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物质基础;没有生产力的质变,生产关系就不会发生质的变化。因此,没有工业革命的发生,资本主义萌芽就不可能发展成为资本主义。近(现)代化的基础是工业化,撇开工业化而谈近(现)代化的实现,意义甚微。从农业文明向工业文明的演变,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但并非每个国家、每个地区都会成为这个演变的突破点;从人类社会的发展来看,学习与原创不过是社会发展的不同方式。
中国具有源远流长、从未间断的文明,这在世界上是罕见的。然而,当西方世界发生工业革命并因此取得飞速发展之后,在人们看待中国的眼神中,既有对她过去的钦羡,也有对她现在的不屑。于是,大家在追问:为什么中国会变得如此落后?——对此,我们曾提出过许多解释,其中影响最大的是从资本主义的产生、近(现)代化以及科学技术等方面所进行的探讨。然而,这些研究角度或概念,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偏差,导致了认识这一问题的误区。
一、资本主义萌芽:从生产关系着眼来认识社会发展的症结
按照马克思主义者的一般理解,人类社会的发展有规律可循,发展的阶段,可依次分为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及共产主义社会。中国社会的发展也不例外。但事实上中国又未能进入资本主义;对此,毛泽东在1939年发表的《中国革命与中国共产党》中所作的解释是:“中国封建社会内的商品经济的发展,已经孕育着资本主义的萌芽,如果没有外国资本主义的影响,中国也将缓慢地发展到资本主义。”[1]也就是说,在西方影响以前,我们即已具备了进入资本主义的因素,于是,中国进入资本主义的问题就变成为资本主义萌芽的问题。
大多数研究者对“资本主义萌芽”的界定,都是以其所征引的马列主义经典著作为讨论的前提[2];从征引的情况来看,人们重视的是生产关系,即没有人身依附关系的雇佣劳动,可以说,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成为讨论这一问题的核心。与此相关,还有对商品经济的重视,即把它视作自然经济的对立物,并力图在其中发现“资本”。同时,资本主义是从欧洲发展起来的,马克思的理论根据也主要是欧洲的历史,因此,被认为在欧洲资本主义发展过程中起到很大作用的行会、城市及市民、手工工场等,也成为研究者重视的对象,甚至成为研究资本主义产生、发展的几个最为重要的指标。可见,“资本主义萌芽”并不是研究者从史料中发现的历史现象,研究者是要用史料或历史现象来证明,中国历史也符合马克思主义者对人类历史发展的认识。这就决定了在对这一问题进行反思时,史料是次要的(事实上,在研究资本主义萌芽时,研究者主要使用的也是例证性的材料),最关键的是要反思这一研究所依据的理论。
对我们所界定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萌芽”在中国的情况进行研究,未尝不可,但如果勾勒这种“萌芽”是为了说明中国可以由此“萌芽”而发展到资本主义,则这一前提尚未得到证实。
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占主导地位的生产关系当然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在非资本主义社会中也存在,它们是否均可视作资本主义的萌芽?奴隶社会也有雇佣劳动,但并未因此而发展成为资本主义,而是进入了封建社会。可见,第一,在非资本主义社会中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要发展成为资本主义社会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并非出现这种现象即可视作“萌芽”。第二,从马克思主义者所理解的人类社会的发展序列来看,封建社会中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一定会发展成为占社会主导地位的生产关系,即进入资本主义;但这一发展是否需要具备必要的条件?如果需要,它是什么呢?
马克思主义者认为,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确立,其前提是资本主义生产力的确立。只有当资本主义的生产力成为社会的主导生产力,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才会成为占社会主导地位的生产关系。可以说,在封建社会中,生产力如果不发生足以使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由依附地位上升至主导地位的质的飞跃,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就只能永远停留在“萌芽”状态。如果我们认为封建社会中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萌芽不通过生产力的质变也一定会慢慢发展成为资本主义,那岂不是将生产关系当成了社会发展的动力?如果我们将此视作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反作用,是不是说建立了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后,就会在这种先进的生产关系的反作用下,自发地实现工业革命?——生产关系可以阻止或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但不能使生产力发展质的变化,否则,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就不存在决定与被决定的关系。
与资本主义关系最为密切的生产方式——手工工场——的发展,最能说明这个问题。从手工工场向制造厂的飞跃,是资本主义发展的质的变化。马克思非常重视这一飞跃,但他认为这一飞跃是手工工场发展的必然结果。我们在研究资本主义萌芽时,也十分重视生产组织的变化,如纺织业中的包买商问题、手工工场问题等。特别是对手工工场,我们将它视作可自发地发展成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东西。但据桑巴特的研究,并不存在从手工工场到制造厂自然的和合乎逻辑的过渡。对此,布罗代尔说:“在这个孤立的问题上,桑巴特赢了马克思一个回合。”[3]手工工场之所以不能够自发地发展到制造厂的程度,就是因为从手工工场到制造厂的飞跃,不仅是生产组织或生产关系的质变,更是生产力的质变;前者不过是后者的结果。制造厂的出现,标志着资本主义生产得以确立,但这是生产力质变的结果,而不是生产关系发展的结果。
