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道》第16章:创建第二套“奇石形式”(上)1

石道聊文化 2024-09-14 16:16:52

第16章 创建第二套“奇石形式”(上)

在第8章里,我们知道,奇石必须是天然形成的;在第9章里,我们知道,奇石的美必须符合“形式法则”;在第14章里,我们知道,奇石存在着“使人愉快”的、“为人而存在”的审美属性,即“形”、“珠”、“纹”、“筋”、“色”、“声”、“质”、“味”,也就是我们所创建的第一套“奇石形式”。

既然如此,那么,我们是不是可以认为,有关“奇石形式”的创建已经完成了呢?

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笔者认为,对于“奇石形式”的创建来说,仅有这些还是远远不够的。因此,我们还必须从传统文化的“象”文化中汲取营养,比如《易经》里就有“观物取象”的记载。同样,对于玩石人来说,我们也需要观“石”取象。

这里的“象”,它指的是某款奇石在玩石人的眼中之“象”、心中之“象”。当然,这种“象”不是苍白的、没有审美感受和情感依存的表象,而是属于玩石人心灵创化的一种内涵丰富的有机主体,具有“瞬间中包藏性质”的特殊符号之功能。因此,这里的“取象”,它指的是玩石人根据自己的生活审美意识、自然审美意识,以及艺术审美意识等,通过直觉来捕捉某款奇石的形状、形态所构成的整体形象的过程。

同时,在玩石人的认知中,奇石的“象”不外乎具象和抽象两种。因此,根据奇石“象”的这个内容,我们可以创建第二套“奇石形式”,即“奇石具象形式”和“奇石抽象形式”。

第一节 创建“奇石具象形式”

所谓“奇石具象形式”,它指的是奇石的形状、形态所构成的整体形象,与现实世界里的物象之间存在着某种指称性关系。比如木化石《铜马首》(见图16-1),该石的形状像马头,

图15-1 《铜马首》 木化石 33*23*35厘米 吕耀文 藏

与现实世界里的“马”头的形状存在着指称性关系。因此,该石属于“奇石具象形式”。

以此类推,一些奇石的形状像人物,或像植物,或像人类所使用的工具,或像人创造的科技成果。等等,它们也都属于“奇石具象形式”。

至此,玩石人便会产生三个疑问:第一个疑问是,为什么要创建“奇石具象形式”?第二个疑问是,如何创建“奇石具象形式”?第三个疑问是,“奇石具象形式”存在着哪些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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