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高中同学,在我读大二的时候,他在美国到兵了,是专门维修保养F22战斗机的地勤。
他当兵是国内家里产业破产了,自己还背了一身美国的学贷,最后为了赚钱迫不得已去的,现在是第十个年头了,驻地在阿拉斯加,军衔好像是什么上士还是军士来着,工资5000多还是6000多美元,还娶了一个西班牙裔老婆,那女的外婆好像是新加坡的华裔。
后来我查了一下,美军刚入伍的士兵初始月薪为1695美元,第二年涨至2259美元,第三年达到2730美元,第四年为3199美元。
这是基本薪水,加上住房津贴、离家津贴等各项福利,一个服役4年的美国士兵实际到手约为每月7292美元,年收入大约为8.7万美元。
他的具体工作内容我不太清楚,我问他时他也几乎闭口不谈,唯一透露的就是他服役后一开始在生产发动机的企业培训了半年,然后才去基地正式进行保养维护工作的,他现在已经是技术骨干了,在他们的部队里叫专业技术士官。
他跑去给美国人当兵我倒觉得没有什么,一个在美国的普通人有选择自己生活的权利,不过在高中同学圈子里,说啥的都有,这个也没办法,再说了,人家就是润了我也管不了啊,当然真要在战场上遇见了那就两说了,弹匣绝比要清空了。
为了生存,各为其主没什么不对的,最可恨的是那些吃里扒外的,拿你钱要你命的那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