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并不仅仅存在于欧洲或英国,在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史中,确实自发地出现了这种生产关系(说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是“外铄”或“移植”而来,是不符合中国历史的实际的)。但撇开生产力的质的飞跃,所谓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萌芽就不可能慢慢发展到资本主义。那么,我们所研究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萌芽”,能够说明什么?——我们只能说,一些行业、一些地区出现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但不能说它们一定会发展到资本主义。换言之,离开生产力,二者之间就不再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商品经济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出现的条件,雇佣劳动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表现,但这些并非资本主义社会所独有,非资本主义社会中也会有这些东西,甚至会相当发达;不能因此而断言,它们必然会发展到资本主义。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深刻分析了资本主义的生产、分配、交换等各个环节,但对其基础——资本主义生产力——却少着笔墨。我们想,也许是马克思所处的社会已经是资本主义社会,即生产力已经发达到了确立资本主义的程度。他之所以要讨论这个社会的生产关系,是为了说明以这个生产力为基础的生产和生产中人与人关系的不合理。他对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进行分析的前提,是生产力已发生了质的变化,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已成为占社会主导地位的生产关系。《资本论》从对商品的分析开始,导出资本,进而揭示出了剩余价值,但商品、资本、剩余价值都已经是资本主义生产下的商品、资本和剩余价值了。退一步说,即使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尚未占主导地位时,其本质与它已占主导地位时是一样的,即资本主义社会中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与非资本主义社会中出现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从生产关系的角度看,其本质并无不同。因此,分析生产关系的本质,不必严格区分它是否占主导地位。我们可以像马克思那样,从生产关系入手来认识资本主义的本质,但却不能根据一种生产关系的出现,来断定它是否一定会成为占社会主导地位的生产关系。换言之,生产关系的本质与这种生产关系是否能占社会主导地位是两个问题,二者并无必然的关系。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有什么样的生产力就有什么样的生产关系与之相匹配;但反过来却未必能完全成立。
如果进入资本主义是人类历史的必然,是对前资本主义的质的飞跃,那么,我们在讨论“如何进入资本主义”时,其关键就应当是生产力而不是生产关系[4]。
另外,对一些所谓生产关系的概念的理解存在分歧,也易使我们对社会演变的认识出现偏差。以“资本主义”而言,《中国革命与中国共产党》“中国封建社会内的商品经济的发展,已经孕育着资本主义的萌芽,如果没有外国资本主义的影响,中国也将缓慢地发展到资本主义”中所说的“资本主义”,与西方经济学家和史学家所理解的“资本主义”就不尽相同。所谓“慢慢地发展到资本主义”中的“资本主义”是指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占主导地位的资本主义社会;而后者所理解的“资本主义”是指一种投资或生产组织形式,它本来是在商业活动中的,但也扩展到了生产领域,所以布罗代尔以“资本主义在别人家里”和“资本主义在自己家里”来作比喻[5]。它既包括我们所讲的“资本主义萌芽”(非资本主义社会中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也包括资本主义社会中的经济活动。
从欧洲的经济发展史来看,至迟到中世纪的晚期,城市、商业发展起来,出现了重商主义。他们所理解的“资本”开始逐渐活跃起来,新的生产组织方式,如包买商制度、手工工场,逐渐得到了发展,商业资本也因此得到了迅猛发展。这在西方史学家眼中,被称为“前工业革命”的资本主义,即工业革命以前的资本主义;这一时期的工业,他们称之为旧的或传统的工业。这些东西在我国历史上也有,我们称之为“资本主义萌芽”。双方虽有量的巨大差异,却无质的不同。即,这些东西都是农业社会中的、以手工劳动为主的生产,农业仍然在社会经济中占主导地位,经济增长的方式与工业革命之后的情形有本质不同。可以说,没有工业革命,就没有马克思主义者所理解的资本主义社会;西方学者也同样认为,工业革命前后的资本主义有本质的不同。
与资本主义萌芽的研究密切相关的,还有对宋代农业发展水平的估计。从欧洲历史的发展来看,工业革命以前的所谓传统工业的发展,是以农业的发展为前提的;农业的发展为工业革命提供了必要的条件[6]。我们既然认为明代中后期产生了资本主义萌芽,那么,此前一定需要一个农业飞跃的阶段,这就是对宋代农业估计偏高的理论前提[7]。然而,至少在鸦片战争以前,中国农业的生产技术只有精耕细作水平的提高,手工业中也只有工艺的提高。总的来说,这些还都是农业社会中生产力水平的量的变化,而不是质的飞跃。农业真正的革命,是以工业革命为前提的。
