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刘承源
前言
笔者于1987年接触到兴宁县印刷厂复制的清光绪三十三年《长宁县志》,虽然已经过去37年,而得书时的欣喜雀跃,阅读时的结结巴巴,都记忆犹新。为了给志书中收录的徐湘潭《吴槎叟传》、邱上峰《槎叟传》断句,曾特意向寻乌县教师进修学校严锡馨先生请教,又将书带回吉潭向陈殿炉老师请教。
但突破城乡藩篱广泛阅读旧方志,则是2009年5月家里安装电脑之后的事了。那时成文出版社《中国方志丛书》影印本电子书到处流传,江苏古籍出版社《中国地方志集成》影印本电子书也有流传,我下载了赣南、闽西、粤东的一些旧方志。现在我的QQ空间里犹存2009年7月12日发表的《历代长宁县志纂修情况简介》,2012年9月1日发表的《长宁县志标点稿(一)》(底本是1976年成文出版社有限公司影印的光绪七年《长宁县志》扫描版)。
笔者参与整理的乾隆十四年《长宁县志》书影
而真正从事旧方志整理工作,则是2013年6月受寻乌县地方志办公室的委托,独力整理清乾隆十四年《长宁县志》。从那时起,十年时间先后参与整理过十余部旧方志,其中内部刊行的有清康熙十二年《长宁县志》、乾隆十四年《长宁县志》、光绪二十七年《长宁县志》、光绪三十三年《长宁县志》、明正德十三年《正德兴宁志》、清道光五年《定南厅志》,公开出版的有明嘉靖三十四年《虔台续志》、天启三年《重修虔台志》、嘉靖十五年《赣州府志》、清光绪三十三年《长宁县志》(即《长宁县志辑注》)、《民国乡土教材三种》(含《寻邬乡土志》)、明嘉靖三十一年《兴宁县志》、清光绪《兴宁县山志》、清光绪《兴宁县乡土志》,成绩虽小,但教训很多。
笔者参与整理的嘉靖十五年《赣州府志》书影
期间负责过广东人民出版社世界客家文库客家旧方志丛书项目,被广东省兴宁市地方志办公室、梅州市地方志办公室聘为专家库成员,与赣南闽西粤东高校中国史学者、地方史志工作者、地方文史爱好者有广泛的交流,多次讨论过旧方志整理质量问题。
笔者参与整理的《兴宁县山志》《兴宁县乡土志》书影
这次因拙作《赣南旧方志存书及整理状况》《赣州旧方志整理状况概述》二文,再次引起网友对旧方志整理问题的关注,故不避嫌疑撰写此文表达个人的见解。因笔者对赣州旧方志整理状况比较熟悉,故以赣州市为例,但所反映的问题则是全国各地的普遍现象。
又,本文所言整理不包含影印、排印、抄录。
一、赣州市旧方志整理概况
目前赣州市存有旧方志约104部(统计方式各异,兹为笔者个见),其中南赣巡抚专志2部,赣州府志7部,赣县志5部,兴国县志5部,雩都县志7部,信丰县志5部,会昌县志4部,长宁县志8部,安远县志5部,龙南县志6部,定南县厅志5部,南安府志7部,大庾县志3部,南康县志7部,上犹县志6部,崇义县志6部,宁都州志1部,宁都县志2部,瑞金县志8部,石城县志4部,详情见《赣南旧方志存书及整理状况》(正陆续在“南赣巡抚”微信公众号发布,见文末图文链接)一文。
自1984年11月民国《大庾县志》点注本印刷发行,到2021年5月道光《南康县志》点注本印刷发行,近37年时间内赣州市整理出版虔台志2部,赣州府志2部,赣县志5部,兴国县志2部,雩都县志1部,会昌县志2部,长宁县志4部,安远县志1部,龙南县志1部,南安府志2部,大庾县志3部,南康县志4部,崇义县志1部,宁都州志1部,宁都县志1部,瑞金县志1部,石城县志4部,共计36部,占旧方志总数34.6%。其中地方志部门整理32部,31部由内部印刷发行,1部交出版社出版。其他机构整理4部,均公开出版发行,其中2部获华东地区及全国性奖项3个。
石城、大庾、赣县旧方志已经整理完毕,而信丰、定南、上犹旧方志则尚未开始整理。
清乾隆十三年《南安府大庾县志》与道光五年《赣县志》整理本笔者未见,所见已经整理发行的34部旧方志,其整理方式有标点(不注释)、句读(断句不标点)注释、标点注释、校勘点注、校勘辑注,排版方式有竖排、横排,文字有繁体、简体,注释方式有小字双行夹注、段落尾注、页底脚注、括注,其中句读注释本1部,标点本6部,繁体本3部,竖排本5部,详见《赣州旧方志整理状况概述》(另有乾隆十三年《南安府大庾县志》点注本、清道光五年《赣县志》点注本,印刷出版时间不明)。
二、赣州市旧方志整理存在的问题
平心而论,赣州市旧方志整理工作在赣闽粤湘交界地区是比较领先的,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但也跟全国其他地区一样,在整个古籍文献整理学界处于最低端的状态。下面笔者根据个人观察作粗浅的分析。
