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集团/地方国资委:一企一策=不管不问?“一臂之交”?

职事拒华而不实 2024-03-21 13:02:33

大家好,这一期聊“集团与下属企业”、“地方国资委与出资企业”之间“集分权”的问题,如何设置“一臂之交”,即管理中的“收”与“放”的问题。

年前年后这段时间,应客户和听友的邀请,去了一些企业集团做调研和交流,一个比较突出的感受就是很多企业名字里的“集团”二字,徒有其名!准确说来,应该叫“集而不团”。

学理性质的集团管控知识,在这里我不想多说,毕竟不是培训课。

我只是想说,集团的存在一定为了解决众多企业平行并列所带来的重复投资、协调困难、管理成本高、无法形成团队战斗力等问题,因此,企业集团一定是一支分工明确、权责清晰、训练有素的战斗集体。而不是空有数量和番号的乌合之众。

具体说来,很多集团看起来下属企业众多,其实核心业务就那一两个公司,剩下的几十、上百家公司,很多都是赔钱货。再仔细往里扒,管理细节和方式方法,这个可以根据业务不同做差异化。但是管理体系的设置,应该是自上而下一个思路下来的。

大家一定要听明白我的这句话!管理细节和方法,可以差异化。但是,管理思想、原则、体系,这些东西,应该是从集团开始,一以贯之,一根绳下来的。

举个例子,比如军队的管理,军容、军貌、军纪、治军原则、治军思想等,这些东西,不管你什么部队,不管你是什么级别,都应该是一致的。而不能一个1个连3个排,1个排3个班,每个连不一样、每个排不一样、每个班都不一样,那就麻烦了!如何形成战斗力?

有人说了,“一企一策”嘛!搞什么统一嘛!那样会束缚公司的发展…

这是典型的“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

“一企一策”,是个中性词,不见得“一企一策”一定是对的!

大家有没有想过,“一企一策”往往是“没有办法的办法”,是个“兜底条款”。

换句话说,能统一管理,何必“一企一策”呢?

当然,各个企业,行业属性不同、定位不同、发展阶段不同、人才结构不同、资源能力不同…各个企业应该“因地制宜”,结合企业情况,灵活采用符合实际的经营策略和方法。

但是,“一企一策”不能成为“杂乱无章”的挡箭牌,更不能成为“不管不顾”的替代词。

那么,作为集团层面,应该从哪些方面做“统一”,谈一下我个人的理解,供大家参考。

第一:战略承接。

所有集团二级企业,其发展战略必然是对集团战略的承接,每个二级公司的存在一定是承接了集团的某项功能或者使命。有些二级公司绞尽脑汁都想不明白需要承接集团哪些功能和使命的,大家想想,这家公司存在的价值有多大?

第二:组织结构。

机构的数量、名称可以有差异化,但是机构设置的原则和指导思想,应该都是一脉相承的。比如,保障类部门要综合、经营类部门要专业化、监督与执行必须分设等。这些原则和思想必须是从上到下,是一根绳子下来的。

不能说A公司管财务的,同时管审计;B公司管生产的同时管审计,C公司、D公司又是一家一个花样…那就乱套了。

第三:岗位

岗位设置的数量、名称可以不同,但是岗位设计的原则必须是一致的,比如最少岗位原则、最低工作量原则、整分合原则等。

岗位价值评估时,所用的方法可以不同;但是必须要量化岗位价值。而不是根据感觉去定义岗位价值。

第四:薪酬

整个集团关于薪酬结构,应该有明确的规定,薪酬可以有哪些组成部分,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其他,“其他”包括哪些,企业有哪些可以选择。

关于二级企业工资总额如何形成的,工资总额如何与业绩挂钩的,增减机制如何确定的。

二级单位领导班子的薪酬大约占所在单位薪酬的比例是多少?班子正职占整个班子薪酬的比例是多少?这些都应该是自上而下“指导原则”都是统一的。

第五:绩效

考核指标应该差异化,这个理所当然。但是绩效体系,应该是自上而下统一的。比如,考核周期有哪些、考核指标的类别有哪些、指标量化与评价的原则是什么?定性为主,还是定量为主,定性与定量的占比区间是什么?考核结果兑现的方式有哪些?以上这些“为什么”其实就是讲的考核体系。

体系是个框架,是个“结构”问题,并不会影响任何的业务运行。

每一家企业都可以在这个体系框架内,根据自己的企业特点,做针对性的经营方式方法的安排。

第六:关键制度和流程体系。

我们之前多次讲过,制度和流程:

一、 “写不完”。

无法穷尽,追求“全”的结果,就是“乱”;

二、任何制度流程的运行都是有“成本”的(隐性成本)。

有些成本是显性的,比如,水电费、采暖费、招待费,一个月花了多少你能看出来,也很直观;制度流程运行的“成本”是隐性成本。

所以,我习惯于在“制度流程”四个字儿之前加上“关键”二字。只有这样,才能在有限的成本里,抓住关键,抓住核心!才能“好钢用在刀刃上”!

对于集团而言,不管二级单位有多少,不管其业务是什么,单纯从一个企业的角度出发,就其内部价值链而言(价值链是指企业内部价值创造的各个环节),我们以波特的价值链学说为例,波特强调了企业的“两大类、九种价值链”,基本活动价值链(内部后勤、生产作业、外部后勤、市场和销售、服务)和辅助活动价值链(采购、技术开发、人力资源管理、企业基础设施),每一种价值链中包含哪些关键事项,每个关键事项的关键风险点是什么?每个关键风险点,对应何种制度,每个制度对应何种流程?

以上这二三十个关键制度,基本就涵盖了企业的关键风险点,作为集团,完全可以“列出关键制度”明细,让二级单位配套,每个制度均对应流程,流程然后再信息化。

当然,企业运行,肯定还需要一堆细化的制度,比如各种管理办法、管理细则,就不用集团操心了,二级单位自己根据经营需要去定就可以了。但是,关键制度和关键流程,必须要在集团的部署下完成。因为抓住了这些关键风险点,就抓住了管理的核心。

还有一种情况,某集团领导或者地方国资委领导说,你讲的组织结构、岗位、薪酬绩效、制度流程,我们出资企业都有啊?其实,他没有理解上面我讲的这些。

不是“有”的问题,而是“宏观上统一,细节上差异”的问题!

你的整个集团,组织结构、岗位、薪酬、绩效,设计的思想、原则、核心要点是不是上下贯通,还是各自为政?美其名曰“一企一策”?

经常有国企集团的领导或者地方国资委的领导问,如何对集团所属企业或者国资委出资企业,形成有效监管?真正的有效监管绝不是在“天上”发发文儿,然后偶尔出来散散心去 “现场调研”一下!

真正的有效监管,是集团或者地方国资委打造“体系完整、权责清晰、重点突出、风险可控”的管理框架,让二级公司或者出资企业在框架内,去丰富管理细节。

这才是真正的有效管理。而不是用一句“一企一策”来掩盖自身管理精准度不够、合理性不够的问题。

有的时候,限于时间关系,没时间细说这些,其实以上这些内容就是我的回答,仅供参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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