当然,围绕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萌芽的研究,使我们对中国社会经济史,特别是明清时代,尤其是这一时期的某些地区的社会经济的一些方面,如手工业、商品经济、高利贷、工商行会等有了更深入、更具体的认识。这些具体的研究成果,不会因它不能说明中国社会是否能进入资本主义而失去其学术价值。
二、农业文明向工业文明的演变:生产力与社会发展
与其使用容易导致理解歧异的生产关系来衡量社会的发展,倒不如直接用生产力为标尺。如果用生产力来衡量,到目前为止,人类社会经历了前农业文明、农业文明、工业文明。在前农业文明,人们主要以采集、游牧为主。进入农业文明,虽然人们能够种植、畜牧,但生产(包括农业生产和所谓传统工业生产)仍以人力为主。工业革命的发生,是人对自然的前所未有的解放,是生产力前所未有的大提高,人工操作让位于机器操作,动力也第一次出现了以非人力、畜力为主的情况。
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的过渡,是世界上最主要的经济区域都曾发生,或都必将发生的。换言之,从生产力的角度来看,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的过渡,是人类单线性的发展,而非多线性的发展。事实虽然如此,但这是不是我们用后来已经发生的事来比照历史,认为“发生的都是必然的”呢?按照马克思主义者的理解,人类发展的终极目标是向自由王国迈进,其具体内容不外两点:一是人越来越自由于自然,二是人越来越自由于社会。这样的概括和理解是正确的,用一句非哲学的语言来说,就是人要过得越来越好;这个“好”既包括物质的享受,也包括社会的公平和合理。工业革命的发生,使人类的劳作从手工阶段到了机器阶段,这无疑是有史以来人对自然解放的最大的一次飞跃。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有发现地球上的哪个民族、哪个地区,能不通过工业革命而取得如此巨大的飞跃。目前我们正在经历的所谓信息时代,也是以工业时代为基础的;没有工业,信息的价值和意义就会大打折扣。因此,人类的主要或重要文明区,由农业文明向工业文明的过渡是必然的,是单线性的。
在不同的生产力阶段,会有不同的生产关系与之相配合;在相同的生产力阶段,与之相匹配的生产关系也可以有多种形式,而不是简单的一一对应关系。比如,同样是农业文明,从横向上看,中国的社会形态即与欧洲的社会形态不尽相同;从纵向上说,欧洲存在着划分明晰的奴隶社会与封建社会两个发展阶段,而中国却至少很不明晰。同样处在工业社会,北欧与美国的发展模式不尽相同,也可能还会有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差异。但是,农业文明与前农业文明,特别是与工业革命后的工业文明截然不同;这反映出生产力水平以及由生产力水平所决定的经济发展情况和社会状况的巨大差异。
从这个角度来看,我们对中国社会发展的认识,就从是否能从封建社会向资本主义社会的过渡,以及何时过渡、如何过渡,变成了中国能否从农业文明向工业文明过渡,以及怎样实现过渡。后一种所谓“过渡”,其实质就是中国是否能工业化以及如何完成工业化。
所谓“工业革命”,亦称“产业革命”,照一般的理解,只发生在英国,是许多必要条件同时具备的结果[8]。欧洲其他国家的工业革命都是属于“输入”,都是“外铄”或“移植”,是向英国学习的结果,而不是自发的过程[9]。工业革命一经发生,未发生工业革命的国家或地区就不再有慢慢自发地发生工业革命的必要和可能了。
首先,发生工业革命,远比学习工业革命的成果要艰难得多;自行发生革命所耗费的时间越多,成本也就越大。工业革命之后的生产力,其发展速度要比此前快得多,可以说是以几何速度在增长。当别人已飞速发展之时,自己还要自行发生工业革命,即使最终能够发生,但革命初始阶段的工业水平,与已经发展了相当时间的工业水平相比,其差距又何啻千万里!如果后来者不学习,就只能永远跟在别人的后面!这个成本和代价,比及时学习要高得多得多。
其次,欧洲工业革命以前的传统工业或属于资本主义性质的生产的规模、程度要远远超过中国;从理论上说,它们自发进入工业化资本主义的可能性要远远高过我们,然而,它们并没有自发地进入,而是学习。在工业革命发生多年之后,一些国家所具备的工业化条件要比英国当时发生工业革命时还要优越,但却没有成功地实现工业化。因此,这不是一个地区或一个民族自觉选择的结果。
第三,地球上较大、较重要的文明区都不可能与外界没有丝毫交往而完全独立发展。在农业时代,如果不同地区、不同文明的交流还处在经验的、点式的交往阶段的话,那么工业时代的到来,就使全球一体化不可避免(现在的信息技术,不过是更进一步促进了这一发展而已)。工业革命一经发生,它就必然会向外扩展。这一方面给未发生工业革命的国家或地区带来了工业化的种子,同时也遏制了它们的成长;扩展未及的地区虽然不多,但这些地区无一例外都没有自发地发生工业革命。因此,工业革命原发国家(英国)之外的国家和地区,能不能自发地发生工业革命,是一个永远无法证实的问题。从这个角度来探讨这些地区发生工业革命的可能性,意义不大。
工业社会的到来,使社会的经济关系变得异常复杂;为了保证社会经济的正常、有序的发展,它要求对社会制度进行全方位的调整。不仅要求生产组织的变化,同时也要求国家与经济之间关系的合理化(这具体表现为政治的透明和对经济自由的维护)。这是一个漫长的、渐进的过程,不是一蹴而就地完成的。农业文明中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出现及其发展,成为这个过程的起点;它发展的程度越高,这一过渡完成得也就越快、越顺利。所谓资本主义萌芽,或者工业革命以前的资本主义,其意义也就在此。换句话说,所谓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或生产组织、生产关系,为工业革命的发生提供了必要的条件,虽然它并不等于工业化,也不会因此而必然导致工业革命的发生。从历史的发展来看,农业文明中的资本主义,是连接工业革命前、后两种文明的桥梁。
改变人类命运的发明及其应用,大多是在一地发明而被广为传播的,比如中国的四大发明,对人类文明进步所起的作用是非常巨大的,特别是对欧洲社会发展的作用尤其巨大,然而,欧洲各国是向中国学习,而不是自己发明的。从世界历史的范围来看,这样的东西一经发明,就会成为全人类的共同财富,这是人类之所以成为人类的原因。不同地区、不同民族间的文化交往越频繁、越深刻,人类作为一个整体的力量也就越大;这种交流也符合人类共同的要求和利益。国家、地区出于自身的局部利益而对文化成果的垄断,都必然只能是暂时的。因此,不同地区、不同文明间的交流是社会历史发展的动力之一。英国以外的国家或地区,对工业革命成果的学习,从人类的整体来看,不正是很正常的现象吗?!
