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乃奇文!北京天宇物业公司的“再紧急请示”存在3个严重错位!

曼香课程 2024-03-02 15:49:57

【全文】

这是全文的标题、主送单位和第一部分内容

这是全文的第二部分内容和生效标志

【问题评析】

这是北京新龙天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宇物业)拟制的一篇“再紧急请示”。读罢全文,可以看出是天宇物业在向流星花园三区业主委员会提交了一篇紧急请示之后所写的又一篇紧急请示,着实令人为之着急。但从写法上看却十分令人汗颜,其所存在的错讹之严重,在整个公文写作领域也堪称一绝,同时也带给我们无尽的思考。

首先是行文关系严重错位。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之间不相隶属,应当是委托与受托关系,在法律上是平等的。这样,天宇物业向业主委员会行文请示,既降低了身份,又不合规范,应当使用商洽函或者询问函等为妥。

其次是行文语气严重错位。即便是作为平行文的函,用语都要特别讲究平等和谦和,更何况上行文的请示。但本文却在错用请示的同时,使用了大量的指示性甚至是警告性的语句,给人以居高临下之感。诸如“收悉”“你委”“否则因延误解决消防安全隐患的最佳时机而导致安全事故的,有关责任将由你委自行承担”等等,人们不禁要问,这是请示的口吻吗?

再次是内容表达严重错位。既然是请示,其所涉及的内容事项必须具有单一性,即“一文一事”。但本文却包含消防设施和电梯设备维修,不符合行文规则。同时,“设施”和“设备”有时并用有时分开使用,显得混乱。其实,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是不同的;电梯也不仅仅是设备,它既是设备也是设施,这样标题中的表述就是不准确的。正文部分也有多处表述上的不当,诸如对乘电梯人有时称“乘梯人”,有时称“乘客”,有时又称“居民”,应当一致起来;还有像“始终无法排除故障频出……避免故障的频繁发生”“发生的有关安全事故责任将由你委承担责任”等表述显得不够简练,应当改为“始终无法排除故障……避免故障频出”“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将由你委承担”。此外,文后的“此致”更是赘余。

由此可见,公文写作的规范化绝不仅是党政机关的事,各层级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也都要予以重视,共同促进公文写作的规范化。要实现这个目标,确实任重而道远。

0 阅读:0
曼香课程

曼香课程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