(一)思想认识有偏差,没有把整理发行旧方志当作重要业务。2006年5月颁布的《地方志工作条例》,第五条将“组织整理旧志”与“组织编纂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并列为地方志部门的法定职责。而且以笔者的理解,《地方志工作条例》第一条所言“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发挥地方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以及第五条所言 “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其指向主要就是旧方志。由此可见,整理旧方志不仅是地方志部门的法定职责,也具有显著的现实意义。
但在实践当中,编纂志书、编纂年鉴的法定职责,各地都认真履行,而“组织整理旧志”的职责则大打折扣。在“组织整理旧志”方面,无论是重视程度、完成进度还是所投入的人力物力,都远远无法跟编纂志书、编纂年鉴相提并论。
当然,这种认识偏差不是各县(市、区)地方志部门独有的,也不是赣州市所独有的,而是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没有承担指导责任的结果。
(二)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缺乏全盘的考虑与安排。多数地方志部门在整理旧方志之前,没有拟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对于项目宗旨、任务、步骤、目标缺乏通盘的考虑,对于古籍文献整理工作难度认识不足,在组织领导、人员配置、资金保障、质量把关、发行宣传等方面没有做好充分的安排,存在跟风而动草率上马问题。这是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缺乏技术指导,地方志部门与古籍文献整理学界缺乏联系,地方志部门对于旧方志整理工作存在认识偏差等因素造成的。
(三)不少旧方志整理本质量不高,动摇读者信心。一些地方志部门对旧方志存书状况调查不细,误用卷帙不全、页码失序、字迹漫漶藏本为底本,直接影响整理本的文献价值。而且普遍存在经费不足的情况,因为整理报酬低廉,找不到高素质的整理人员,只好饥不择食,聘请学识不足以整理古籍文献的人士承担整理任务,导致整理本质量不高。比较常见的问题是誊录环节存在脱字、衍字、错字等情况,校勘环节存在原书错误没有得到订正、正确的字词反而被误判为错误等情况,断句标点环节存在破句和错用标点符号等情况,注释环节存在注音释义不符合原意等情况。地方志部门又因为资金困难,没有聘请资深学者承担审稿验收任务。最后是为了省钱,采用内部印刷发行的方式,失去出版社三审三校提高质量的机会。
断句标点和注音释义不正确,读者还有机会发现错误并加以订正,而原书错误没有得到勘误,再加上誊录错误,则注定谬种流传,误己误人。笔者与赣闽粤高校历史学者、文史爱好者有所交流,他们普遍不信任地方志部门的旧方志整理本,宁可使用影印本。这恰恰是一些地方志部门采用低成本低质量方式整理旧方志所造成的恶果。
(四)服务对象不清晰,社会效益不显著。《地方志工作条例》明言,整理出版旧方志目的在于“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在于“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发挥地方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因此,其主要服务对象是地方党政机构和广大干部群众。但在实践当中,不少地方志部门对此没有清晰的认识,采用繁体而非简体、竖排而非横排、句读而不标点等整理方式,不符合多数干部群众的阅读习惯和理解能力。又采取内部印刷发行的形式,使旧方志整理本的发行流通范围十分狭隘,乃至售书以图利之举,导致旧方志整理本的社会效益十分有限。
三、旧方志整理工作的几点建议
