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朋友询问:各地的新华书店,平时也没见多少人去买书,都是在店里看书,为啥不会破产呢,新华书店是不是事业单位,吃的财政饭,才不会破产呢,这个单位有没有编制?
新华书店,满大街都有,但是确实很多人对新华书店的性质搞不清楚,下意识的认为新华书店也是体制内的事业单位,其实还真不是。
目前,管理全国各地新华书店的机构是新华书店总店。
2002年4月,按照中央文化体制改革战略部署,新华书店总店成为组建中国出版集团的十二家重要成员单位之一,现已成为中国出版集团有限公司,一个重量级文化央企的子公司。所以,新华书店并不是事业单位,属于文化类国企,没有编制。
一、新华书店的发展历程。1937年4月24日,中共中央机关理论刊物《解放》周刊问世,同时成立“新华书局”发行《解放》周刊。1937年10月,“新华书局”更名“新华书店”,办公地点在延安清凉山万佛洞。
至此,新华书店问世。1940年1月,延安新华书店改名为新华书店总店。
随后1950年3月,按照中央规定,在北京成立新华书店总管理处,下辖出版、发行、厂务三项业务。
次年1月,根据国家实行专业化分工的决定,将新华书店总管理处的出版处成立人民出版社;总管理处的厂务处成立新华印刷厂总管理处;总管理处的发行处成立为新华书店总店,成为中央一级的国有图书总发行单位,同时为负责全国新华书店管理的领导机构。
1987年10月,根据相关要求,总店与其在京下属的北京发行所、储运公司合并,名称仍叫新华书店总店,为企业独立法人,自负盈亏成为了一家央企。
2002年,中央组建央企中国出版集团,新华书店总店作为十二家成员单位被吸收合并,成为了中国出版集团、现为中国出版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退出了央企序列,成为了一家国企。
二、中国出版集团的有关概念。2004年3月,国务院授权成立中国出版集团公司,对原中国出版集团所属成员单位行使出资人权利,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
目前,中国出版集团公司经过历次改制以后,叫做中国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属于国家计划单位的中央级出版机构,也是规格最高、规模最庞大的文化央企之一。
目前,央企和国企都已经去行政化,不过,参照中国出版集团有限公司的正职由中央管理任免,副职领导由中组部负责管理任免,所以基本认为中国出版集团有限公司为副部级文化央企。
新华书店作为其成员单位之一,一般认为是正厅级规格。
三、新华书店干部职工编制问题。编制的概念,更多的体现在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当中,或者说经过党委编制部门登记造册的才算,区分为行政编和事业编。
除去机关事业单位,其他类型的单位,无论国企还是央企,都已经实行市场化管理,其内部职工没有编制一说,都需要和企业签订正规的劳动合同。
不过,这些企业因为自带国有属性,所以正式在职的干部员工,其数量也不是无序增长的,相对还是比较固定的,也需要内部登记造册,并上报国资部门备案。
因此,国企的员工也叫在册职工,实行员额管理。从这个层面讲,其实和编制部门管理的编制非常类似。
新华书店作为文化国企单位,其内部的正式员工,只要诚信经营、不违法乱纪,其实和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一样,工作非常稳定,不会出现像其他小私企那样随意辞退现象。
新华书店在教材领域可以说一家独大,具有一定的垄断性,所以正式员工的工资福利待遇自然差不到哪去。
不过,如果非新华书店的正式员工,只是企业招聘的劳务派遣人员,那各项福利待遇就会差很多,没有可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