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尔济吉特·琦善,乃嘉庆、道光、咸丰三朝颇具声名的朝廷重臣。然而,其声名更多源自负面行径。在未经朝廷授权与奏报的情况下,琦善私自与英方代表义律签订《穿鼻草约》,此约后续演变为《南京条约》,致使香港岛被割让予英国,严重损害国家主权与领土完整。
然而,御史撰文之目的,并非在于详述此段饱含屈辱的历史,而着重聚焦于琦善的仕途轨迹。须知,在清朝督抚群体之中,若论升迁速率,琦善堪称首屈一指,无人能出其右。
【含着金钥匙出生的琦善】
博尔济吉特,此乃蒙古族之姓氏。然琦善之先祖,于往昔之时,即归附后金政权。其家族旋即编入满洲正黄旗之列,且因屡立战功,获封世袭罔替之一等侯爵,此殊荣世代相袭,彰显其家族于当时之显赫地位。
琦善之父成德,乃清廷高官,曾执掌热河都统之要职。琦善出身于满洲贵族门第,仰仗旗人所享特权,既不潜心向学、钻研经史典籍,亦不勤修武艺、磨砺军事技能。其秉持着家族荫庇之固有观念,笃定仅凭家族之优势背景,便可顺遂谋取官职,踏入仕途。
事实上,成德故去后,琦善即承继一等侯爵之位。依据清代典制,获封公、侯、伯等爵位者,享有选任将军、都统、副都统等高级武职的资格。
遗憾的是,琦善难以肩负重任。嘉庆帝于官员考核之际洞察其才具平庸,不堪大用,最终仅委以刑部员外郎之职。
琦善凭借侯爵身份,获任刑部员外郎一职,此官职为从五品。从品级而言,从五品官位并非低微。于封建官场体系中,官员若能勤勉进取、砥砺奋进,亦有望仕途顺遂,成就一番功名。虽难以企及入阁拜相之高位,但谋得尚书、侍郎之类官职,并非全无可能。
【被同僚视为异类】
颇为惋惜的是,自琦善任职刑部之后,仿佛置身于全新且复杂的工作环境,在历经数年的时间里,始终未能有效融入刑部工作体系,展现出与岗位要求存在较大程度的不适应性。
琦善于《大清律例》方面,知识储备极为匮乏,且对官场复杂的规则与利害关系缺乏深刻认知,故而频繁引发诸多棘手事端。
嘉庆十三年,琦善奉调至朝审处,执掌当年死刑犯的审核事宜。然而,未几,便遭刑部尚书解任。刑部尚书给出的缘由为:琦善对相关则例不通晓,行事乖张,肆意妄为。
事实上,此并非关键致因。追本溯源,其根源在于琦善在与刑部同僚及书吏沟通协作过程中,未能掌握恰当的交流技巧与策略,致使自身时常陷入他人蓄意设置的圈套之中。
在当时的官场环境中,汉族官员常凭借自身文化优势,对琦善抱以轻视态度。于日常出行及社交聚会等场合,汉族官员刻意将琦善排除在外,致使琦善在官场社交圈子中处于孤立无援之境地,难以融入群体。
琦善深知自身在相关事务处理上存在欠缺,遂痛下决心,不惜斥资八千两白银,礼聘刑部资深书吏。此举措旨在借助书吏丰富的部务经验,使自身得以系统研习部务流程与要领,从而提升处理政务的能力。
凭借不懈努力与勤勉钻研,在书吏悉心指导下,琦善政务能力稳步提升。未及一载,便因政绩斐然,擢升为刑部郎中。时隔两年,因其卓越表现,再度获朝廷拔擢,出任通政副使,自此正式跻身京卿之列。
嘉庆帝洞察到琦善展现出的能力提升,出于进一步培养其政务才能之考量,在琦善任职通政司副使未满一载之时,便将其擢升至河南按察使一职。自此,琦善正式踏上仕途快速进阶之路。
【以按察使身份赶走了两任河南巡抚】
嘉庆二十一年,琦善履新之际,时任河南巡抚者为文宁。彼时,河南省域内数起冤案浮现。按察使衙门依规将相关案情呈报,文宁却对此采取漠视之态。琦善见状,秉持正义,虽明知此举或有僭越之虞,仍毅然决然地拟就奏章,呈送至京师,以揭发文宁之失职行径。
彼时,数位军机大臣秉持观点,认为琦善之举有违官场固有体制,存在以下犯上之嫌。然而,嘉庆帝却持有不同立场,对琦善予以支持。随即,嘉庆帝颁下旨意,特派钦差大臣火速前往河南。该案件从本质而言,调查难度并非不可逾越。经一番查证,最终判定文宁有过,将其革职。
继文宁之后,出任河南巡抚一职的乃是和舜武,其族属满洲。和舜武居官期间,秉持公正廉洁之操守,然世事纷繁复杂,即便一贯秉持正道,亦难免遭遇波折。
嘉庆二十三年,黄河水势迅猛暴涨,致使大片田亩遭淹,损失难以计数。彼时,官员和舜武于统筹救灾及赈济事宜方面有所疏失,故而遭琦善上奏弹劾。嘉庆帝素以宽和著称,且深知和舜武为官品行端正,颇具能力。权衡之下,嘉庆帝并未对和舜武予以苛责惩处,而是做出人事调整,将其改派至浙江任职。
时年29岁的琦善,于彼时荣膺封疆大吏之职,堪称年少有为。其仕途并未囿于此境,两年之后,琦善擢升两江总督,至此在地方官职体系中已然攀至巅峰。
在长达十余年的仕途中,琦善辗转任职多地,历任山东巡抚、漕运总督及四川总督等诸多要职。其间,虽偶因细微过失遭受惩处,但仕途整体顺遂。至道光十六年,琦善获擢升为协办大学士;时隔两年,即道光十八年,其又进阶至文渊阁大学士,于文官体系中荣登鼎峰之位。
在道光统治时期,琦善可谓是备受瞩目的重要人物。其仕途履历丰富,曾先后执掌直隶总督之位,又兼任四川总督与成都将军,继而任职陕甘总督。彼时全国共计八个总督职位,琦善除湖广总督与闽浙总督之职外,其余总督要职皆曾历任。
若在第一次鸦片战争期间,琦善不幸殒命,毋庸置疑,其将荣膺清代声名远扬的封疆大吏之誉,且所获赞誉大多为正面。
在历史进程中,特定情境下,过长的在位时间或会引发复杂局面。自鸦片战争爆发,局势急转直下,道光皇帝将此重大变故的责任,归咎于时任两广总督的林则徐,并随即颁下旨意,任命琦善接替林则徐,出任两广总督这一要职。
琦善与林则徐在政治立场上截然不同,琦善秉持坚定的主和理念。因获道光帝眷顾,他罔顾国家利益,私下与义律订立丧权辱国之条约,将香港岛拱手让与英国。
道光帝秉持天朝上国之传统观念,极为注重朝廷威严,视领土割让为有损国体之行为。基于此,其盛怒之下,果断将琦善革职,并下令锁拿进京,以追究相关罪责。然而,这一举措在某种程度上颇具形式意味。时隔未几,琦善便官复原职,再度获任大学士、总督等要职,其仕途并未因之前之事受到实质的长期影响。
咸丰年间,琦善在镇压太平天国运动的军事行动中,未能建树任何功绩,反而屡有过失,遂被褫夺大学士之衔。至咸丰四年,琦善卒于军中,朝廷颁旨追赠其太子太保、协办大学士衔,并依总督之例予以祭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