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古人来说,流放是件极其可怕的事情,因为一旦被流放,想要重回家乡或者朝堂就十分困难了,作为一种对囚犯的刑罚,流放过程要遭的罪用嘴是说不清的,尤其是女囚犯,其中的滋味更是无法言喻。
不过面对女囚犯,官差则会去争抢押送,这究竟是为什么呢,难道有什么好处?
什么是流放
流放指的是把已经定罪的囚犯发配到边远地区,以此来惩罚囚犯犯过的罪,它作为一种仅次于死刑的刑罚,无论在物质还是精神层面上来说,它对囚犯的伤害都是很大的,而且流放存在的历史久远,可追溯到春秋时期。
不过,早期的流放制度并没有明确的名称,也没有纳入法典,从一定程度上来说,它没有固定的规则和形式。
春秋时期,流放的囚犯只是被驱逐出本国境内,不是被发配到本国境内偏远地区,从这可看出,当时的流放只是一种制度,不是一种刑罚。
从秦朝开始后,流放被纳入法典,由此走向制度化,但那时流放被称为“迁刑、徙刑”,它针对的人群范围较广,其中不乏罪犯和无罪之人。
到了两汉时期,流放虽然被载入朝廷法典,但它依旧没有固定的形式和规则,属于一种临时、例外采用的刑罚,是减免囚犯死罪,采取的另一种惩罚手段,具有辅助性和临时性。

流放在法典中真正完善是什么时候呢?是隋唐时期,最能代表我国古代法律制度的《唐律疏议》,是一套完整而独立的法律系统,儒家思想深入其中,可以说唐律与各朝各代的刑法相比,更为宽缓、温和,这就少不了将流放代替死刑,成为唐朝最常见、常用的一种刑罚之一。
到了宋朝,法律制度自然是沿用前朝为蓝本,流放制度与唐朝一样,流放划分等级,一等两千里,赎铜八十斤;二等两千五百里,赎铜九十斤;三等三千里,赎铜一百斤。
罪责轻的囚犯被流放的地区稍近,罪责重的则偏远,但大多数地区离不开荒草丛生、乌烟瘴气、气候恶劣这些特点。
并且,宋朝的流放会在囚犯的脸上刺字,就是人们常说的“刺配刑”,衙门会在犯人脸上刺下“配徐州”等黑色带有地名的字体,令人一看,就知道这是犯过罪、被朝廷惩罚过的囚犯。

到了明朝之后,《大明律》颁布天下,其中的刑法还是以唐律为蓝本进行调整,将流放分为三个等级后又设置了具体的流放时间和地点,大体上是将南方的囚犯流放到北方境内,北方的囚犯流放到南方境内。
清朝的流放制度与明朝相比,更为复杂,它是在明律的基础上做了一定创新,但两者的共同之处是,朝廷流放的囚犯可以通过缴纳钱财减免流刑,这主要是朝廷为筹措军饷而设立的制度。
流放自起源已经有几千年的历史,作为一种刑罚,它具有预防犯罪的作用,可以维护古代社会秩序,从根本意义上来说,流放制度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不过,对于囚犯来说,流放就不是什么好事情了,流放过程需要遭的罪,可谓是一种折磨,令人痛不欲生。
流放的坏处
宋律中就曾记载,囚犯在被流放前,先要被打上二十大板,衙役取一米多长、三厘米厚的刑杖打在囚犯身上,往往一顿板子打完,囚犯身上都是皮开肉绽、鲜血直流,而且不能医治,囚犯要顶着伤口走到流放之地。
沿途环境恶劣,加上没有药物治疗,很多囚犯因为伤口溃烂死在了途中,还有些能撑到流放之地,但也因为没有得到及时的治疗,伤口发炎、发脓而死,可以说,一旦踏上流放之路就是噩梦的开始,除非囚犯意志力顽强、身体健壮,否则凶多吉少。
也许会有人说,不是所有的流放都要被打板子的,确实是如此,可流放也不是什么轻松的事情。

《明史》中有记载,朝廷流放囚犯所带的枷锁有二十斤重,按照常人来看,这么重的枷锁戴在脖子上是很难动弹的,更别提要戴这枷锁赶路,但身为流放的囚犯,是全程都要戴着枷锁赶路的,不管是流放3000里还是2000里,脖子上的枷锁都是不能取下来的。
如果说家里人给钱打点,请衙役在途中行个方便,把枷锁取下来行不行?答案是肯定不行的,因为朝廷早就想到这一层,为了防备囚犯在途中取下枷锁,枷锁上会贴有一道封条,若到达流放之地时封条被损坏,那么押送的官差就要担责。
除此之外,囚犯每天行进的路程也有严格规定,例如《大清律》规定,限日行五十里,三千里限二月;二千五百里限五十日。换而言之,每日行五十里是规定,不管是刮风下雨、打雷闪电,还是囚犯伤口溃烂、生病无力,必须行进五十里。

