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福建省医保局公布了《第五批医保重点监控药品清单》、《第五批医保重点关注药品清单》。
其中,第五批医保重点监控药品清单有7个品种,都是国产药品,分别来自8家企业。
其中,成都天台山制药的多烯磷脂酰胆碱注射液等两个品种也在去年1月公布的第四批清单中。前者是局部麻醉药市场第一大品种,后者是肝细胞膜保护剂,都是临床上常见的药品。在福建省药械联合采购平台上,该省医保重点监控药品清单中的品种被标注为“黄色”,销售和使用都会受到限制。名单上的药品,如果月发货金额超过500万元,还会被医保部门要求降低挂网价格、调整最高限价和医保支付标准。严重的还会暂停货款支付、暂停挂网、撤销挂网等。
此外,福建本次发布的重点关注药品清单(见文末)有19个品种,其中不乏外资企业重磅品种,如阿斯利康的布地奈德福莫特罗吸入粉雾剂(Ⅱ)、辉瑞制药的注射用头孢哌酮钠舒巴坦钠、罗氏制药的注射用曲妥珠单抗、默沙东的磷酸西格列汀片等。
重点关注名单中的品种会在福建省药械联合采购平台上被标记为“蓝色”。如果存在不合理使用苗头,相关部门会及时提醒约谈有关医师或医疗机构。一旦出现异常采购使用且整改不力,则可能被调整纳入重点监控药品清单。
有9个品种在该省去年公布的第四批重点监控药品清单中,这次被调到重点关注药品清单,其中包括步长制药的脑心通、正大制药的骨化三醇软胶囊、恩华药业盐酸齐拉西酮胶囊等。2019年3月,福建省医保局发布《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加强医保重点监控药品管理的通知》,明确了制定重点监控名单的依据:
02 卫健“重点监控”目录之外,医保基金结算金额大药品或是监控重点虽然都明确提及重点监控,但是福建省的医保重点监控药品清单,与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纳入药品的考察维度有所不同。2023年1月发布的第二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主要针对一些使用量异常增长、无指征、超剂量使用和使用金额异常偏高,以及存在“千病一药”现象的药品。这看起来与福建省的医保重点监控药品遴选标准比较相似。不过,从制定部门、形成依据、对相关药品的具体影响来看,二者还是有许多不同之处。
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由国家卫健委发布,每三年更新一次,最近一次是在2023年1月发布的第二批。首要目的是加强公立医疗机构合理用药管理,规范医务人员诊疗行为,提升合理用药水平。这一国家级目录以地方遴选推荐结果为基础。具体来说,由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辖区内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报送的药品情况进行赋值评分,再上报至国家卫健委原医政医管局。目录公布后,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在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的基础上,形成自己的目录,并进一步执行。
例如,2023年3月,福建省泉州市卫健委发文,将《第二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内30个品种全部纳入泉州市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并要求下辖各县(市、区)卫健行政部门与市属医院结合具体情况,制定本地区(单位)的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医院对纳入本院目录中的全部药品,要开展处方审核和处方点评;对用药不合理问题突出的品种,要采取排名通报、限期整改、清除出本机构药品供应目录等措施等等。
而福建省的医保重点监控药品清单,由该省医保局发布。福建省药械联合采购中心和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在对该省的药械采购平台交易数据、药物作用机理与临床应用、日常履约监测、医保稽核监管等进行综合分析基础上,重点对属于抗菌药物、中药注射剂、辅助性药品、营养性药品、无特殊原因使用量快速增长的药品以及其他价格高、用量大的药品进行评估。
此外,被纳入两种目录的药品,被重点监控的时效也不同。按规定,对于未纳入第二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的13个原第一批目录品种,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还要继续监控至少满1年。而福建省近日发布第五批医保重点关注药品清单后,此前在第四批相关清单中的药品,如果没被列入这一批,则不再执行重点监控和重点关注。
值得注意的是,2023年4月,国家医保局、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五部门联合发布《2023年医保领域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人血白蛋白、安宫牛黄丸、通心络片(胶囊)、贝伐珠单抗等120个医保结算费用排名靠前的药品、耗材都作为重点对象被纳入监管。
未来,从医保结算这一维度出发的“重点监控”或继续扩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