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放射防护委员会(ICRP)为了利用辐射带来的益处(如核能发电、医疗放射诊断和治疗等)的同时,尽可能地降低辐射对人体健康的不利影响,制定了剂量限值:
对于放射性职业工作人员,连续 5 年的年平均有效剂量不超过 20mSv(毫希沃特),并且任何一年中的有效剂量不超过 50mSv。
公众接触放射性的年有效剂量不超过 1mSv,特殊情况下,如在放射性事故应急情况下,公众成员在单一年份接受的有效剂量可以允许达到 5mSv。
一次胸部 X 线平片的辐射剂量相当低,通常约为 0.02 - 0.1mSv。
一次腹部 X 线平片的辐射剂量大约是 0.7mSv 左右。
一次头部 CT 扫描的辐射剂量通常在 2 - 20mSv 之间。
一次胸部 CT 扫描的辐射剂量大致在 5 - 20mSv 之间。
一次腹部 CT 扫描辐射剂量一般在 8 - 20mSv 左右。
放射性超标会对人体产生多种危害,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急性辐射综合征:当核事故或意外的高强度辐射源暴露,造成人体短时间内接受大剂量辐射(一般超过 1Gy)时,就可能出现急性辐射综合征。首先影响造血系统,导致白细胞、红细胞和血小板数量急剧减少。白细胞减少会使人体免疫力下降,容易被各种病原体感染;红细胞减少会引发贫血,使人感到乏力、头晕、心慌;血小板减少则会导致凝血功能障碍,皮肤可能出现瘀点、瘀斑,严重时会出现内脏出血等情况。其次是消化系统的症状,如恶心、呕吐、腹泻等。这是因为胃肠道黏膜对辐射比较敏感,辐射超标会破坏黏膜细胞,影响其正常功能,导致消化和吸收功能紊乱。辐射还会对神经系统产生影响,出现头痛、头晕、失眠、意识障碍等症状。严重时可能会出现抽搐、昏迷甚至死亡。
二、局部组织损伤:当局部身体部位受到高剂量辐射时,会引起皮肤损伤。例如,在放射治疗过程中,如果剂量计算错误或者设备故障导致局部皮肤接受过量辐射,会出现皮肤发红、肿胀,这是早期的红斑反应。随着辐射剂量的增加,皮肤可能会出现水疱、溃疡,而且很难愈合。长期不愈合的溃疡可能会发生恶变,引发皮肤癌。对于眼睛,如果受到过量辐射,晶状体可能会发生混浊,导致白内障。这种情况在从事放射性工作而防护不当或者接受头部放射性治疗的人群中较为常见。
三、致癌效应:辐射超标会增加患癌症的风险。即使是低剂量长期的辐射暴露,也可能使细胞的 DNA 发生突变,人体的各个器官都可能受到影响,如甲状腺癌(常见于儿童时期接受过头颈部放射性治疗的人群)、乳腺癌、白血病等。辐射剂量越高,患癌风险越大。而且这种风险在辐射暴露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内都可能存在,有的癌症可能在暴露后数年甚至数十年后才会出现。
四、遗传效应:生殖细胞(精子和卵子)对辐射敏感。当生殖细胞受到辐射超标时,可能会引起染色体畸变或基因突变,这些变化可能会遗传给后代,导致胎儿畸形、先天性疾病或者遗传缺陷等问题。孕妇如果接受了超标的辐射检查或者暴露于放射性环境中,胎儿发生神经管缺陷、智力障碍等问题的几率会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