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举行了十六次科举考试(简称"元十六考"),考中进士的共计1139人。实际上,自金亡,北方停科,迄于元代中叶复科,科举取士制度在蒙元政权下停废长达八十年之久,是为科举制推行一千三百余年间停废最久的时期。在此期间,凡用人或由贵戚世臣、军功武将,或由吏职杂途。
"元十六考"一共产生了32位状元,那么,问题来了,十六次考试为什么会有32位状元呢?
原来,这与元朝的民族等级划分有关,元朝把国内民族划分为四个等级,分别是蒙古人、色目人、汉人、南人,色目人一般指除蒙古族、汉族之外其他各民族的成员,另外有人问:"南人不也是汉人吗?"其实,这里的汉人是指原来在金朝统治下的中原汉族及云南四川等地较早降服蒙古的汉族人,而南人则是指原先在南宋统治下的汉族人。那么具体有怎样的关系呢?原来,元朝科举分左右榜,右榜供蒙古人、色目人应考(元朝以右为尊),乡试时只考两场,要求相对较简单;左榜供汉人、南人应考,乡试时考三场,要求相对较严格。
这样一来,殿试之后,皇榜就会分左右榜公布出来,其中左榜第一名和右榜第一名都是状元,于是,一次科举考试就会产生两个状元。
另外要说的是,在元朝的科举考试中,人数上占绝对优势的汉族人却只能分到二分之一的名额(这……)
(蒙古人:哈哈哈哈哈,没有办法我就是这么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