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更好防范校园“大灰狼”

冯海宁 2023-04-26 19:23:02

近日印发的《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依法推开准入查询制度,严格落实从业禁止制度作出了规定,明确了中小学校和高等学校拟聘用教职员工不得录用情形。

这是教育部再次贯彻落实教职员工从业禁止的专门安排。2020年,教育部联合公安部、最高检印发《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2022年,教育部会同最高法、最高检发布《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此次《通知》与前述《意见》,共同织密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净化校园环境的治理网络。

教职员工作为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从业者,若有性侵违法犯罪前科,会对未成年人安全构成威胁。因为针对儿童的性侵害研究显示,性侵害再犯率达50%或70%。不少案例也表明,教师招录审核不规范导致未成年人被性侵,所以严把教师入口关很必要。

《通知》明确了查询对象、查询节点、查询内容、查询主体、查询程序以及结果使用、异议处理、追责情形、工作要求等事项,为中小学、幼儿园和高校规范落实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提供完整指导,各学校具体操作、各级教育部门监管有了基本遵循。

可以说,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防止“大灰狼”混入校园,如今已经形成完整的法律体系和预防机制。《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提供了充分的法律依据,以及相关文件搭建的准入查询机制,可望让校园变成铜墙铁壁守护的“城堡”。

在杜绝增量隐患的同时,可否排查存量隐患,也值得思考。也就是说,现有教职员工中,某些人是否存在性侵违法犯罪前科,也要全面排查。因为已经混入教师队伍的“大灰狼”,如果不能排查、清理,对未成年人权益,也是一种随时发生的潜在危害。

举一个现实例子。不久前,湖北咸宁中院在审理一起猥亵儿童案中,发现通山县某小学教师邓某,曾在2014年因猥亵儿童行为被家长反映到学校,但因当时未作任何处理,2020年邓某利用职业便利再度犯案。类似于这种情况在现实中恐怕不是个例。

也就是说,某些教职员工或在校园内有过性侵前科,或在社会上有过性侵违法犯罪事实,但因种种原因,或没有暴露出来,或没有受到处理,如果任由其继续混在教职员工队伍中,就有性侵害再犯罪的可能,那么对未成年人安全构成的威胁,不容忽视。

如果对现有教职员工进行全面排查,尽力揪出所有“大灰狼”,才能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最大化保护未成年人权益。需要指出的是,这么做不是对现有教职人员“有罪推定”,而是为了确保教职队伍纯洁性,让“大灰狼”没有藏身校园的机会。

虽然对全体教职人员进行排查,是一项浩大、复杂的工程,但为了最大化保护未成年人,仍不妨考虑一试,可以分批有序地进行实施,这不影响教职员工的正常工作,只要学校在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查询或提交申请查询,并鼓励举报,就可实现。

简言之,如果既杜绝增量隐患——即对学校拟聘用教职员工进行查询,也消除存量隐患——即对现有教职员工进行全面排查,并对教职员工加强日常教育和监督,我们有理由相信,校园性侵案有望画上句号。如果只杜绝增量隐患,会有效果但作用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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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海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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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正义“说话”,为公平“代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