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这是处罚决定的全文,图片来源于网络
【问题剖析】这是中国足球协会于2024年9月10日发出的一篇处罚决定。依照公文法规规定,决定有“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职能,因此在文种的使用上没有问题。但仔细考量便可发现其存在如下几个方面不规范之处:
◆一是标题拟制不够完整和恰切。除缺少必需的发文主体名称之外,紧随介词“关于”之后的“对”字亦属不必。就通常情况而言,公文标题中的介词“关于”之后不宜与其它介词连用,诸如“关于对”“关于在”“关于向”等等,故而应予删掉,因为并不影响文意的明确表达。此外“原石家庄功夫足球俱乐部队”的“原”字位置不当,因为将其用在俱乐部队名称之前即表明该俱乐部队业已不复存在,或注销或停止运营等,而这显然与实际不符,因此应当将其后移至被处罚的球员姓名之前。这样整个标题即应改为:中国足球协会关于石家庄功夫足球俱乐部队原球员汪嵩违规违纪的处罚决定。
◆二是正文表述不够完整和恰切。按照处罚决定写作惯例,正文部分伊始应当用扼要文字交待被处罚人的基本身份情况,诸如姓名、性别、年龄、进入该俱乐部的时间等等,然而本文上来即写“根据有关司法机关调查时本人自认事实”显得过于突兀,亦不够完整;同时对被处罚球员的违规违纪事实的陈述只用了寥寥3句话,未免显得疏于笼统。应当再具体些,诸如究竟参与了哪些不正当交易?操纵了哪些比赛?获取了多少不正当利益?等等,这样就会使得随后作出的处罚决定理据充实,令人信服。在处罚决定的表述上,“禁止汪嵩从事任何与足球有关的活动五年”不仅略显口语化,而且属于将本应分开表述的语句合并,令人读之不畅。表示计量的“五年”不应使用汉字数字,也与文中其它数字不够一致。因此应当改为“禁止汪嵩从事任何与足球有关的活动,期限为5年(自2024年9月10日至2029年9月9日)”。此外最后一个自然段系提出希望和要求,连续使用两个“望……”字句其实是没有必要的,也不符合公文语体表述的规则,况且两个“望”之后涉及的对象应当加以对调。这样即应调整为“希望各会员协会、足球俱乐部…………,所有从业人员以案为鉴,洁身自好………”。还有像“各会员协会、足球俱乐部警钟长鸣,加强警示教育和管理引导”的表述语序不对,应当改为“各会员协会、足球俱乐部要加强警示教育和管理引导,做到警钟长鸣……”。
◆三是发文名义与署名严重错漏。按照公文拟制规范,发文主体名称必需与生效标志处的署名保持一致,符合同一律的要求,但本文显然偏航太远。版头部分使用的是“中国足球协会”名义发文,然而生效标志处却是“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更为醒目的是还标有副主任的姓名和手章,可以称得上“独树一帜”了。其实即便是标有负责人手章的公文诸如命令(令)、议案等,也只能是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而绝不可以是副职。
◆四是发文形式不够恰当。本文采用的是公文的信函格式,尽管此种特定格式与通用格式公文具有同等效力,但是对于此类处罚决定而言,还是应当以使用通用格式更为合适,更能彰显文件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五是格式设置不够规范。诸如发文字号的“字”字属于赘余,发文字号与标题之间的距离过近以及标题与主送单位之间未空行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