每日行进五十里对于普通人来说不算什么,但囚犯脖子上挂着二十斤的枷锁,时间一长,双手及脖子的地方都会磨损,有些甚至会露出白骨,肯定令人无法忍受。
并且流放的地区不是极寒就是极荒凉之地,方圆百里看不到一点生机,例如清朝时期,囚犯流放的宁古塔,天气寒冷到极致,囚犯穿得单薄又没有保暖的冬衣,很容易冻伤或冻死,就算不冻死,身上落下的伤病,一辈子也治愈不了。
如果说流放的囚犯有时间年限还好,可以依靠坚强的毅力挺到回去的时候,但就怕是无期限的流放,囚犯要一辈子待在流放之地,一直劳作到死去,这一点一听就让人汗毛直立。
所以说,流放的可怕之处,不止是对囚犯自由的限制,它在物质和精神层面上都有很大的伤害,但这些伤害对于押送囚犯的官差们来说,根本没有任何感觉,相反,他们在面对女囚犯时,还会争抢押送的差事。
押送女囚犯的好处
女囚犯与男囚犯相比,究竟有什么特别之处,值得官差们争先恐后的去押送?
清朝的官差,一个月例银只有半两左右,一年下来也只有六两,对于有家室的官差来说,这点小钱还不够养家糊口,更别提平日里出去喝喝小酒,改善改善生活,这点钱根本不够。
因此,官差们不得不寻找赚钱的门路,这就导致把主意打到囚犯身上,流放的路上艰苦异常,不少富户为了使家里人能在流放路上少吃点苦,不惜拿出大量的银钱打点官差,请他们在路上多多关照。
尤其是女囚犯,这些女囚当中不乏一些达官贵人家的小姐,自小没吃过苦,为了能在路上好过些,往往会拿出不可估量的数目进行打点,对于官差们来说,简直是一个肥差,而且女囚犯与男囚犯不同,身量较小、性格温和,途中逃跑的几率较小,官差押送起来不费力。
如果是男囚犯就不一样了,因为有些男囚犯是练过功夫的,保不齐会在路上偷袭官差然后逃跑,这些囚犯大多是选择落草为寇,官差想要再抓捕就难上加难了,这样一来,押送的官差少不了要被问责,很可能会被治个看护不力之罪,丢失铁饭碗也有可能,所以说,押送女囚犯是最省时省力的事情,官差们何乐而不为呢?

再有一点是,身为男性的官差们自然也喜欢看美女,如果说漫漫长路上有一位美女作陪,肯定是一桩美事,而且流放途中,人烟稀少,过程中发生什么事也不会有人知道,这就让那些好色的官差有可乘之机,肆意欺辱和侵犯。
即使后来女囚犯状告官差,也无济于事,毕竟天下乌鸦一般黑,衙门肯定会包庇自己人,除非女囚犯有特殊的背景身份,不然没有人会受理这样的案件。
这就导致不少女囚犯不堪凌辱,死在途中,女囚犯一死,官差们更轻松了,因为他们不仅能拿到报酬,也不用再向前赶路,而且衙门也不知道押送到哪一步,官差们可以偷个懒,在外游玩或者休息一段时间,等到日子差不多了,再回衙门复命,类似于公费旅游的事情,谁会不喜欢呢?
故而,从这几个方面来看,官差们争抢押送女囚犯是情理之中的事情,毕竟这样的肥差可遇而不可求。
结语
虽然说流放算不上轻松的惩罚,但对比残酷的肢体刑罚,流放可以说是较为宽容、温和,是朝廷惩罚罪犯的主要刑罚之一,这也就是为什么流放从兴起到灭亡,具有几千年的历史,它的存在对于封建社会和统治者来说,有一定的利益和震慑作用。
而它作为一种刑罚手段,可以对罪孽深重又不足以判死刑的囚犯进行惩罚,这种惩罚方式安全且可靠,囚犯流放到偏远地区,对社会的恶劣影响就会降低,一定程度上能确保民众的安全、维持社会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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