑不住了,于7月5日写下了“认罪书”。在编造本不存在的犯罪经过时,宁兴华还在一旁威胁,杜培武稍微有些犹豫就会再遭一顿毒打。

1998年7月19日,杜培武被关进昆明市第一看守所。此时他已被折磨得不成人形,身上伤痕累累,手腕、脚腕的伤口深可见骨,部分皮肤已腐烂化脓。休息几天后,他才稍微恢复了一些力气,所做的第一件事便是搜集材料准备上诉。

7月28日,杜培武写下一份控告刑侦三大队屈打成招的控告书,分别提交给市检察院和看守所检察官。这份努力似乎收到了一些回报:次日,驻所检察官便带人来给他进行验伤、拍照。

但谁能想到,这个过程仅仅是走了个过场,以至于后来的庭审中,当杜培武要求将验伤报告和照片当做证据上呈时,司法部门跟公安部门居然当庭踢起了皮球,都说这事儿由对方负责,不归自己管。

1998年10月20日,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控告杜培武故意杀人。

公诉人认为,杜培武因撞破了妻子王晓湘与好友王俊波的婚外情,因而心生怨恨,于1998年4月20日20时借解决问题之由骗两人见面,趁机抢走或是骗走王俊波的77式手枪,开车将二人遗体转移。

为证明杜培武有罪,公诉人出具了几份报告,包括杜培武袖口的火药残留物测试报告,证明他开过枪;从杜培武衣物上发现的泥土,与面包车内附着足迹泥土的类型一致。警方甚至还一口气请来11位刑侦专家出庭作证。

值得一提的是,被告律师当场便发现警方的证据有漏洞:警方提到的“车辆内附着足迹泥土”出自此前勘查现场时的笔录,证据中明确提到车子的离合器、刹车和油门踏板上都有泥土;但现场勘查笔录中却指出,只有离合器踏板上有些许泥土。

那么问题来了:证据中所谓的刹车、有门踏板上的泥土是哪儿来的呢?警方是否存在伪造证据的可能?

怎料这个严重的问题居然被一笔带过了:1999年1月5日,此案第二次庭审时,警方上呈了一份现场勘查的“补充笔录”,而法庭居然默许了这一行为,宣布证据有效。

被告就没有如此待遇了:杜培武试图证明自己是被屈打成招的,向相关部门索要当时的验伤报告和伤情照片,公安却说这事儿不归自己管,司法则表示照片是公安拍的,自己帮不上忙。

杜培武留了一手,他把自己受审时所穿的破烂不堪、血痕累累的衣服带上了法庭,希望以此证明自己遭受的虐待,怎料审判长只看了一眼便不耐烦地让他把衣服收起来,不要再纠结这事儿了。

杜培武还想辩解,怎料审判长瞬间火冒三丈:你说你没杀人,那就拿出证据来!

事情闹到这份儿上,杜培武终于意识到自己已经被主观性地定罪了。果然,1999年2月5日,昆明中院判处他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此时此刻,杜培武俨然心灰意冷,他整夜难眠,并给儿子写好了遗书,但他的律师却依旧心存希望。律师认为,警方的证据漏洞百出,且证据链无法形成闭环,关键性的一点在于,凶手用来行凶的那把77式手枪至今仍下落不明。

显然,法庭也很清楚这一点,审判长曾私下试图与杜培武达成“交易”:只要后者肯交出枪,死刑可以变死缓。

在律师的劝说下,杜培武于3月8日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依次罗列公诉方证据中的漏洞。最终,省高院宣布死刑不变,但缓期两年执行。

就在此案尘埃落定,逐渐被人们遗忘时,戏剧性的转折出现了。

2000年6月14日,昆明警方追踪到一通异常电话,它是由一个名叫王春所的失踪者丢失的手机拨出的。

警方循着讯号赶到一家当铺,将试图把手机变现的一对男女缉拿归案。

经审讯,男子名叫柴国利,女子名叫张卫华,两人系情人关系。再审,警方大吃一惊:这柴国利背后竟藏着一个凶恶的犯罪团伙,近些年来发生的数十起杀人抢劫、失踪等案件,都是这个团伙的杰作。

在柴国利提供线索的帮助下,警方一口气出动350人,分为5个抓捕组,花费59小时将团伙剩余5名成员全部抓捕归案。

团伙为首者名叫杨天勇,云南楚雄人,本是一名警察,因对职位不满产生了违法犯罪的念头,招揽杨明才、滕典东、柴国利等人组成六人团伙,伪装成警察拦下车辆,骗到偏远地带后将司机杀死,搜刮财物。

这个团伙的手段特别残忍,他们在郊外租下一处院落作为毁尸销赃的“基地”,把受害人肢解后喂猪喂狗。

据调查,该团伙于1997年至2000年间共作案25次,杀害19人,非法敛财数百万元。其中在1996年6月,团伙在杀害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民警朱昆、退伍军人王元福时,竟然当着朱的面将王勒死、肢解、烹煮后喂狗,随后用相同的手段处理掉朱昆。

1998年4月20日,杨天勇伙同杨明才、滕典东外出作案时,恰好碰到约会的王俊波和王晓湘,借口缉毒将二人控制。身为警察的王晓湘觉得有问题,当场表示要打电话给同事询问情况。歹徒见状立马抢过王俊波的配枪,将两人打死。

这下水落石出真相大白,即将面临处决的杜培武于2000年7月11日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改为无罪,得以昭雪;杨天勇及其同伙全部被判处死刑。

当年急于立功而严刑逼供的昆明市公安局刑侦三大队队长宁兴华、副政委秦伯联本来都因破案有功双双晋升,这一来两人的好日子就都到了头:宁兴华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缓刑2年;秦伯联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除此之外,杜培武出狱后不但官复原职,还获得了约3万元的赔偿。当然了,对于他受到的伤害而言,这个数字显然是微不足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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