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亲爱的》孙卓被拐案将于 4 月 7 日开庭,孙海洋表示「希望严惩人贩子」,孙海洋称,人贩子的行为给家庭造成了太大伤害,他希望人贩子得到严惩。此外,他已提起民事赔偿诉讼,追究吴某龙民事责任,索赔580万,但“赔多少万都不够”。
公开报道显示,2007年,4岁的孙卓在深圳白石洲的自家包子铺门口被拐走,孙海洋走上艰辛寻子路。7年后,孙海洋的寻亲故事被改编成电影《亲爱的》上映。2021年,在警方的帮助下,孙海洋找回了儿子孙卓。警方查明,吴某龙是当年实施拐骗儿童的犯罪嫌疑人,并将其抓获。
很多网友都支持坚决和人贩子死磕到底!孙海洋找回了被拐儿子,《失孤》父亲郭刚堂也找回了儿子,但无数的家庭还在骨肉分离。人贩子的拐人大戏每天都在上演,无数的家庭还在四处奔走寻亲。
现在法院对吴某龙目前的定性是拐骗儿童罪,法定刑期最高仅为5年。很多网友更希望定拐卖儿童罪,因为最高能够判处死刑。于法于据,恐怕99%石锤拐骗儿童罪,因为检察院已经亮明了量刑建议书。
其实看过始末的应该是比较清楚的,因为年代久远,无法查清行为人是否具有“出卖”的目的,根据“有利于被告人”的刑事诉讼证据规则,只能认定行为人成立拐骗。
即便法官跟许多网友一样都觉得太轻,但是法官由于自身的职责,不可能在没有证据证明人贩子具有贩卖的故意下,就想当然的以拐卖儿童罪定罪处罚,这是一个全国关注的案子。
如果法官这么判在老百姓心中可能是好法官,但是对于司法而言属于没有证据下的枉法裁判,严重的情况下是要被追究责任的。
法律的根本目的其实并不是惩罚谁或者保护谁,而是维护社会稳定。惩罚和保护都是手段而已。但想要维护稳定,至少在惩戒力度上要向更加公平的方向努力。更令人发指的罪行应该受到更严厉的处罚,大家才会尊重法律,敬畏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