许多学者在对中国社会历史发展道路进行反思时,提出人类社会历史的发展模式是多样的,不是只有欧洲一种模式;他们想以此来解释所谓中国封建社会的长期延续、资本主义只有萌芽而未发展到资本主义等重要问题。我们认为,只有在承认农业文明向工业文明的过渡是单线的前提下,谈发展模式的多样性才有意义。
三、一个假问题:中国为什么没有发生工业革命?
从前关于中国资本主义萌芽的研究,是在论证:如果没有鸦片战争,中国也会像西方那样发展到资本主义。近来的一些研究,是在承认中国已经“落后”的前提下,提出:为什么中国会落后?为什么在西方发生工业革命的同时,中国作为农业文明时代一个非常有创造力和影响力的地区,却没有能发生工业革命?——关于这个问题,国内关于18世纪的研究,国外贡德·弗兰克的《白银资本》的解释最具影响。
弗兰克认为,在西方兴起以前,东方已经处在一个经济周期的低谷,而欧洲正是利用这个时机,站在亚洲的肩膀上兴起的[10]。这是一个天才的想法,遗憾的是,我们无法证明,如果当时的中国处在他所发现的经济周期的顶峰,是不是一定会自发地发生工业革命;虽然事实上中国在农业文明时代始终站在顶峰。
国内研究18世纪的学者认为,18世纪是世界历史的一个分水岭。欧洲经过18世纪的巨变,进入了资本主义;中国在同期没有这样的变化,因此未能进入资本主义[11]。从历史演变的角度,对中国18世纪的状况进行系统研究并无不可;但值得思考的是特别提出对这一百年的历史进行研究的理论前提,即为什么要强调中国的18世纪,甚至提出“十八世纪学”?——从欧洲历史来看,18世纪是从农业文明向工业文明过渡的转折时期,当然值得着力研究;从中国历史来看,既然18世纪的中国与自己此前的历史相比,并未发生质的变化或飞跃,为何也要强调这一时期的历史?显然,人们认为欧洲在这一时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中国也应该在同时发生同样的变化;但事实上没有发生,于是提出了“中国为什么没有发生这种变化”的问题。
以上两种认识虽结论不同,出发点却是一样的,即都是以欧洲历史,至少是以欧洲所发生的工业革命作为参照系来认识和衡量中国的历史。从这个意义上说,它们的理论前提与以前对中国资本主义萌芽问题的研究并无不同。然而,这个理论前提是有问题的,它是一个未经证实的预设;以此为出发点所提出并要解释的问题是一个无法证实的问题!
从历史的发展趋势来说,机械化是人类的共同要求,工业化是人类共同的追求目标。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的国家或地区都要成为或都会成为工业化的原发地。人类从农业文明向工业文明的过渡是必然的,但哪一个国家或地区成为过渡的起点,却是偶然的;怎么能要求所有的地区或国家都成为这种偶然的幸运儿呢?事实证明,具有原创性的工业革命只发生在英国,我们无法确知这场革命得以发生所需要的充分必要条件。所有的分析以及据以分析的指标,都是事后历史学家的归纳,是用工业革命以后的经济发展指标和模式,来衡量此前的经济发展;我们也许可以罗列出许多条件,但却很难证实这些条件或指标(因素)在工业革命的发生中所起的作用和所占的地位[12]。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又怎么能探求,到底是什么因素使其他国家或地区未能发生原创性的工业革命呢?
就历史研究而言,我们研究的都是已然的东西,因此有人讽刺说,在老牌的历史学家眼中,一切发生的都是必然的。英国发生了工业革命,历史学家便把发生工业革命以前的社会经济变化视作工业革命发生的必然条件或必要背景;这也不足为怪。但对那些没有发生这场革命性变革的国家或地区提出“为什么没有发生”,则是一个无法解答的问题,事实上,这场革命性巨变的原发地只有一个。同时,并不是所有的历史现象都能在一定的条件下重现,这正是历史学区别于其他科学的最具本质的一点,因此历史不能假设;假设只能为我们认识和理解历史提供一个“参照物”,其目的不在于说明这个参照物,而在于说明已经发生和能够证实的。“为什么没有怎样”只能成为我们思考“为什么怎样”的一个角度,其目的是要解释已经发生的,而不是解释不曾发生的。“为什么没有怎样”不能直接成为历史研究的对象,这样的研究永远不会有答案,永远无法证实。
之所以会提出“中国为什么没有像西方那样发生工业革命”,一是因为把工业革命的突发点看作是人类每一个国家或地区都应经历的,二是反映了欧洲中心论——似乎很少有人在研究人类同处于农业文明阶段时,追问为什么只有中国发明了影响人类社会进程的四大发明。
