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问答34:新铝时代——股权转让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史海峰 2024-12-02 05:50:35
说明2019年润峰铝将2%发行人股权转让背景、原因、定价依据及公允性,盈利款金额及捐赠给发行人的合理性、发行人会计处理情况。

1、2019年润峰铝将2%发行人股权转让给国投创盈的背景、原因、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2019年润峰铝将2%发行人股权转让给国投创盈的背景、定价依据及公允性见本问询回复之“问题13.关于历史沿革及股权变动”之“一、发行人说明”之“(二)”相关内容。润峰铝本次转出的原因为润峰铝合伙人有退伙及减少财产份额的需求:(1)润峰铝合伙人文伟为南涪铝业员工,南涪铝业退出发行人后,南涪铝业员工拟退出持股平台润峰铝;(2)孟庆国拟减少对润峰铝的出资额(该部分为其受让自邓定春的20万元财产份额)。

2、盈利款金额及捐赠给发行人的合理性、发行人会计处理情况

根据国投创盈、润峰铝于2019年12月23日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各方约定润峰铝收到国投创盈支付的2,080万元股权转让款之后将通过包括但不限于股东馈赠的方式向发行人支付股权转让交易产生的税后收益。润峰铝召开合伙人会议同意前述转让及向发行人赠与的安排。根据上述约定,润峰铝扣除回购文伟、孟庆国持有的润峰铝财产份额的成本546万元、溢价收益对应的所得税306.8万元(按20%个人所得税税率)及因相关回购事项产生的资金占用利息14.23万元后的余额为国投创盈与润峰铝约定的税后收益。截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润峰铝已将上述股权转让款的税后收益作为股东捐赠款支付给发行人。

本次润峰铝对发行人的捐赠属于润峰铝对发行人的资本性投入,相关利得计入所有者权益,具体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资本公积

综上所述,润峰铝将股权转让的盈利款捐赠给发行人为润峰铝与国投创盈双方协商确定,润峰铝向发行人捐赠用于发行人生产经营具有合理性,发行人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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