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与外协厂商的合作模式及会计处理
发行人与外协厂商的合作模式为委托加工模式。发行人与外协厂商签订委托加工合同并直接根据外协加工服务的内容和数量等结算加工费。发行人在需要外协厂商提供外协加工服务时, 发行人按照合同约定将原材料或半成品等发往外协厂商;上述外协加工服务完成、物资收回时,发行人予以验收入库, 将加工物资转入半成品或产成品等,根据服务内容和数量进行结算,确认相应外协加工费及应付账款。相关会计处理如下:
项目
会计处理
①外协加工产品入库、确认外协加工费
借:存货-半成品、库存商品
贷:应付账款-外协加工供应商
②支付外协加工费
借:应付账款-外协加工供应商
贷:银行存款、银行承兑汇票
发行人与主要外协供应商的合作模式及会计处理具有合理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