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一个初中生,在乘坐公交车的时候,突发心脏病,晕倒在了公交车里,同行的母亲央求公交司机直接开到医院,车内的乘客也跟着求情,无奈公交司机以遵守职业操守为理由,拒绝送其前往医院,母亲只得另寻车辆,等赶到医院的时候,初中生已经不幸死亡。事后,母亲将公交司机所在的公司告上了法庭,索赔50万,那么,这笔钱公交公司能给么?法院又会怎么判罚呢?
(案例来源:广州中院)。
小李是一个14岁的初中生,为了让他将来能上一所好学校,家里面很是重视他的学习,每天的学习任务占据了他大量的时间,有时候晚上睡觉都得10点钟以后,母亲看着儿子这么劳累,很是心疼,可是为了他的未来,也只能狠下心来,暑假期间的学习任务,也被安排满满的。
好在小李能体会母亲的良苦用心,对于学业也很认真,平常父母上班的时候,自己在家也能够按时的去学习。看到儿子如此懂事,母亲在休息的时候,偶尔也会带着小李出去玩。
事发当天,母亲就是带着小李出去散心,他们乘坐广州番禺15路公交车,车上人不多,上车的时候还有座。母子俩坐下后,公交车就行驶了起来。
本以为这回事一趟愉快的旅程,可谁知在车行驶没多久后,小李突然脸色变得痛苦,手捂着心口,一副很难受的样子。母亲连忙询问怎么了,可是小李张着嘴却说不出话来,很快就晕倒了。
其他乘客发现了小李的情况,冲着司机大喊:师傅,快停车,有人晕倒了。
司机听闻,也是赶紧将车靠边停了下来,来到了小李旁边。
此时,小李的母亲很是慌乱和焦急,不由得就冲着司机大声喊道:司机师傅,赶快开车,前往最近的医院,我儿子心脏病犯了,求求你了。
小李母亲顺势就要给司机跪下来,司机年龄不大,估计也是第一次遇到这种事,看到这场面,一时也有点慌乱,不知道怎么做好。
这时候,有乘客担心的说道:病人是什么情况,我们并不清楚,为了病人的安全着想,我们应该在此等待120急救车的到来,如果我们贸然动手,说不定会坏事。
还有乘客说:心脏病突发,需要与时间赛跑,一秒钟都耽搁不得,赶快送医院,再耽误一会,孩子的命就没了。
司机听见乘客的话后,更加犹豫了,稍一思索后,对着小李的母亲说道:我本人是十分想送你们去医院的,但我做公交司机时间不长,面对这样突发的事情,我需要先请示下领导。
司机马上拨通了领导的电话,谁知这一请示就是三分钟,3分钟后,司机称公交车的线路都是固定的,不能随便更改,他作为司机,也要遵守职业操守,所以拒绝了小李母亲直接前往医院的请求。
听闻此处,乘客们也不淡定了,但是也毫无办法,只能够帮着找车。直到小李晕倒6分钟后,终于有以为好心的私家车车主,同意拉着小李前往医院,乘客们帮着将人抬上私家车,然而,遗憾的是,等小李赶到医院后,已经没有了呼吸。
经过医生的鉴定,小李是死于心源性猝死,最佳的抢救时间只有4-6分钟。
面对着小李的离开,小李母亲很是悲痛,在自责之余,她将儿子意外离世的原因,也归咎到了公交司机身上,认为就是因为公交司机没有及时送他们到医院,才导致了儿子错过了最佳抢救时间。于是一纸诉状,将公交公司告到了法庭,要求赔偿50万。
在庭审中,小李母亲认为,根据《民法典》第822条规定:旅客运输过程中,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应当尽力救助患病、遇险、分娩的旅客。
也就是说,小李在乘车的那一刻,他与公交车公司就形成运输合同,公交司机就可以看做成是承运人,在乘客遇到突发情况的时候,公交司机有义务保证他们的安全,应该第一时间将他们送往医院。
但是公交司机和领导没有认清当时的形式,他们的犹豫,导致小李错过了最佳抢救时间,因此要为小李的意外离世负责。
对于小李母亲的控诉,公交车公司并不认可,他们认为小李离世的根本原因,是因为小李自身的疾病导致的,也就是心脏病导致的,而这并不是他们造成的,所以他们不应承担责任。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小李买票乘车,双方运输合同成立,公交车有救助的义务,小李的意外离世,虽然有自身疾病的原因,但与公交司机拒绝救助,也有一定的关系,所以要承担责任。因此,判罚公交车公司应承担50%的责任,需赔偿小李家属25万元。
对于这样的判罚,公交公司并不认可,认为赔偿比例过高,于是提出上诉。经过二审审理,改判公交车公司承担16%的责任,也就是他们需赔偿小李家属8万元。
对于这件事,有网友认为,司机请示领导是正确的,应该谴责的是领导。司机如果不请示,或抗拒执行领导指示,擅自改变路线,即便少年得救了,司机也可能被辞退,试问到时谁能帮司机安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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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请示了的,司机没过错,他只是打工的,车不是他所有,他没有权利去做出规定之外的其他行为,假如医院很远很远,或者交通限行的问题,期间的交通事故责任等,都不是他能决定和负责的。最正确的还是应叫救护车,又专业又快又有紧急行驶权。公交车允许,那火车呢,飞机呢?因人多少或困难程度而划定么?那至少也得划一下定一下,好有个执行标准,
你的工作重要,还是一条生命重要[doge]
说到底还是管理的僵化,好的管理应该会使司机不用请示就自己开去医院了,事后给予司机嘉奖,同时安抚好同车乘客。而这种僵化的管理看似每一层都把责任压实了,却没有任何应对意外情况的能力。
人命关天救人要紧
生命无价,事急从权,公交司机一根筋被辞退是活该!
