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主要介绍一下明代除了战事之外的一些社会制度。首先咱们说明代的中央政府。
白银。
明太祖朱元璋洪武十三年胡惟庸案发,朱元璋不仅诛杀了包括胡惟庸在内的一批中央官员,而且牵涉甚广。在此案之后,朱元璋直接废除了中书省,这个中央机构自汉、魏时设立,直至洪武初期最终结束了其延续了10个世纪的历史,而后皇帝直接统辖六部,六部就是吏部礼部户部兵部刑部工部。当然皇帝直接管理六部的工作有一个问题,那就是皇帝自己的精力也是有限的,于是就如同当年设置内朝的汉武帝一样,朱元璋也开始提拔那些品级较低的官员入宫协助皇帝处理政务。用现在的话来讲,这些人就是皇帝的秘书。
明太祖朱元璋画像。
到永乐、洪熙年间,这一制度被正式确定下来,这就是咱们最熟悉的明代内阁:内阁成员最初的官品都较低,但到了后来就成了明帝国的中枢机构,有票拟权。所谓票拟权就是先替皇帝看下臣的上奏,然后以小票书写处理意见,贴在章奏的上面,然后再由太监转给皇帝,皇帝看后用朱笔批阅,然后再由太监转交给内阁,下发实施。
清代的白银。
咱们注意一点,哪怕是到咒水之难明朝末代皇帝永历皇帝朱由榔身边的官员被清洗一空,内阁在理论上依旧是一个没有实权的秘书机关,这个机构的成员在理论上自始至终是没有任何决定权的,政务决定权自始至终都掌握在皇帝手中。可能会有人说张居正的问题,可问题在于张居正之所以能够在隆庆末年到万历十年这十多年间如鱼得水,不完全是因为内阁首辅这一职位,而且还是因为其得到了司礼监秉笔太监冯保的鼎力支持,加之当时的皇帝幼小。司礼监秉笔太监就是替皇帝批红的太监。
玉器。
所以甚至可以这么说:冯保实际上窃取了皇帝的权力,然后和张居正共享之,这是张居正能够在其人生最后十年推行改革的重要支柱,也是他死后其本人和冯保惨遭清算的祸根,冯保在张居正死后被迅速清算,本人被发往南京不久之后去世,而张居正则惨遭抄家。
玉器。
说完中央咱们说地方。明代的地方一级行政机关,就是两京一十三省:两京自然就是南京和北京,而一十三省则是十三个承宣布政使司,实际上所谓的承宣布政使司和元朝的行省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唯一的区别就是权力更小了,布政使司掌民政和财政,都指挥使司掌握军事,而按察使司掌握司法。
明代的瓷器。
都指挥使司下设立卫所,5000余人为一卫,卫下有千户所,千户所下辖百户所,百户下有总旗,总旗之下有小旗。而明代的中央军事机关为兵部和五军都督府,五军都督府又分为前后中左右五个都督府,主要负责管理军队的后勤事务,而兵部则掌管着军队出发或回撤的命令,二者同时听从皇帝的命令。
明代麒麟玉带板。
承宣布政使司之下有两级行政机构一个是府,一个是州或者县,州又分为两种,直隶州地位和府一样,下面可统辖县,而属州的地位和县是一样的。而明代的地方行政机关其演变的过程和两汉时期有异曲同工之处:汉武帝设置刺史,在全国划定十三个监察区,皇帝的本意是加强对于全国的控制,但是到了东汉时期,刺史就成了地方的实权长官,而监察区也变成了实际的行政单位。
明代瓷器。
明代瓷器。
明代也是这样,自建文年间开始明朝中央朝廷就开始派遣官员到全国各地巡视,直至宣德年间,巡抚这一制度就被彻底确定下来,到明代中后期巡抚实际上就成了地方的实权长官,原先的三司官员反倒位居其下。而总督的军事性质更浓,始于正统景泰天顺成化年间,明代主要在西北前线以及西南前线设立总督。举一个南明时期的例子,在南明的湖广战场,堵胤锡为湖广巡抚,而何腾蛟则是湖广督师(后代史书记为总督)堵胤锡在理论上是从属于何腾蛟的。
明代玉器。
明代白银。
而明代的基层社会制度又是什么样的?明代的基层社会制度就是里甲制度,每110户为一里,抽取其中人丁粮食数量最多的10户作为里长,一个里长分管10户,这10户人家又要每年轮流充当值年甲首,每年的值年里长应该带领着值年甲首为官府服役。而服役的标准则是黄册,黄策就是明代的户口册,由里长负责编纂本里各户人家的人口土地粮食的情况,然后再送到县里集中编纂,县里的再送到府里,府里的再送到布政使司衙门,布政使司再送到户部。
明代瓷器。
明代白银。
如明史食货志所云“太祖籍天下户口,置户帖、户籍,具书名、岁、居地。籍上户部,帖给之民。有司岁计其登耗以闻。及郊祀,中书省以户籍陈坛下,荐之天,祭毕而藏之。洪武十四年诏天下编赋役黄册,以一百十户为一里,推丁粮多者十户为长,馀百户为十甲,甲凡十人。岁役里长一人,甲首一人,董一里一甲之事”。
明代玉器。
宋代的白银和金锭。
而明代承认土地私有制,以鱼鳞图册作为征收土地税的依据“洪武二十年命国子生武淳等分行州县,随粮定区。区设粮长四人,量度田亩方圆,次以字号,悉书主名及田之丈尺,编类为册,状如鱼鳞,号曰鱼鳞图册”洪武年间在江浙地区实行粮长制,以税粮一万石为标准设立一个区,在此以当地的大户为粮长,让他们负责征收粮食,然后将粮食押运往南京,到了南京这些粮长往往得到皇帝给予的优厚待遇,洪武十年五月户部奏“苏松嘉湖四府及浙江江西所属府州县粮长所辖民租有万石以上者,非一人能办,宜增副粮长一人从之”到洪武十年又设副粮长一人。
清代白银。
当然这里看明太祖实录还看到一句非常爆笑的话“上以郡县吏每遇徵收赋税輙侵渔于民,乃命户部令有司料民土田以万石为率其中田土多者为粮长,督其乡之赋税且谓廷臣曰:此以良民治良民必无侵渔之患矣”也就是说老朱认为:我大明朝廷不信那些贪官赃吏,让老百姓管老百姓,那老百姓能害老百姓吗?肯定比官员更值得信任。
清代玉器。
明代玉器。
但事实上呢,依旧节选于明太祖实录“近年以来二布政司并直隶府州县官吏粮长不恤小民皆以逮问,其今年夏秋税粮尽行蠲免,官田减半徵收,河南山东之民淳厚笃实毕力田亩,无有巧取愚强凌弱之患”明会典中说“有等粮长贪婪无厌将自己合纳二税尽为众户所包,少有不从,倚官挟势临门吊打,细民从之有等粮长心怀仁德性体柔懦上,不倚官下不挟势,并不令细民包纳本户二税从实催徴民情不然欺侮懦弱故行过期不足反累善良,呜呼!吾言至此惟天可监君子详观”所以说地方的大户一旦倚仗皇威,那盛气凌人之状便甚于原先十倍矣,人治固然重要,更重要的是法治,到张居正改革时期,粮长制被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