与此相关,还有所谓的“李约瑟难题”。李约瑟在研究中国科学技术史时,发现中国的科技在经验阶段曾达到了很高的程度,但却未能实现由经验向近代科学的飞跃。为此,他提出了一些解释[13]。当然,这是一个永远没有答案的问题,虽然有许多人致力于解答。由于工业革命需要科技的支持,于是也有人将二者联系起来,认为中国未发生工业革命,就是由于中国传统的科学技术未能实现向近代科学的飞跃。然而,遗憾的是,这也是一个没有答案、不能说明什么问题的问题。首先,科技只是工业革命所需的一个条件,而非充分必要条件。英国在工业革命前即曾出现过日后在工业革命中起过很大作用的科技发明和进步,但那时它们却并未成为促成工业革命发生的因素[14]。其次,科学技术由经验向近代科学的飞跃,也并非每个国家、每个地区都是自发实现的。通过交流、学习,科技才得以取得飞跃,这已是人类文明史上司空见惯的现象。我们既不能苛责每一个国家或地区成为所有科技成果的发明者,也无法证明为什么某项成果或某种质的飞跃未发生在某一个国家或地区;至多我们可以分析和探讨一下某地为何会发明某种成果,或何以会产生某种飞跃。
基于上述认识,我们就不能简单地以西方的历史作为参照物,认为18世纪的中国已经“停滞”,已至日落时分,并进而多所指责,批评她没有抓住学习或发展的大好时机[15]。
将当时的中国与西方相比,与其说中国落后,不如说西方国家突然加快了发展的步伐。当它们发生工业革命并因此而向工业文明过渡时,中国仍然处在农业文明阶段,二者由此而产生差距是当然的。将正在进行工业革命的欧洲,与根本还没有开始工业革命的中国进行比较,除了说明当时的中国还没有发生工业革命之外,还能说明什么?至少不能说明中国为什么没有发生工业革命[16]。这正如我们让一个步行者与汽车比快慢,除说明汽车的确比步行快之外,恐怕不能再说明什么。
我们既不能从原创的角度来讨论,也不应简单地予以指责,而只能从学习的角度来讨论这一问题。我们应当及时、主动地学习工业革命的成果,以推动我们由农业文明向工业文明的过渡。但是,学习也需要具备基本的条件。我们在农业时代发明的指南针,成为欧洲地理大发现的物质条件之一,并因此而刺激了资本主义的发展;但在我国,郑和下西洋的规模、航行的距离也许并不比欧洲的航海家差,但它却没有起到像欧洲航海那样的作用。明末以及清前期的传教士给我们传来了许多对中国来说是先进的科学技术,康熙帝也对这些东西十分爱好,但这些始终都是个人行为,并未社会化,成为推动社会变化的动力。难道中国人的智商要比欧洲人低?显然不是。一个社会总会有超前者,但这毕竟是少数;整个社会的认识水平和接受能力,是受当时社会发展的水平决定的(这通过“社会需要”表现了出来)。从世界范围来看,当时的工业文明与农业文明之间的交往或碰撞还只是刚刚开始。中国作为一个正处在农业文明的社会,在尚未全面接触工业文明之时,怎么会产生向工业文明学习的需要呢?当时整个社会还没有意识到向西方学习的必要性!我们既不能据此说明中国是否具备产生工业革命的条件,也不能苛责她为什么没有及时全面地学习工业文明。这正如现今科技界已惊呼进入信息时代之时,要让一个以手工劳作为主的农民购买电脑而十之八九会遭到拒绝一样。况且,作为学习者,对所学习的对象抱有抵触情绪,并在学习中不能很好地掌握,也是正常现象。
我们应当用历史的眼光来审视历史,而不能用后人的眼光批评、苛责前人当时闭关锁国,没有抓住向西方学习的机会。这种批评是后知后觉,是站在前人的肩膀上,却低下头来指责他们过于低矮!
工业化有个过程,工业社会也有它自己的变化过程。工业化初期的情况与基本完成工业化以后的情况不同;二战前后的情况又有很大差别;信息时代的到来,也使工业文明发生了许多变化。对于学习者,就有一个切入点的问题;切入点不同,实现工业化所要求的条件就会不同,其方式、途径也会因之而异。比如,英国进行工业革命时,紧随其后开始工业化的主要是欧美;当时英国还没有能力完全控制以及遏制欧美的工业化。欧洲基本完成工业化之后,其他如亚洲地区开始学习工业化,但这些地区的工业化过程已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欧美工业国或工业经济的影响乃至控制。现在正在进行工业化的国家,它们所面临的形势,与二战前后的世界经济、政治背景又有很大的不同。虽然如此,也有其一以贯之的核心,这个核心,或许可以概括成生产机器化、经济自由化和政治民主化。
生产的机器化,使经济发展的速度、模式与农业社会出现了天壤之别,经济和社会生活也因之而变得非常复杂。面对空前的如此复杂的经济与社会,过去曾经几乎是惟一对社会经济进行主动控制和调整的国家,已经不再能继续以原来的方式发挥作用。市场的作用日渐重要,几乎所有重要的社会经济活动都要通过市场来进行调节和磨合,这就要求经济的自由化。为了保证在如此复杂的社会经济关系中得到公平与合理,也就是为了市场以及市场规则的合理,人们就要求对具有强制力的国家职能发挥的方式作出调整,而且要求法治化和程序化,以保证其合理和透明。于是,随着工业化以及由此而导致的市场在社会经济中作用的陡增,政治民主化成为必然。民主是法治的基础,可以说,没有民主就不可能有真正的法治;没有法治,就不能有市场的公平与合理;没有公平、合理的市场,就不可能建立良好的经济秩序。
四、近代化或现代化:中国社会内在的发展动力?
