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不起诉决定书看逃避追缴欠税罪存疑不起诉有效辩点

税与罚-何观舒律师 2024-08-26 11:28:13
从不起诉决定书看逃避追缴欠税罪存疑不起诉有效辩点

何观舒:逃避追缴欠税罪律师、税务犯罪辩护律师

1.1.案例一:陈某甲逃避追缴欠税案

1.2.办案机关:阿拉善左旗人民检察院

1.3.经本院审查并退回补充侦查,仍然认为侦查机关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理由是:本案现有证据不能证明截止2012年12月3日陈某甲取得4.39亿元的数据来源,亦不能证明4.39亿元究竟是股权转让交易还是承包经营款项,即陈某甲应缴税数额无法确定。

综上,本案中关于陈某甲逃避追缴欠税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的规定,经本院检察委员会决定,对陈某甲不起诉。

1.4.有效辩点:应缴税数额无法确定

1.5.税与罚评析:逃避追缴欠税罪,是结果犯,以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的税款的多少来定罪量刑,因此,需要明确无法追缴的税款是多少。如果无法确定行为人应缴税款的数额是多少,就无法确定行为人是否存在欠税,欠税多少,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的税款多少。

2.1.案例二:张某某逃避追缴欠税案

2.2.办案机关: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检察院

2.3.不起诉理由:经本院审查并退回补充侦查,本院仍然认为云南省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本案主体应系丽江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张某某作为法定代表人是否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的规定,决定对张某某不起诉。

2.4.有效辩点:行为人作为法定代表人是否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2.5.税与罚评析:单位也是逃避追缴欠税罪的犯罪主体。对于单位犯逃避追缴欠税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自然人犯逃避追缴欠税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判处刑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规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在单位实施的犯罪中起决定、批准、授意、纵容、指控等作用的人员,一般是单位的主管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但是,并不是说,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就是单位犯罪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因为,有些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并没有参与单位的实际经营管理,也没有经营决策权,而他人出于规避责任风险或其他原因,将行为人作为挂名法定代表人。

3.1.案例三:张某甲逃避追缴欠税案

3.2.办案机关:忠县人民检察院

3.3.不起诉理由:本院认为在案证据不足以认定忠县分公司负责人张某甲将公司财产转入个人账户的主观目的是逃避追缴欠税,构成逃避追缴欠税罪的主观要件不明,故本案不符合起诉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四款的规定,决定对张某甲不起诉。

3.4.有效辩点:现有证据无法证实行为人将公司财产转入个人账户的主观目的是逃避追缴欠税,主观要件不明

3.5.税与罚评析:逃避追缴欠税罪的主观上表现为故意,即在欠税的情形下,故意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但是,如果由于公司账户因其他纠纷被法院依法冻结,出于公司正常经营的需要,为维持公司的运转,将公司的收入转入个人账户,其主观目的并不是逃避追缴欠税,不应认定为逃避追缴欠税罪。

4.1.案例四:黄某某逃避追缴欠税案

4.2.办案机关:进贤县人民检察院

4.3.不起诉理由:本案中,进贤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虽有欠税行为,但现有证据无法证实该公司及被不起诉人黄某某等人有转移或隐匿公司财产的行为。2015年9月,所欠税款应由股权变更后的公司及股东承担,且该公司仍有足够的财产可供税务机关依法扣缴,不至于会导致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税的结果发生。另外,现有证据也不能证实该公司及被不起诉人黄某某等人有向税务机关隐瞒收入,逃避缴纳税款的情形。

本院认为,现有证据无法证实被不起诉人黄某某有逃税和逃避追缴欠税的行为,难以认定黄某某构成犯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四款的规定,决定对黄某某不起诉。

4.4.有效辩点:无法证实行为人有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行为,且有足够的财产可供税务机关依法追缴

4.5.税与罚评析:构成逃避追缴欠税罪,需要有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行为,并且造成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税款的结果。如果涉案公司有足够的财产可供税务机关依法追缴,不会造成税务机关无法追缴的后果,即使存在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行为,也不构成逃避追缴欠税罪。

5.1.案例五:文某甲逃避追缴欠税案

5.2.办案机关:麻江县人民检察院

5.3.不起诉理由:本院认为,贵州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麻江分公司欠缴各种税款是事实,认定该公司及其被不起诉人文某甲为逃避缴纳税款而故意转移或者隐匿财产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其欠税款的事实,经本院审查并退回补充侦查,仍然认为麻江县公安局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的规定,决定对文某甲不起诉。

5.4.有效辩点:认定行为人故意转移或者隐匿财产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5.5.税与罚评析:逃避追缴欠税罪,不仅要有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行为,还要造成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的后果。如果在案证据无法证明行为人存在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行为,或者无法证实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税款的后果,则无法认定行为人构成逃避追缴欠税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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