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确实是一个大有用途的福利制度,它不仅可以用来贷款购房,还可以在特定情况下进行提取。在广州,公积金的提取政策相当灵活,为职工提供了多种选择。
广州公积金全额提取主要适用于以下六种情况:
离休、退休: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离退休手续后,可以全额提取公积金。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当职工因疾病或其他原因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可以提取公积金。
出境定居:如果职工决定出境定居,不再返回国内工作或生活,也可以申请全额提取公积金。
下岗、失业且符合特定条件:男性满45岁、女性满40岁,且已连续下岗、失业满12个月的职工,在账户为封存状态时,可以提取公积金。
非广州市户籍职工离职并封存满半年:非广州市户籍的职工在离职后,如果其公积金账户已经封存满半年,并且没有在异地继续缴存,那么也可以申请全额提取。
缴存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在这种情况下,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缴存人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请注意,符合上述全额提取公积金条件的职工,需要携带相关证件和申请材料,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相应的提取手续。而且,在部分提取情形(如离休、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境定居、死亡或被宣告死亡)下,提取公积金后需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具体的提取政策和办理流程可能随时间变化而有所调整,因此在实际操作前,建议职工先查阅最新的广州公积金管理政策或咨询相关部门,以确保提取流程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