从民国初年开始,国外留学生大批回国,他们面对中国社会的落后,自然会用他们曾经到过的、比当时中国更为发达的国家作为参照物来进行认识和反思,这也是我们所说的“新文化运动”兴起的背景之一。强调“科学”,正反映了他们对生产力这一根本因素的重视;强调“民主”,反映了他们要从社会整体入手来改变中国的面貌。使用“近代化”或“现代化”的概念,就是他们这种认识的反映[17]。1980年代以后,我们又一次睁眼看世界,发现许多国家和地区的发展水平已相当高,于是,近代化或现代化,又成为我们认识自己的一个重要角度,成为追赶别人的目标和动力。
从学术上看,西方学术界也有人从“近代化”或“现代化”的角度来认识他们一百多年的社会发展;他们的研究成果,也成为我们对这一问题进行研究时的借鉴。但是,“近代化”或“现代化”是一个具有很强时间性的概念,即使可以为它作出一个明确的界定,也不能完全掩盖这个辞汇本身所具有的时间性。如果再过500年或1000年,我们的后辈在研究这个问题时,难道还能用“近代化”或“现代化”这样的概念?即使我们今天对它的界定再明确,后人也不会用这样的概念;他们一定会有他们的“近代”或“现代”。
用“工业化”来表示人类社会由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的过渡,会给人以过分强调经济因素而忽视其他因素的感觉。为了表示工业文明是全方位的变化而不仅仅是经济的变化,用“近代化”或“现代化”也未尝不可;但这必须有一个前提,即充分重视“工业化”这一因素在社会演变中所起的关键作用。比如,布莱克、罗荣渠、吉尔伯特·罗兹曼等在研究现代化时,都特别强调了工业革命在现代化中所起的作用[18]。
有的学者认为,在工业革命以前,已经开始了近代化;他们把“近代化”看作工业革命发生的前提或基础;相对于此前的农业社会而言,这些是全面而崭新的变化。具体到中国而言,她虽未发生工业化,但也一定存在这样一个过程。
从这个意义上来理解近代化,未尝不可,但需要强调的是:第一,到目前为止,我们还不知道具备怎样的充分必要条件,即可发生工业革命;因此,我们不知道中国在工业化以前所发生的什么情况是属于“近代化”的东西,更无法证明,这些东西是否一定会发展到占社会主导地位的程度。第二,近代化与工业化的关系:是不是这些“近代化”的东西一定会导致工业革命的发生?如果不是,强调这些我们认为属于“近代化”性质的东西,能说明什么?恐怕最多只能说明出现了这样的东西而已。第三,从研究的方法来看,在罗列我们认为的工业化以前已属于“近代化”的现象时,必须先论证这些现象(1)与此前类似的历史现象相比,是否具有质的不同?(2)是否具有普遍性(例证式的论证,是远远不够的)?即使是,还需要进一步论证这些现象是否已发展到要发生质的变化或飞跃的前夜——这是我们认识鸦片战争以前的社会变化时需要格外注意的。
社会存在着多种多样的“基因”,关键是哪些因素会成为社会变化主流的决定性因素,而哪些因素永远不过是基因之一而已。照我们的理解,近(现)代化的基础是工业化,绝大多数的地区和民族都会有机械化的愿望,一些重要的文明区,处于经验阶段时的科学技术都曾发展到相当高的水平,属于这种性质的机器发明和利用也层出不穷,但是,并不是绝大多数地区和民族都因此而出现了自发性或原创性的工业革命。从逻辑和概率上说,让它们各自自发地发展,也许有发展到资本主义的可能,但也有发展不到的可能,各占五成;从史实上说,似乎也不能说明其所存在的这些基因肯定能变成主流。因此,这与资本主义萌芽的研究一样,永远不会有结论。如果研究这些近(现)代的基因是为了说明自发实现近(现)代化的可能性,那么,这些研究意义甚微。
从人类社会的发展来看,由农业文明向工业文明的过渡是必然的,但对具体的民族或地区而言,它们又不可能都自发地进入工业文明(即成为工业革命的原创者),这似乎是一个悖论!中国是世界的一部分;中国不是工业革命的原生国家,但并不会因此而妨碍中国通过学习实现工业化,这可以说明人类社会不同文化或文明之间的交流,会成为历史发展的动力之一。也正因为此,中国在工业化上只能学习,而不可能有第二种选择。但是,从另一方面说,不能因为中国是世界的一部分,就简单地以一方为参照物,来进行类比;如果要比较,也只能在同样的标准下来比较,不能用欧洲已进入工业文明的情况与中国尚处在农业文明时的情况相比较,这样的比较是没有意义的,无助于说明问题。
历史的发展,即使有规律,也不会很多!我们知道历史在变化,我们可以在某种认识的层面上,指出它变化的趋势,但这些未必都是必然的。历史现象间,有必然的联系和因果,但更多、更重要的,是在某种或某些条件下的多种可能中的一种。历史的演变,绝对地受时间序列的限制,“某种或某些条件”正是某一时间点或时间段以前的历史的总和。因此,在前一时段偶然出现的现象,可能会成为此后历史演变中起决定作用的必然因素。我们没有发生工业革命,但一旦我们学习到了工业革命的成果,那么工业社会所要求的经济自由、政治民主就会成为我们社会的必然要求。
编校附记:
原刊《史学理论研究》2002年4期。近来学术界对“封建”与“专制”有些争论,这涉及对古代中国社会与政治制度的名与实的认识。因与此文颇有关联,故借此机缘,略作申述。
1939年毛泽东发表《中国革命与中国共产党》,第一章第二节“古代的封建社会”,称“中国自从脱离了奴隶社会进到封建社制度以后……这个封建制度,自周秦以来一直延续了三千年左右”,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的特点,一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占主导地位;二是封建的统治阶级(地主、贵族和皇帝)拥有最大部分土地,而农民则很少土地,或者完全没有土地;三是地主阶级的国家强迫农民缴纳贡税和从事无偿劳役;四是地主阶级的封建国家,“如果说,秦以前的一个时代是诸侯割据称雄的封建国家,那末,自秦始皇统一中国以后,就建立了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
