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老子(2):无为的两个面向
既然建立了以自然为终极概念,无为就是顺理成章。老子说道无为无不为,就是说作为自然之道,自然而然,无所谓为,也无所谓不为。说无为,物各付物,没有形迹;说不为,每个个体都在自成其是。
换句话说,成为自己,是为之无为;成就他者,是无为而为,这就展开了无为的两个面向:顺从、直道、守柔(无人相有天相)和不争、不杀(慈,既不杀则不必仁)、不伪(无己相有他相)。
两个面向,在老子庄子那里都有体现,但侧重不同,老子重后者庄子重前者。《道德经》,应该视为是在天人合一思想影响下,面对周文疲弊而作出的反思,其中有强烈的撕裂感和幻灭感,因而老子思想的核心是不争,由不争而俭而慈,清静无为、清心寡欲、守雌抱朴乃至无为无不为,最终都落在无争上,这是对当时天下大乱的反拨。

而《庄子》说齐物逍遥,他讲天地之间的物,特别是生物(鸟兽虫鱼),来表达道这个概念,这就相当于真正回归到了自然(无为)。把天真正化为自然,去掉了周易甚至老子那里的那种神性的味道。比如,鲲鹏是什么?气也;蜩之类是什么,气也;天地万物无非一气,大不为大小不为小,因禀受形性有不同而已。庄子用极夸张的手法,将混物而归于道。“野马也,尘埃也,生物之以息相吹也”。
老子提出无为的旨趣是什么?有一篇文章从甲骨文出发,也许指明了这一点。
甲骨文“为”上部是一个象形鸟脚的三爪符,后来演变为“爫”,下部是一“豕”,但它已长出长鼻子和大獠牙,成了“象”,这被认为是最大的吉兆。如此会意,在金文“爲”中就看得更加清楚了。

造字方式在告诉我们,“爲”是鸟爪作用在“豕”身上的结果。因为在原始苯教里,此鸟就是祖先神灵的形象。古人认为,现世君王的一切成功与胜利,都是天祖神灵赐予的,是献祭和祈求的结果,而地上君王行使对百姓的统治权威,就是贯彻上天的意志。
原始苯教有“天猪地猴”的观念,这个“豕”就是天子的代名词,“爲”的读音则从古羌藏语猴的其中一个读音“wei”来。这种读音与字形的不一致,正是古汉字造字方式中的普遍规律。
一般来说,有为与无为相对都是天和人的关系,但在老子这里是君与民之对,所以《道德经》会被认定为是为天子而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