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古代,先有伏羲氏“尝味百药而制九针”的传说,后有西汉《史记》实录:“神农氏以赭鞭鞭草木,始尝百草。”反映了人类认识和使用药物的起源。后经过人们无数次尝试和经验积累,逐渐获得了鉴别食物、药物和毒物的能力和知识,并逐步加以利用。
药,《说文解字》释为“治病之草”,明确指出“药”乃治病之物。随着文字的产生和应用,人们开始把药物知识用文字记录下来。目前所知最早的“药”字,出自数千年前古钟鼎类铜器上铭文(即金文)。自西周以后,《书经》有“若药弗瞑眩,厥疾弗瘳”;《易经》有“无妄之疾,勿药有喜;无妄之药,不可试也”;《礼记·曲礼》有“医不三世,不服其药”;《周礼·疾医》曰“以五味五谷五药养其病”等。
药物复方的产生不晚于春秋战国时期。古代早期多以“齐”“和齐”或“和药”称呼药物复方。很多人认为古代复方特指汤剂,其实不然。据考证,古代复方有多种剂型,汤剂只是其中之一。其中《五十二病方》中记载的和剂中,有的是将药物研细和合,有的用水和煮,有的以药汁合搅,有的以药和酒,并无独立的汤剂称谓,书中的“汤”指外用的药汤水。
“药品”一词,据考证首次见载于元代的《御药院方》,记载御药院的职能“掌按验秘方,以时剂和药品,以进御和供奉禁中之用”。随着现代药品管理制度的建立,药品的含义也发生了改变。
“本草”之名,据考证,始于西汉晚期,在我国沿用已有两千多年。在《说文解字》中,“本”为“木下曰本。从木,一在其下”,“草”作“艸”,为“百艸也”。由此可见,“本”的原始意义是根,“草”则是草本植物的泛称。因“按药有玉石草木虫兽,而直云本草者,为诸药中草类最多也”,故古代习惯以“本草”代指中药。
“中药”最早记载于《神农本草经》,将药物按有毒无毒分为上、中、下三品。其中,“中药一百二十种为臣,主养性以应人,无毒、有毒,斟酌其宜。欲遏病补虚羸者,本中经”。此处“中药”是一种药物分类术语,是相对“上药”和“下药”而言的,专指无毒或有毒,既能补虚又能祛邪的中品药物。
后随着外来药物(尤其是西方药学)的输入,“中药”一词才得以广泛应用。以及人们更多的生产和医疗实践,逐渐发现了越来越多具有药用价值的植物、动物和矿物,并积累发展了中药知识。
撰稿:巴中市中心医院 药学部 主管中药师 饶倩
初审:王怡
终审:伊传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