救死扶伤天经地义
买了一元二元的公交车票,竟然还包含医疗保险?个人以为这个车票的合同仅是送客到目的地,如果是公交事故导致乘客出问题,则公交应该负责,如文中所说,则司机送是情分而不是义务。
人命天于天。都是一些黑心烂肺的王八蛋。一个14岁的少年就没有了。
6分钟最佳时间,公交车肯定赶不及了,既然有这种病,家属就应该随身带药才对!
用道理讲一下就能讲明白的事,不需要过多讨论。问题是现在越来越多的关乎于个人的生命安全问题,好多会被没有抢救过来的不幸者的至亲抓住,引发各种赔偿问题。例如一个人走路被绊倒,摔死了,然后家属向路政索赔。几个人在饭店吃饭,其中一人因为某道菜过敏,造成过敏性休克,严重的可能危机生命安全,家属向饭店索赔等等好多例子,亲属因为过于悲痛而不管不顾向周边抓住一切能够赔偿的相关人员,说是为了告慰逝者的英灵,个人感觉其中有些确实有点胡搅蛮缠的,告赢了有赔偿,告输了反正人已经救不回来了,那还能怎么办?不接受现实那能怎么办?很多人拿的赔偿从一开始就是相关人员给的人道主义的赔偿,如果这世间人人都通情达理,哪还有那么多的乱七八糟的事啊
怪别人不送的时候,想想自己为啥不带药啊,儿子有心脏病啊,她不是不知道啊。然后司机打电话,你就死等?路上没其他车了?
上课重要,上班重要,人命嘛。。。呵呵
公共交通工具,只能服从严格管制,总不能,让飞机,火车,公共大巴,未一个人开特权,但如果是出租,快车,乘客有权让改变服务地点
南医大的事还历历在目
这个是什么时候的事,反正现在公交车很好 每次在斑马线准备过马路,公交车必停,私家车有一半会停。
救命更重要
司机很凉薄,道德水准低,无关对错!
再说文中这个例子,谁也不想遇到这种事,但是发生了怎么处理那才是关键所在。公交司机不想担责完全可以在开的途中托乘客赶紧拦下或者定个出租车,如果时间能跟的上那最好,开着公交送送病人去医院,车上的乘客估计都能理解,毕竟人命关天。但是凭什么?病人的时间是时间,其他乘客的时间难道不是时间?不要说冷漠,这社会冷漠的事还少吗?不敢扶跌倒的老人到底是从何时开始的??第二,这是司机没按家属的要求开去医院,就算按家属的意思开去医院也来不及,法医讲的最佳抢救时间是4到6分钟,就这几分钟神仙来了也赶不到医院,所以家属就是胡搅蛮缠,不要说这种事发生在我身上怎么样怎么样,真发生在我身上,那么我认,因为凡事逃不过一个“理”字,家属拿到的赔偿是什么赔偿,还不是因为基于人道主义法官才判的给的吗?
司机即使愿意送医时间也来不及,现场没人懂急救是问题关键
司机都第一时间请示上级了,咋还有人觉得司机错了,公交车又不是警车,万一送医路上出了什么事是不是患者家属负责?在场的人也不知道报警,报警了说不定还能快点送到医院
好人不好做[得瑟]
那八万块后来要不要司机承担?
死的都有理[得瑟]
这种司机不得好报,早早就死亡了
神经病讹一波算一波!
公交可以停车,让病人下车,这便为配合,不能强求公交送医院。公交上一车人,都卡点,不能为了一个,都下车吧,那费用谁出?可能还得快车,贵多了。
无视生命,冷漠无情,无德无义,良心何在。
杀了司机
说句自私的话,在我的工作无你的命之间,我选我的工作
判8或,应急办呢
你的✗✗重要还是人家的命重要 我们经常可以看见这样的句式 我要说同志们啊 学点逻辑吧 这种句式只有放在国家层面才能互相对比 而个人层面这是两个所有权不同的利益 牺牲一方的利益成全另一方的利益 这是一个零和游戏 不是共赢游戏 就像那个经典的命题 一条铁路 一方有三个小孩 一方有一个小孩 现在火车开向了三个小孩 请问身为那一个小孩的父亲 你能掰下道闸压死自家小孩吗?别说是父亲 一个旁人能理直气壮的掰下道闸杀死这个小孩吗?[吃瓜][吃瓜]
叫救护车
少装x,倒地不起的有几个敢去扶的?八十年代,几乎全都可以,现在为什么都不敢了?
坚决追责
人是活的,规矩是死的。这司机一看就没前途
一个又烂又假的文案,还有人在讨论?可恶的自霉体[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
司机是真该死
那怕这学生是装病,都足够让一名普通司机一举成名,可惜错过了,还以一人之力拉低了社会公德。
公交公司与司机德不配位,应负主要责任。
这个领导对生命视若罔闻,良心何在,应该撤职,还有在职场上进入黑名单
必须追责
这司机是没人性的,自已的孩子也这样处理吗?
之前也有类似报道,车上乘客同意,报备公司就可以了。这司机太敬业了[抠鼻]
规定是死的,人可以灵活应用。可惜了
这个公交车司机莫非是机器人?
法院太离谱,赔50万根本不多!
这个司机怎么做都是死局,去医院时间不够,死车上更严重,不送一样被告,社会风气坏了,总要找个人的讹,关键法律还支持
司机有错嘛?公交车路线是确定的,随便更改路线出事就是司机全责。如果病人未死,司机就会被开除。公交车又不是救护车,凭什么要道德绑架司机。
这几分钟公交车根本来不及送,除非有人会急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