毫无疑问,旧方志整理所存在的上述问题,与新时代新要求存在着一定差距。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越来越强调文化建设与文化自信的重要性,提出继承和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把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等要求,颁布了《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关于推进新时代古籍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如今,赣州市从市委市政府到各县(市、区)党委政府,从各乡镇(街道)到各村委会、居委会,从各单位各部门到社会各阶层,都投入到以学习宣传红色历史文化为主、兼学地方人文历史和优秀传统文化的热潮中。旧方志作为承载地方历史文化最重要的文献,社会大众对旧方志整理本的需求越来越大,地方志部门有责任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满足社会需求。
以下是笔者的愚者之虑,供大家参考。
(一)制订规划,成立组织机构。由赣州市史志研究室制订《赣州市旧方志整理出版规划方案》,成立赣州市旧方志整理出版编纂委员会、赣州市旧方志整理出版学术委员会,统一安排整理出版进度,统一制订整理校注凡例和质量验收标准,交由有古籍文献出版资质的出版企业统一编辑出版。各县(市、区)史志研究室按照编纂委员会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负责本区域旧方志的整理出版。
(二)全面整理旧方志,建立全文数据库。将36部已经整理发行的旧方志,按照简体、横排、校勘、标点、注释的要求进行修改,首批出版发行。然后用三至五年时间,将剩余68部旧方志全部整理出版,并建立赣州市旧方志全文数据库。
(三)明确宗旨和服务对象,提高社会效益。整理旧方志理应为地方党政机关和干部群众读志用志扫除障碍,推动地方人文历史资源的发掘与利用,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因此,必须照顾多数干部群众的阅读能力和习惯,采取断句标点、简体横排、页底脚注的整理方式,并在开本大小、装帧方式方面照顾多数干部群众的需求,不制作豪华却不利于阅读使用的陈设品。
(四)精选底本和广集校本。旧方志存书情况很复杂,有的同时存有写本和刊本,有的则同时存有原刊本、后刊本、增刊本、重刊本,即便是单一版本的,复本之间也会因为装帧原因出现漏页失序与否的差异,会因为保存原因出现残缺漫漶与否的差异,因此精选底本是保障旧方志整理本质量的第一步。古代书籍与现代书籍一样会出现错误,要订正原书错误,就必须有足够的校本,校本既包括同一祖本的刻本或写本,也包括后刊本、增刊本、重刊本,以及续修志书。
(五)提高稿酬待遇,选好整理人员。合格的旧方志整理人员应当满足以下四个条件:首先是有一定的文字学和文言文基础;其次是熟悉古代尤其是明清时期的典章制度;第三是熟悉当地历史地理;第四是有古籍文献整理经验。具备这四个条件,才能正确理解志书内容,准确誊录、标点、校勘、注释。一个整理团队可以老中青相结合,也可以本地与外地相结合。
(六)成立学术组织,保证书籍质量。整理古籍文献是专业性很强工作,而旧方志号称地方百科全书,内容更为庞杂,即便是功底深厚经验丰富的整理者都不免疏漏出错。为保证质量,必须成立赣州市旧方志整理出版学术委员会,聘请高校中长年与古籍文献打交道的学者,以及赣州市内其他有丰富古籍文献整理经验的学者为学术委员会委员,负责起草整理校注凡例和质量验收标准,承担校注本的审稿验收任务,负责整理人员业务培训与学术交流。
(七)公开出版发行,勇于跟其他古籍文献书籍同台竞争。注重社会效益包含二个方面。一方面是县(市、区)地方志办公室所整理的旧方志,其赠阅范围理应覆盖县属各单位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各村委会、居委会,以及学校、公共图书室等文化教育机构,并向社会大众敞开销售。另一方面是交由具有古籍文献出版资质的出版机构统一编辑出版,力争出良品出精品,勇于参评华东地区古籍优秀图书奖、全国古籍出版社百佳图书奖、全国优秀古籍图书奖,借此提升和扩大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