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的官职包含职、衔、差、爵等众多名目,因此大臣官员在书写职务名称的时候,就有一套严格的管理办法。尤其是在官方正规文书中,更要注意书写范式,一旦写错就要受到相应的处罚。
那么大臣如果兼职、头衔、差事都比较多的情况下,应该怎么进行排列呢?具体有没有规律可循呢?
大臣官员向皇帝书面汇报,都要署名,但是也分场合,如果是一般性的例行公务,只要署名字就可以。比如军机大臣给皇帝汇报工作,就写“臣某某谨奏”或“臣某某跪奏”;比如总督给在密折中给皇帝请安,就署“某某总督臣谨奏(或跪奏)”。
正规场合,如新皇登基、万寿、元旦等重大庆典中所上的贺表,受皇帝指派行祭祀礼或册封礼,或撰修国史、实录完毕后署名等,就要书写全部的头衔和职务。
大致来看,大臣官员署名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其一、位列第一的是与皇帝有直接关系的各种职差清代与皇帝有直接关系的职差,无非就是几类。一是以给皇帝讲课、作注的岗位,这类差遣主要是经筵讲官和起居注官,如有这两个职务在身,不管是军机大臣还是大学士,在署名时都得放在第一位。
如张廷玉在撰修《明史》完毕时署名就将“经筵日讲官”放在首位;曹振镛在撰修《大清会典》完毕后,署名将“经筵日讲起居注官”排在前列。经筵讲官和起居注官,通常都是由大学士兼任,级别很高。
二是随侍皇帝左右以备咨询的南书房行走,南书房是康熙时期成立的一个秘书机构。一般情况下,南书房行走的都是翰林院中低级别的官员,署名时也都是将“南书房行走”排在前面,然后才是具体的职务。
其二、宫保衔排在第二位宫保是皇帝加给大臣的荣誉头衔,没有实权,但是宫保衔自古以来都很尊崇,只有尚书以上才有资格获得。尽管没有实权,其政治含金量还是很高的。
不管是军机大臣还是大学士,凡有宫保衔者都要排在实职之前。如张廷玉的正式署名就是“经筵日讲官太保兼太子太保”;曹振镛是“经筵日讲起居注官太子太保”。
其三、实职排在第三以职务高低而论在京各部院衙门有一个基本的排列顺序,先内阁、次六部、次理藩院、次都察院、次翰林院,然后才是大理寺、通政司等。
如果是大学士就要写殿阁全称,张廷玉就署“经筵日讲官太保兼太子太保保和殿大学士”;曹振镛就署“经筵日讲起居注官太子太保体仁阁大学士”。
清代大学士普遍兼管六部事务,如果有此类情况那么同样也是以兼职职务高低排列。张廷玉当时因兼管吏部和翰林院,所以就署“经筵日讲官太保兼太子太保保和殿大学士兼管吏部尚书翰林院掌院学士”;曹振镛因不管部,所以就不列。
其四、世爵世职排在最后清代的爵位很难获得,尤其是公侯伯三级,汉人仅有少数人会封爵。按说爵位获得的难度大,理应排在前面,可实际情况却是爵位列在最后。
还以张廷玉为例,他当时已经获得了三等伯爵,所以署“经筵日讲官太保兼太子太保保和殿大学士兼管吏部尚书翰林院掌院学士世袭三等伯”,这也是张廷玉全部的官衔。
像张廷玉这样威高权重的大臣毕竟是少数,还有很多大臣官员并无太多的兼职,比如嘉庆朝《大清会典》副总裁官恭阿拉,他的官职仅是礼部尚书,爵位是三等承恩公,那么就署“礼部尚书三等承恩公”。
其五、翰林出身的中低级官员首署翰林院身份翰林是官员的金字招牌,在选官方面有特权,仕途升迁也较快,所以官场上将翰林身份看得很重。不管是上门拜客还是公文署名,都会将翰林官写在前面。有的时候,官员已经升任了侍郎或布政使一类的,但仍要书写前翰林院官职。
比如嘉庆朝汪廷珍充会典纂修官,当时他的职务是礼部尚书,但在署名的时候却是“原翰林院侍讲学士今任礼部尚书”;还有常英署“原翰林院检讨今任理藩院左侍郎”。
翰林院侍讲史四品官,检讨是七品官,与尚书、侍郎差得远呢,但仍要标注翰林身份。这就是所谓的官场虚荣心,表示高人一等的意思。
不仅仅是京官,如果以翰林官外放地方,那么同样也是如此,如王茂松署名为“原翰林院编修今任山西潞安府知府”;佟景文署“原翰林院编修今任湖北施南府知府”,等等。
其六、以京官调任外官的署原职清代总体上来说还是沿袭了明代的制度,京官重于外官的现象比较普遍(督抚除外),凡是以京官外任地方的,如果没有翰林院出身,也会署上原京官职务。
如“原内阁中书今任浙江绍兴府知府”、“原兵部员外郎今任江西建昌府知府”、“原内阁中书今任江苏太湖厅同知”,等等。同样这种做法也是显示身份的虚荣行为。
其六、宗室王公、军机大臣以及无职官人员的署名方式军机大臣自雍正朝出现的那天开始,就被定义为“临时机构”,不在国家的编制当中,所以军机大臣在任何场面都不得署“军机大臣”。
宗室王公的署名也比较简单,通常情况下就署宗室爵位,如“和硕郑亲王臣某某”,“多罗顺承郡王臣某某”。只有在兼任特别岗位的时候才会注明差事,如怡亲王允祥曾兼管户部三库,他在奏疏中就署“兼管户部三库和硕怡亲王臣允祥”。
朝廷在修书的时候,往往会从各省调集一批饱学之士充任“校录”,这些人都是没有官职的。所以他们在署名的时候,只能署出身和功名,如“举人臣某某”、“拔贡生臣某某”、“监生臣某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