1940年代,翦伯赞《秦汉史》(此据北京大学出版社1983年重排本)第一编第一章第一节用“秦族的渊源与秦代封建专制主义国家的创立”作为该节的名称,于节末称:“在初期封建社会的废墟上,建立起一个崭新的封建专制主义帝国。”范文澜1954年针对修订版的《中国通史简编》所存在的问题,撰写了《关于中国历史上的一些问题》(《范文澜历史论文选集》,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年),立“汉族封建社会的分期”一小节,称“秦始皇为统一事业作出了许多重大措施,建立起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范氏在谈到“一个社会的性质是由当时占主导地位的生产关系即基本的所有制来决定的”时,引用了《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中引用的斯大林《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对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定义:“在奴隶占有制度下,生产关系的基础是奴隶主占有生产资料和占有生产工作者”;“在封建制度下,生产关系的基础是封建主占有生产资料和不完全占有生产工作者”。
中国封建社会的性质,经由《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和《联共(布)党史》在政治上定调,又经范文澜、翦伯赞等马克思主义史学家从学术上进行阐释后,秦统一之后中国的历史被概括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封建社会”。这几乎成为上世纪50年代以来史学界的惟一正确表述。在遵从这一概括的大前提下,对进入封建社会的时间、土地所有制的形式、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变化过程,学术界也曾展开过讨论,大家也还是有各自不同的理解和认识。当然,对这种概括本身,也有学者有不同意见,但在学术政治化的干扰下,这些意见影响甚微。
上述的理论建构,“封建社会”,是从生产资料的占有以及由此决定的生产关系来着眼,谈的是社会的性质;而“专制主义中央集权”讲的是政治制度:“专制主义”强调的是皇权,“中央集权”谈的是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所以君相关系、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一直是解释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发展变化的重要视角和原因,而“皇权”也被用来解释农民战争的屡兴屡灭。
近十数年来,政治对学术影响逐渐减弱,学术与意识形态正不断进行区隔,学术政治化在不断褪色。在这一背景下,有学者对上述概括开始进行全面反思。上世纪80年代以来,不少学者质疑甚至批评把秦统一之后的中国古代社会概括为“封建社会”,其中最具影响的是李慎之《中国文化传统与现代化——兼论中国的专制主义》(《战略与管理》2000年4期,此据《李慎之文集》,自印本,2004年),集大成的则是冯天瑜《“封建”考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6年)。
马克思主义史学家用五种社会形态来分析和认识中国历史的发展,借用了“封建社会”这一术语或概念,却又抽掉分封以及由分封带来的封君—封臣之间的关系、分封贵族与农民之间的强制依附关系等这些“封建”本来所包含的实质性内容,成了没有“封建”的“封建社会”;更尴尬的是,封建的本义与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水火不容,而秦汉以降,中国社会中存在的主要是国家与自由民之间的关系,而不是地主与农民的依附关系。这也难怪有学者说封建一语乱天下了。其实,在二三十年代的社会性质大论战中,这个尴尬和矛盾即已突显了出来。胡适就曾批评过周谷城,说:“‘封建的形式’诚然是至秦始皇时才完全毁坏,但‘封建的实质’在秦始皇以前早已崩坏了。”他还批评周氏,“把‘中央集权制度’认作封建国家,便是根本的错误”(《胡适日记全编》,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1年,5册744页)。“文革”结束后,不少人将“文革”归因于封建遗毒,李慎之说,这些人口中的封建主义,实际上就是他所讲的专制主义。
“封建”或“封建社会”,词汇相同而所指内含却如此不同,这就造成了种种的不便乃至混乱,但只要使用者作出明确界定,也无不可。况且,在现时代,用五种社会形态来解释中国历史的发展,也渐成一家之言;虽然不是像胡适所批评的,只是“专爱用几个名词来变把戏”,但对秦汉以来的社会,我们不使用封建社会这种概括,也不会妨碍我们对具体的历史问题进行研究。当然,长期习惯用封建社会来概括中国历史,并将一系列本来与封建社会并无必然关系的现象如专制主义中央集权、自然经济、个体小农生产等都视作封建社会的逻辑的组成部分的学者,难免会有无所适从之感。
对“专制”的认识似乎就不这么简单了。
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照一般的解说,中央集权,是指将地方的权力集中到中央;专制主义,则是指集中到中央的权力又最后集中到皇帝手里。这在一些对中国历史和文化怀有温情的学者看来,实在是不大能接受的。比如钱穆在上世纪30年代末发表《国史大纲·引论》(此据商务印书馆1994年《国史大纲》修订版),就专设一节进行批评,认为中国人多土广,“非一姓一家之力所能专制”,平民可以入仕,官员的选拔和任用“皆有客观之法规,为公开的准绳,有皇帝(王室代表)所不能摇,宰相(政府首领)所不能动者”;这体现的就是“天下为公,选贤与能”的精神。最近也有学者在强调这一点,认为在日常政治的运作中,并非皇帝一个人说了算;他至少需要一班朝臣出谋划策,有辅佐者、参与者,况且国家权力是分级、分类的,权力运作还要受到制度的种种牵制(比如唐朝的皇帝按照制度,就不能直接任命六品以下的官员),这哪里能是皇帝一个人想怎样便能怎样的呢?
