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中,虽然法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需要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但是很多企业并没有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不缴纳的原因有觉得员工处于试用期,随时可能解除劳动关系;特殊岗位,比如销售岗,人员离职率高,没必要对员工这么好;还有不懂法的,根本就不知道应当为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缴纳社保;归根到底其实还是用人单位把缴纳社保费用当做了经营负担,不愿,不想,不肯缴纳。
阿良奉劝用人单位,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法律风险是非常多的,后果也可能是非常严重的。
第一个法律风险是劳动者可以以单位不缴纳社会保险为由提出被迫离职解除劳动关系,一旦以这个理由解除劳动关系,除非双方签署过社保放弃协议,或者确实因劳动者原因无法缴纳社保的,那么劳动者据此被迫离职后,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则单位会面临败诉风险。
后又承诺缴纳社会保险或者劳动者又主张缴纳社会保险,该文件的效力会大打折扣。
第二个法律风险是当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后,劳动者会恶补劳动法相关知识,通常涉及的第一个问题就是社保补交问题,如果劳动者向劳动监察大队或者社保局投诉,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那么用人单位需要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并且因此承担滞纳金。
第三个法律风险是劳动者一旦发生工伤,被认定为工伤且被鉴定为伤残,在没有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各种费用将由用人单位来承担,这笔费用金额不会少,甚者可能超过单位一年两年甚者可能好几年的利润。
第四个法律风险是员工怀孕后的生育津贴损失,在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下,也由用人单位来承担。
第五个法律风险是员工生病时产生的医疗费,在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下,也由用人单位来承担。
第六个法律风险是被劳动监察大队进行行政处罚的风险。
第七个法律风险是因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保导致劳动者无法领取养老金的,产生养老金损失的,也由用人单位来承担
第八个法律风险是各地社保缴费时长与落户,摇号买房,买车,上牌,租房补贴等挂钩,因不缴纳社保,导致劳动者无法享有相关政策福利的。可能会面临劳动者的诉讼风险,并且承担相应损失。
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才能避免这些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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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给交,也不想交不想拿着我的钱给上代人养老,也没打算活太久,下辈子不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