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际关系里面,其实大家也没必要过于把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关系看的太坏。觉得“你找我是有利可图,然后才和我接触”,以后我就要跟你疏远。
相反,人可以顺其自然去接纳这种“利用”,把别人对你有利可图,转化成你的“利他资源”,以后会给你带来很大的帮助。
打个比方。
你的职业是一名心理咨询师,平时是干心理工作的,也认识了不少人。忽然有一天,有个朋友找你,说“我家的孩子情绪很不好,昨晚有想要跳楼的想法,不知道该怎么办,你能不能帮我个忙,找个咨询师帮他疏导一下,解决心理问题?”
此时你不要感到有压力,而是可以耐心地做好你朋友的情绪安抚工作,同时尽快联系你的同行咨询师,看谁有时间可以开展工作的,然后帮你朋友这个忙。
等事情解决以后,你就相当于“卖了个人情”给你这位朋友。
如果有一天,当你自己出现困难时,恰好你朋友正好也有这个资源,你也可以毫不犹豫地去进行利用,放心大胆地求助他们,看能不能帮助自己脱离困境。
这样的互利关系,是可以在生活中出现的,一个人得适当存在些这样的关系才行。
本质上这种关系不叫利用,而是“帮忙”。人在社会中生活,难免会有磕磕绊绊,总会遇到点烦心事,不可能什么事情都能解决。
别人有难,自己有空能多帮一点是一点,积善行德,也算是拓展了你的人际关系。
什么样的关系,才真正需要警惕或者注意的呢?就是那种不怀好意,看似是想给你带点好处,可是背地里却会害你的这种。
常见的就是各种传销骗局了。
有的人几年、十多年不见,忽然某一天找你,说:“我这边有个发财的项目,你要不要跟我一起投资搞一下,到时我们赚大钱可以平分。”
像这种关系,就千万不要涉入,它不是真心实意的,而是带有目的和欺骗的性质。
人际关系一旦存在这样的特点,那就没必要继续交往了,得保持距离,陷进去你就无法抽身,到时候出了事都不知道该怎么办。
还有就是涉及核心利益的时候,最好的处理方式是“先小人、后君子”。有些事能提前说清楚最好,不要前期什么都不讲究,无所谓,合同协议什么都不签,到时候出了事情,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人性这东西禁不起考验。今天对你很好,也许第二天人就会你翻脸。互利的同时,也得考虑对方的人品靠不靠谱。
靠谱的可以继续合作,但要是不靠谱,也可以选择抽身走人,到时候就不会引火上身到自己身上。
人与人之间需要互利,但是互利的同时也得留有“真感情”,唯有真实才能让关系变得持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