如果把专制或专制主义理解成皇帝一个人的独裁,实在是太过狭隘了。照我的理解,专制是指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与国家权力有制度性的分权和制衡、社会能有效参与国是决策相对而称的,是指权力高度集中的集权体制。其实,魏特夫早在1924年就将此概括为“官僚专制国家”或“官僚专制制度”(《东方专制主义》1957年导论,汉译本,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16—17页);至于这种专制体制是怎样形成的,那是另一个问题(我就很怀疑他的所谓治水说)。
秦以来的中国政治制度,就是权力高度集中于官府和官僚;皇帝是官僚的一分子,皇权是构成集权体制的一个特殊的部件。这种政治体制之下的社会,是身份性的官僚等级特权社会。它的主要矛盾是官府与社会的矛盾,是官与民的矛盾。整个社会结构的核心是权力;一切的一切,都不过是权力的婢女。拥有权力的人员在不断变化,进入官僚体系的方式也在变化,但权力及其运作却不曾有过实质的改变。如果用“专制”来概括这样的体制,容易产生个人独裁的误解——如果据李慎之《中国文化传统与现代化:兼论中国的专制主义》对“专制主义”的概括,完全可以避免这样的误解,而魏特夫在《东方专制主义》中也很清楚地指出过专制主义与独裁政治的关系:“当非政府的力量不能有效的约束一个政府的统治时,它就变成为专制政府了。当专制政权的统治者的决定不受政府内部力量的有效约束时,他就是独裁者。”(102页)——我们或许可以用“集权体制”来概括。
政治体制,是集权体制;社会,则为官僚特权社会。合之,可称为集权官僚特权社会。所谓集权,就古代中国而言,首先是指社会或民众对官府的监督几乎没有任何制度性的保障,更遑论对国是的参与(科举入仕,那也是须首先成为官僚,才能以官员的身份参与);官府在权力运作中,有牵制但无法定的分权和制度性的制衡(主要是上下级之间的监管和负责)。其次是社会资源的集中;这既是官府权力集中的体现,也为官府权力的集中提供了保证。
如果设立御史台、都察院这样的监察机构,我们就认为古代的社会对权力有了制度性的监督,那是不是设立了人民代表大会,设立了法院、检察院,组建了纪委,就是实现了宪政、建立了民主体制呢?如果将权力运作分等、分类,我们便认为权力运行有了制度性的制衡,那是不是党委有了分工便是将权力关进了笼子里了呢?如果平民可以通过科举考试等方法入仕且升迁有一定之规,我们就认为政权是开放的,那是不是有了公务员考试就意味着政府就是民选、民有的呢?国民党统治大陆时期,标榜已实现了五权分立,并允许私人办报,这是不是就改变了那时它一党专政的实质呢?苏联有政治局、政治局委员有分工,这是不是就意识着它已不是集权体制呢?——个人独裁是专制,官府的集权也是专制。如果秦汉以来的体制不是集权体制,那这个世界上还有“集权体制”这种体制吗?这样的体制如果在一些人的眼中也能产生民主机制(也许吧,我不知道),那为什么二千多年了,依然故我?为了研究历史,作同情之理解(它确有其存在的合理性),避免以现代的眼光去苛求古人,这是应该的;但总不宜美化这样的体制,美化被这种体制扭曲的社会,甚至于要否定它的集权体制或专制主义的实质吧。美化,也是歪曲。
热爱祖国历史,颂扬传统文化,不是不可以,但在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观照下,面对今天的现实,我们总须要反省,至少要警惕。胡适在1943年10月12日的日记中称,读张其昀所办《思想与时代》,蒋介石出钱,主要人物为钱穆、冯友兰、贺麟、张荫麟。“此中很少好文字……张其昀与钱穆二君均为从未出国门的苦学者,冯友兰虽曾出国门,而实无所见。他们的见解多带反动意味,保守的趋势甚明,而拥护集权的态度亦颇明显。”(《胡适日记全编》,7册539—540页)——在他眼里的所谓“反动”,主要是指他们“拥护集权的态度”颇明显。的确,在钱穆看来,民国以来实行的“所谓民选代议之新制度,终以不切国情”;古代的“考试”与“铨选”,即证明了政治体制不是专制。这何止是保守,已经是在为专制体制唱赞歌了(说到这里,我对民进党人提出收回素书楼,多少也有了一些同情之理解)。1961年9月,胡适又发表《怀念曾慕韩先生》:“三十年前,我对他的议论曾表示一点点怀疑:我嫌他过于颂扬中国传统文化了,可能替反动思想助威。我对他说,凡是极端国家主义的运动,总都含有守旧的成分,总不免在消极方面排斥外来文化,在积极方面拥护或辩护传统文化。所以我总觉得,凡提倡狭义的国家主义或狭义的民族主义的朋友们,都得特别小心地戒律自己,偶一不小心,就会给顽固分子加添武器了。”(《胡适日记全编》,8册781—782页)我想,胡适的话,放在今天仍有现实的意义。
2014年11月7日
注释略
来源:《出土文献与汉唐典制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