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戚之一等承恩公与异姓之一等公,哪一个地位更尊含金量更高?

夜莺歌声凄凉 2025-04-10 09:34:40

“承恩”,从其语义内涵而言,乃是封建帝王以殊恩之态,赐予外戚的一种具有较高规格的荣誉称号。于清朝初期,彼时的清代统治阶层针对外戚封爵一事,尚未构建起一套规范化、固定化的制度模式。例如,顺治皇帝在位期间,其两位皇后的父兄,皆未获封爵之遇。而外戚封爵这一制度的正式起始,实则发端于康熙统治时期。

【起初的时候并无“承恩”之名号】

清康熙十三年,元后赫舍里氏溘然长逝。鉴于与赫舍里氏伉俪情深,且其诞育太子胤礽,康熙帝施予特恩,晋封赫舍里氏之父噶布喇为一等公,并赐予诰命,许其世袭罔替。此乃清代推恩加封外戚之首例。

清康熙十七年,继后钮钴禄氏薨逝。依循往例,其生父遏必隆理当晋封一等公。然彼时遏必隆已然承袭祖上所遗一等公爵之位。鉴于此情形,康熙帝为示殊恩,特予额外褒奖,恩准遏必隆敕立家庙。

康熙朝时,康熙帝历数皇后之变。至康熙二十八年,其第三任皇后佟佳氏溘然长逝。彼时,出于对皇后家族的优渥,佟佳氏之父佟国维获加封为一等公,并获许世袭罔替之特权。值得注意的是,康熙帝对母系家族亦有恩赏。其生母孝康皇后之父佟图赖,同样被康熙帝晋封为一等公。此举彰显了康熙帝对皇后家族尊崇之延续,亦反映出当时宫廷政治中对后族的重视。

在康熙统治时期,针对外戚的封爵举措别具一格。于这一时期,对外戚所加封的初始爵位,一概定为一等公,且此爵位享有世袭罔替之特权。值得留意的是,彼时因军功获封一等公的其他异姓贵族,从爵位称谓层面而言,与外戚所封一等公并无差异,外界观之皆为一等公。进一步探究,康熙朝在外戚加封方面,存在特定的对象范围。其主要针对后妃之父进行封爵,而对于后妃的祖父以及兄弟,并未施行推恩封爵之制。

雍正登基之后,外戚封爵制度呈现出显著变革。其中,封爵范围率先得以拓展。雍正帝追封其生母仁寿皇太后的曾祖、祖父及父亲三代,皆赐予世袭罔替的一等公爵位。

其次,外戚爵位的性质出现转变。于封建王朝爵制体系中,并非所有外戚皆能享有世袭罔替这一特权。以雍正朝为例,雍正帝在追封皇后之父费扬古为一等公之际,明确规定费扬古之子孙仅可承袭一等侯之位。

雍正帝作为一位深谙统治之道的君主,在相关举措上并未采取一蹴而就的方式,而是为后续的恩典赏赐预留了充裕空间。其背后蕴含着清晰的逻辑:假设皇后之父所获公爵爵位一概为世袭罔替,那么一旦皇后兄弟建立功勋,在爵位封赐方面便会陷入困境,难有进一步的加封空间。

其三,正式确立皇后兄弟封爵之制。雍正四年,依旨意将皇后之弟册封为一等侯,此制为后世帝王所沿用。

其四,爵位称谓出现变动。此变动并非仅针对外戚爵位,还囊括其他异姓群体的公、侯、伯这三个高级爵位。

清初,异姓爵位体系相对简约,仅设一、二、三等之别,并无其他封号。至雍正八年,基于对宗室王爵制度的考量,朝廷认为有必要在异姓爵位前添加 “嘉号” 以资区分。以图海为例,其原本获封一等公,经此变革,被冠以 “忠达” 嘉号,遂成为一等 “忠达” 公。

在封建爵位体系中,凭借卓越军功获封公爵者,其嘉号往往彰显忠勇、谋略等特质。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外戚所获爵位,乃是基于亲属裙带关系而授予。有鉴于此,雍正帝基于此类爵位的特殊授封缘由,将外戚爵位的嘉号明确厘定为“承恩” 。

【承恩公由一等降为三等】

自乾隆朝起,外戚封爵制度渐趋完备,终成定制。乾隆登基伊始,便在封爵举措上有所作为。他追封嫡母孝敬皇后之曾祖与祖父为一等公,且将嫡母之弟由一等侯晋封为一等公。

旋即,乾隆帝下诏,追封生母孝圣皇后之曾祖父、祖父及父亲为一等公。与此同时,鉴于孝贤皇后之尊荣,追封其已故父亲李荣保为一等公,因其已然离世,故由其子富文承袭爵位,然降等封为一等侯。至乾隆十三年,孝贤皇后薨逝,乾隆帝特旨,晋封富文为一等公,并着令世袭罔替,以彰殊恩。

需留意,自乾隆朝起始,承恩公之爵秩依旧维持在一等公层级,其世袭与否,主要取决于皇帝以特恩形式予以批准。然而,此情形于乾隆帝继后那拉氏之时,出现了显著变化。

那拉氏晋封皇后之际,其生父亦获追封一等公之衔,且以其孙承嗣一等侯之位。此等封赐规格,与孝贤皇后所享并无二致。

然而,在乾隆帝南巡期间,那拉皇后因忤逆圣意,决然采取断发之举。此行为严重触怒乾隆帝,致使她遭受严厉惩处。尽管其皇后名号暂未被废,但其一应权力与待遇皆被褫夺殆尽,形同被幽禁于冷宫之中。不仅如此,那拉氏家族亦受牵连,此前获授的一等公、一等侯爵位旋即被削夺。

此事件对乾隆产生触动,使其意识到外戚封爵所依标准存在偏高之虞。乾隆四十三年,乾隆帝颁布上谕,其核心旨意如下:

外戚获封爵位,多凭借亲缘关系,其功绩与那些为拓展疆土、于战场浴血奋战甚至捐躯的将士相比,实难望其项背。与此同时,宗室王公爵位传承遵循降级承袭之制,相较之下,外戚封一等公的规格明显过于优渥。

自该年份起,清代封赐外戚的承恩公爵位制度发生变革,所有承恩公一律改封三等公,并享有世袭罔替之特权。在清代历史进程中,首位获封三等承恩公者为清泰,其身份乃孝仪皇后之父,亦即嘉庆皇帝之外祖父。

至道光时期,因宗室与异姓贵族的繁衍递嬗,各类世爵数量呈持续增长态势。此情形一则致使世爵的尊崇性难以通过人数得以凸显,盖因数量的增多弱化了其稀缺性与独特性;再者,高等级爵位的过度累加,无疑给国家财政增添了沉重负荷,对财政收支平衡产生了负面影响。

基于此情形,道光帝颁谕对皇室外戚封爵制度予以修订:唯有皇帝亲生母亲与嫡妻皇后之父,方能够被册封为三等承恩公;而继任皇后之父,则需降低封爵等级,仅可获封一等承恩侯。

道光帝所颁布的这一旨意,被载入《大清会典》。然而,在实际施行过程中,仅道光与咸丰两朝切实遵循。迨至同治、光绪及宣统时期,鉴于太后执掌政权,该项制度徒具形式,名存而实亡。此三朝在对待外戚分封事宜上,大体延续了先前既有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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