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教导孩子守规矩”,这是蔡老师《弟子规四十讲》第十讲的小标题。不管内容如何,光这小标题就甚合我心意。在我看来,守规矩是孩子必须要学会的东西。
事虽小,勿擅为。苟擅为,子道亏。《出师表》里也说过“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大概也是这个道理。所谓善、恶,如今看来好像不是那么泾渭分明,其实也很好理解。
所有损人不利己的行为,无论大小,都应当保持高度警戒。如果恰恰是损人利己,就要看“损人”和“利己”之间是怎样一个关系。可东可西,那肯定是以利己为主。如果是以突破公序良俗来达到利己的效果,损人必招致更大的祸端,终究还是实现不了“利己”的诉求。
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这就是规矩。什么时候要大张旗鼓,什么时候该小心翼翼,什么事能干不能说,什么事能说不能干,什么事又不能说又不能干。这中间极考验分寸的拿捏。如果小小年纪就可以悟到,对日后的成长绝对是有极大帮助的。也正因为如此,有些人还未成年就位极人臣,而有的人年华早退仍步履维艰。书本里对规矩讲得太浅,不足以应对社会的复杂。
物虽小,勿私藏。苟私藏,亲心伤。所谓“私藏”,是以个人独占为目的的动机和行为。我们都有敝帚自珍的癖好,这也无可厚非。这里所说的是,在常态世界里,要有正常的个人和集体的相处。小到家庭,大到集体,乃至更大的团队,我们必定是其中的一份子。我们在面对物质和利益的时候,要有小我和大伙之间的正确认知。不一定处处分享,但更不能事事独占。
举个不恰当的例子。我们斗地主的时候,大概不是每把都会起好牌的。“私藏”很有可能导致一个结果,就是你自己玩自己的,可以把把都是想要的牌。真到那个时候,肯定比一手不咋样的牌更窝心。例子也许不太恰当,但大致是这个意思。
亲所好,力为具。亲所恶,谨为去。我们对待父母就应当如此。他们对这个世界的认知已接近于固化,他们的好恶也都不那么好改变。与其去说三道四也不解决问题,倒不如顺势而为,先图一心情愉悦。至于会引发其他什么情况,遇见问题再解决问题就是了。不要以“为你们好”为借口,这是最无力的一种说辞。
母亲爱吃红烧肉,早年间吃的机会少。后来条件宽裕了些,又担心她身体吃不消。怎么办?一边吃红烧肉,一边吃降压药就是了。人生没有标准答案,快乐是多么难的一件事,先高兴了再说。
身有伤,贻亲忧。德有伤,贻亲羞。身体上和德行上的伤,都会让亲人忧心和不悦,这不难理解,也没有太多可说的。忽然觉得“亲爱我,孝何难。亲憎我,孝方贤”实在是有点太难了。爱憎这件事,虽然很多时候不是人力能左右的,但归根结底也不是一时一刻就形成的。如果早点悟到,自然也不会出现“亲憎我”的情况。
“孝”其实最容易做到了。百善孝为先,论心不论迹,论迹寒门无孝子。如果有孝心,不论能力大小,总归有能尽孝心的合适途径。说句不太负责任的话,如果都拿谈恋爱的劲头去尽孝,没有哪个父母会给与一个“亲憎我”的回馈的。那不可能。即便有可能,也绝对是万中无一的存在。
不得不提及的还有另外一句话,“万恶淫为首,论迹不论心,论心世上无完人”。这个心,是应当加以遏制的,要发乎情而止于礼。
不管是要发扬光大的,还是要加以遏制的,这中间都有一个规矩在。我们通常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现在想想,即便是自己“欲”的,也“勿施于人”。规矩不单单是规矩,还是界限。
人在世上走一遭,就是和世界相处的过程。谁都不会平铺直叙,如何走下去还是要看自己。成年人看自己,未成年人看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